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医生出现这12类执业行为将被扣分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医生出现这12类不良执业行为将被扣分,扣满18分离岗。

来源:中国医疗网、上海市卫健委

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增强医师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统称《办法》),明确,医生出现这12类不良执业行为将被扣分,扣满18分离岗。

据了解,2019年2月,上海市颁布《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于2021年2月到期,此次修订与近两年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有关,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等,同时结合上海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对医师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办法》指出,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累积计算。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周期为两年,与医师定期考核周期的时间一致。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自动消除,重新开始下一个周期的记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累积,不因医师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办法》明确,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师多次违反同一种记分情形的,按发生一次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师同一种不良执业行为涉及多种记分情形的,按记分分值重的情形予以记分;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师存在两种以上不良执业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双倍记分

1.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社会影响的;

2.隐匿、销毁不良执业行为证据。

《办法》明确,医师在执业资质、医德医风、知情同意、隐私保护、信息报告、医疗技术、病历文书、处方、药品、器械、母婴保健、传染病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发生医疗事故(损害)时要予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有68种记分情形,分值包括1分、2分、4分、6分、8分、9分、10分、12分、18分九种。

《办法》明确,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0分及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通报其主要执业机构和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执业机构和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医师1-3个月的离岗,离岗期间医师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1.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0分、不满14分的,离岗培训1个月;

2.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4分、不满18分的,离岗培训2个月;

3.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8分及以上的,离岗培训3个月。

同时,扣满18分,将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给予相应的处理。

《办法》要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应当与不良执业行为的纠正、处罚或者行政责任追究等同步执行。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给予相应的记分。

《办法》明确,医师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发出《告知书》的部门提出陈述申辩。发出《告知书》的部门收到陈述申辩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提出陈述申辩的医师。

该办法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14 日。

附件: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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