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大学必备条件之师资队伍
——点击右上方《天地沐春风》添加关注——
大学设置标准的第三项是师资队伍,有三点要求。第一点是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在校生与专任教师的比值即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说实话,受本世纪初高校快速扩招的影响,普通高校的生师比很少有低于18:1的,我校也是在更名大学指标的压力下,近两年才达到要求。至于兼职教师或外聘教师比例,对资深大学来说一般都没有问题,我校兼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不足10%。至于教学科研实力,在后续文章中将会以具体数据体现。
第二点要求是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在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在20%以上。这项指标在十五年前颁发文件时是个难点,但在今天看就是一道送分题。从最新统计数据看,我校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专任教师达到92%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超过43%,目前正在向博士学位授权要求的45%努力。
第三点是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不低于100人。目前我校专任教师人数超出最低标准近10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人数接近600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占27%,远远大于10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41.6%。综上,我校良好满足师资队伍方面的各项要求。
此外,大家知道只有进入五年一次的教育部大学设置规划才有可能实现更名,以往申报大学设置规划时有时会要求提供教发〔2006〕18号文件规定之外的相关数据,比如2017年申报十三五大学设置规划时要求提供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但是没有给出对应标准,应该是只做参考而不是必备条件。
(下面的内容与本文无关)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