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 ‖ 杂绪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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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指柔 /

1

自从偶遇了那篇《家住县城西》,这个戴着眼镜、不太高也不太瘦的男子便驻进了我的心里。从文字里,我知道他家就住我隔壁,我知道了他的职业且常年工作于我办公室对面的高楼里,知道了他有温柔贤惠的妻子和漂亮可爱的女儿。我常在工作时间抬头,希望从玻璃反光的那面墙壁抠开的窗洞里,窥见那张既陌生又熟悉的脸。

是的,我对他既陌生又熟悉,从文字里。

那一次,我实在好奇,隔空丢了个信息给他,说明了我具体的位置,我知道他就在对面,我知道他的内敛定会让他躲在我看不见的角落,我知道他根据我的提示已经看到了我。而我什么也没看见,但我还是对着那个窗洞挥手致意,以示礼貌,然后转身离开。
后来,我换了工作,离家近了,我也步行上班。从他的文字里,我读到他也走路上班。于是,我总期望一次不经意的偶遇,最好是我认出了他而他未能认出我。然而我,眼睛轻度近视,又从不戴眼镜,我喜欢这样一种模糊的状态——对别人模糊一点,对自己也模糊一点。也就是这种模糊,兴许真有那么几次擦肩而过,却彼此都没有留意。
最近频频读到他的文字,《我用自己的方式阅读广东路》《听说昨天下雪了》,传遍朋友圈,每每遇见我都读一遍,读着读着,便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他的朋友,或是他是我的朋友。他的文字总显灰调,沉郁忧伤,偶尔又像狮子的低吼,慢慢地、淡淡地、又沉沉地展现生活的模样。我忍不住去想像,中年男子,独坐窗前,修长的手指轻捻香烟,余雾缭绕,而文字便从他指尖鱼贯而出……而每读到关乎母亲那段,我又会泪流满面,于是便匆匆去看望一次我的母亲。
关于他,我都在文字中读到,或者熟悉或者陌生,都是源于文字。我曾戏谑地笑他,有酒有茶有新作的时候,叫上我。然而,在“相识”不久的时日里,也就仅仅品读他的新作,这样很好。
是的,这样很好……

2

巫山去重庆,算不上旅行。旅行总得有它应有的仪式感,墨镜丝巾必备,还得在朋友圈晒出动车飞机票以及各种美食,然而我都没有。我默默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予理会旁边男子的频频示好,一脸清高。我有我的心事,关于昨晚那篇《残耳碗的人生》的文章以及朋友的各种评论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我都能倒背如流了。朋友都知道我叫老公为“老兔子”,因为他属兔。文中,我将他塑造成一个怕老婆耙耳朵的软弱丈夫模样,实则不是,他的家庭地位远高于我,高得家里的大小事务都无需我去操持。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有意思,这样的生活也很有意思。
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内心的充盈足以支撑我的整个旅程。
闲下来时,我便用右手旋动左手无名指上小小的钻戒,那丢小钻怎么看都有点像是泪滴。它原本也是情侣的,只因老公那支总是不太合适,先前略大爱掉他不愿戴,后去调整了又略小,在他无名指上卡出一道很深的痕迹,自然也就更不想戴了。他的闲置不影响我的佩戴,我从未取下,大张旗鼓地展现婚姻的诺言,久了也就成了习惯,就像习惯了回家有他一样。我是一个对生活要求极低的人,极易满足,就像这枚钻戒,大一点小一点都无所谓。
这样看似没有原则的态度总让我在工作和生活中活得坦然和舒服。于是,这种坦然和舒服就把我喂养得白白胖胖。
重庆的确繁华,因此成为诸多人的梦想。我离这个目标太过遥远,也就无所谓了。在重庆买套房却成了闺蜜的梦,长久以来,这个梦像棉花里的针尖一样时不时钻出来刺她一下,让她疼痛难忍。
前年,她东拼西凑终于集够了首付,在离主城四五十公里的地方买了套房。自此,每个月四千多的房贷也就成了蜗牛背上重重的壳。闺蜜伙小聚,别人嘲笑同龄的我们她总是老我很多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有种莫名的得意,这份得意绝不亚于她在重庆有套房。
生活原本平淡,我在乐享这种平淡的时候又总期待有点什么来作一个调剂,当然是不动声色的那种。我只允许自己的思绪游走在道德边缘。
所以,我是父母的乖女儿、丈夫的好妻子,我常对镜微笑,感叹生活是美好的,而我,也是美好的。
(绕指柔,女,县某局干部)

妈妈的家碗


主  编/刘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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