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 |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废气取样点的问题
问题:《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关于厂区废气的取样点是厂区内厂房外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吗?
回复: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37822-2019)附录A中要求,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控时,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 m,距离地面1.5 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 m,距离地面1.5 m 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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