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包青天的官职有多大?

中国历史上,判案铁面无私、为官公正严明的包拯在世人的心中堪比青天。然而这位以为民伸冤、造福百姓为己任的青天相,也却未曾获得丞相之名,相爷之称,实乃误传。

铡美案一事把包拯称为相爷,秦香莲有句唱词说,相爷替民伸冤屈。然而纵观北宋时代的官制和包拯一生的仕途,不难发现,包拯并未为相。在宋朝时期的政治体制中,丞相这编制并不固定,这明显是在集中皇权、分散象权,以缓解皇权与象权之间的矛盾。

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丞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张氏,副丞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副丞相与正丞相基本一样,更加分散了正丞相的权力。但无论怎样调整成像制度,皇权与象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

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的进士,在获得进士之后,因为父母年纪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步入仕途。宋景佑四年,包拯任知县,颇有政绩,后调任端州知州,回京后任监察御史,对处事不当、行为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书记。包拯曾七次上书弹劾江西转运使王逵,并严厉批评朝廷的任官制度,朝野为之震动。

嘉佑元年,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包拯把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嘉佑六年,包拯官至枢密副使。四年五月,病逝京师吏。以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皆可闻之。

包拯为官二十余载,最高值任枢密副使,而枢密院是管理军国大事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由此看来,包拯的职权与副宰相一样,然而宰相的名号却始终没有落在这位铁面无私的判官头上,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算是北宋王朝的一大遗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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