【科普】急性缺血性卒中溶栓治疗小知识
为使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获得及时救治,首先应能够识别脑卒中的发生。研究显示公众对脑卒中临床表现的相关知识仍然十分匮乏。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急性卒中登记(California Acute Stroke Pilot Registry, CASPR) 报告若所有患者能在发病后早期就诊,则 3 h 内溶栓治疗的总体比例可由 4.3% 上升至 28.6%, 因此开展更多的以教育卒中患者更早寻求治疗的宣传活动是必要的。有效的社区教育工具包括印刷材料、视听节目、网络在线宣传、社区宣讲、板报以及电视广告。卒中教育不应仅针对潜在的患者,也应包括他们的亲属、公共服务部门比如警察以及医护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必要时启动急救医疗服务系统。公众教育的关键是当可疑卒中发生时应立即拨打 120 等急救电话。
应积极开展针对大众的科普宣传和对医生进行脑卒中规范化诊治的相关培训,加强全社会脑卒中应尽早救治的意识, 减少脑卒中就医的时间延误,尽可能提高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的静脉溶栓使用率。
若患者突然出现以下任一症状时应考虑脑卒中的可能:
1. 一侧肢体(伴或不伴面部)无力或麻木;
2. 一侧面部麻木或口角歪斜;
3. 说话不清或理解语言困难;
4. 双眼向一侧凝视;
5. 一侧或双眼视力丧失或模糊;
6. 眩晕伴呕吐;
7. 既往少见的严重头痛、 呕吐;
8. 意识障碍或抽搐。
现场急救人员应尽快进行简要评估和必要的急救处理,主要包括:
1. 处理气道、呼吸和循环问题;
2. 心脏监护;
3. 建立静脉通道;
4. 吸氧;
5. 评估有无低血糖;
6. 有条件时可进行院前卒中评分,比如辛辛那提院前卒中评分或洛杉矶院前卒中评估。
应避免:
1. 非低血糖患者输含糖液体;
2. 过度降低血压;
3. 大量静脉输液。
应迅速获取简要病史,包括:
1. 症状开始时间,若于睡眠中起病,应以最后表现正常的时间作为起病时间;
2. 近期患病史;
3. 既往病史;
溶栓治疗是目前最重要的恢复血流措施之一,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 (rt-PA) 和尿激酶 (UK) 是我国目前使用的主要溶栓药,目前认为有效抢救半暗带组织的时间窗为4.5 h 内或 6 h 内。
1、有缺血性脑卒中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2、症状出现时间<4.5h ;
3、年龄≥18岁;
4、患者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1、颅内出血(包括脑实质出血、脑室内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外血肿等);
2、既往有颅内出血史;
3、近3个月有重大头颅外伤史及卒中史;
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形、巨大颅内动脉瘤;
5、近期(3个月)有颅内或椎管内手术;
6、近2周内有大型外科手术;
7、近3周内有胃肠或泌尿系统出血;
8、活动性内脏出血;
9、主动脉弓夹层;
10、近1周内有在不易压迫止血部位的动脉穿刺;
11、血压升高SBP ≥ 180mmHg或DBP≥100mmHg;
12、急性出血倾向,包括血小板<100X109/L或其他情况;
13、24H内接受过低分子肝素治疗;
14、已口服抗凝制剂且INR>1.7或PT>15s;
15、48h内正在使用凝血酶抑制剂或Xa因子抑制剂,实验室检查异常(如APTT、INR、血小板计数、ECT、TT或Xa 因子活性测定等);
16、血糖<2.8mmol/L或﹥22.22mmol/L;
17、头颅CT或MRI提示大面积脑梗死(梗死面接>1/3大脑中动脉供血区)。
1、轻型非致残性卒中;
2、症状迅速改善的卒中;
3、惊厥发作后出现神经功能损害(与此次卒中发生相关);
4、颅外段颈部动脉夹层;
5、近2周内严重外伤(未伤及头颅);
6、近3个月内有心肌梗死史 ;
7、孕产妇;
8、痴呆;
9、既往疾病遗留较重神经功能残疾;
10、未破裂且未经治疗的动静脉畸形、颅内小动脉瘤(<10mm) ;
11、少量颅内微出血(1-10个);
12、使用违禁药物;
13、类卒中(在3-4.5H使用rt-PA的相对禁忌症补充:
(1)、使用抗凝药物INR≤1.7、PT≤15s;
(2)、严重卒中 NIHSS评分﹥25分)。
1、有缺血性脑卒中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2、症状出现时间<6h;
3、年龄在18-80岁;
4、意识清醒或嗜睡;
5、头颅CT无明显早期脑梗死低密度改变;
6、患者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同Rt-PA溶栓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