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文物大盗——康生
图书文物大盗——康生
洁煊
康生不仅是个极端阴险毒辣的野心家,而且是个国家文物珍宝的大盗。“文化大革命”中,他利用自己的职权,煽动青少年去“打砸抢抄”,自己趁火打劫,巧取豪夺,在浩劫中大发国难财。
据统计,康生自1968年至1972年,先后到北京市文管处三十二次,窃取图书一万二千零八十册,窃取文物一千一百零二件。其中有大批宋元版和明版的珍本、孤本图书,有两千多年前的青铜器,有一千多年前的古砚、碑帖、书画和印章,还有三十万年前的玳瑁化石等,都是一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珍品,有的还是绝无仅有的国宝。
康生侵占的这些图书文物,很大一部分是趁着一些老干部和知名人士在“文革”中被抄家的机会而窃取的,其中包括齐燕铭、邓拓、阿英、龙云、章乃器、傅惜华、傅忠谟、赵元方、齐白石、尚小云等九十六名知名人士私藏的书画。还有二十五个单位和三十一个仓库中“无主”户的查抄文物,有些也被康生纳入私囊。
傅惜华先生,“文革”前是中央戏曲研究院图书馆馆长,“文革”中被迫害致死,是我国有名的藏书家。他的藏书,以多、全、好驰名中外,康生早就垂涎三尺。“文革”中,抄家风刚刚刮起,康生就多次跑到文管处询问:“傅惜华的书集中起来没有?”并且一再嘱咐:“他的书一定不要丢失和分散。”1969年10月18日上午,康生得知傅惜华的书已经抄出被集中到国子监藏书库,顾不得让人代劳,赶紧亲自驱车前往。到了书库,一屁股坐在一个破木箱上,动手破捆挑书。就这样,傅惜华的藏书经过红卫兵一抄,转而流入康生之手,“破四旧”的“革命”也就完成了。
康生的占有方式,五花八门。试举几种:
一曰借条占有。这是“文革”前康生窃取文物的主要手段。
1956年,故宫博物馆太和殿展出一方唐代陶龟砚,被康生看中,说是“借”去看看,不仅久借不还,还被康生编入“康砚第五十三号”,据为己有。这种唐代陶龟砚留传下来的极少,国内外只有五件:河南上蔡县南唐墓出土文物中有一件,日本有一件,康生处包括从故宫“借”来的这件共有三件,这三件名砚都是无价之宝,被康生以编砚史为名,从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库房“借”走。由于久“借”不还,不好入帐,只好为康生办了调拨手续,归康生所有了。
二曰无偿占有。
1969年7月8日,康生在文管处看到一本《百家姓》。他说“你看这本《百家姓》很有意思,这是清朝搞的,我从前有一本,不知谁给拿走了,找不到了,这本我拿走了吧!”就这样,这本清朝的《百家姓》让康生白白拿走了。
1970年5月2日,由康生打头阵,率领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陈伯达一伙,拥进文管处库房。他们像入了宝库,叶群和几个武夫争抢金银珠宝,康生、陈伯达则虎视着图书文物,各自占领一摊。他们觉得在管理人员面前,恐怕有失身份,又假惺惺地互相谦让,彼此赠送,最后各自带回,归己所有。这一次,库房的图书文物,几乎被他们洗劫一空。
一次,陈伯达从文管处劫走一件价格昂贵的青金石山子,康生得知后坚持也要一件。当时文管处库存已无此物,只好从外贸部门用一千三百五十元高价为他购进阿富汗青金石花瓶、青金石原料石山子各一件。康生分文未给就由他的老婆取走了。
三曰廉价占有。宋拓汉石经,据传是蔡文姬之父蔡邕书写,国内仅存三件,是异常珍贵的文物,而康生仅付十元就取走了。
黄庭坚真迹《腊梅三咏》,极其名贵,价值数千元,康生仅付五元就取走了。再如宋画院仿赵干起蛟图,价值千余元,康生仅付一角钱取走。此外,康生还掠走历代铜印及鸡血,田黄等名贵印章达四百多方,其中包括稀有的汉代陈宫、董永等名人铜印,也有现代陈半丁、齐燕铭等私人印章,康生都以五分钱到五角钱的折价掠去。康生很清楚每件图书文物的真正价值,若在国际市场出售,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任何一件都能成百万富翁!”
四曰掠夺占有。“文革”前,大庆出土了一块三十万年前的玳瑁化石。这是研究地质的珍贵资料,根据国家法令,应为国家收藏。但是康生分文未付攫为己有。不仅如此,他还挖空心思要工艺美术公司将这块化石做成砚台盖,另选精料配制龟形砚身。1970年初,康生通过北京市文管处催促北京工艺美术公司雇用了一百四十四个工,从山西开采了两方大紫石,因断层太多,未做成。最后,又从石家庄买了一块香油磨石才做成龟形砚身,前后一年完工。而康生仅付四元了事。玳瑁化石,分文不给,攫为己有。砚台加工费和无以计算的运旅费用都由国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