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臮对书法审美的思想与众不同,兄长对其评价也很高,你觉得呢

窦臮,字灵长,扶风(也就是今天的陕西麟游以西位置)人,他大致生活在唐玄宗天宝(742—756)前后期间,官至检校户部员外郎,宋汴节度参军,其兄长窦蒙在《〈述书赋〉语例字格》中说: “吾弟尚辇君,字灵长,翰墨厕张、王,文章凌班、马。词藻雄赡,草隶书精深,平生著碑志、诗篇、赋颂、章表凡十余万言,较其巨丽者,有天宝所献《大同赋》、《三殿蹴踘赋》,以讽兴谏诤为宗,以匡君救时为本。”这些都是兄长对其高度的评价。可见他在天宝年间已有文名。关于其卒年,史无明文,然据窦蒙《述书赋注》末云: “大历四年(769)七月点发行朱,寻绎精严,痛摧心骨。其人已往,其迹今存,追想容辉,涕泪呜咽。”可知泉必然卒于大历四年(769)之前,然《法书要录》卷四载唐卢元卿 《法书录》引徐浩言: “贞元十一年(795)正月,于都官郎中窦臮兴化宅见王廙书、钟会书各一卷。”权德舆《太宗飞白书记》中也说:“有都官郎中窦臮者,博古尚艺,贞元初,得其书于人间,大清宣道士卢元卿又得之于窦氏也。”

《述书赋》起自上古,迄于当时,共收录一百九十八人,并及署证、印记、征求、保玩等事。其品题叙述,皆极精核。其自言曰: “今记前后所亲见者,并今朝自武德以来迄乾元之始,翰墨之妙,可入品流者,咸备书之。”可见此书很可能成于乾元年间(758—760)或稍后。又窦蒙《〈述书赋〉语例字格》云其 “及乎晚年,又著 《述书赋》”,可知作此赋时窦臮已入暮年,离其卒年不远,故定其卒年为大历四年以前较妥。窦蒙又有《题述书赋后》诗一首,其言曰: “受命别家乡,思临每断肠。季江留被在,子敬与琴亡。吾弟当平昔,才名荷宠光。作诗通《小雅》,献赋掩《长杨》。流转三千里,悲啼百万行。庭前紫荆树,何日再芬芳。”从其 “受命别家乡”、“流转三千里”及“子敬与琴亡”等语来看,窦臮系客死于地方幕僚中,故宜以终于宋汴幕府为是,若后果有都官郎中之职,则诗不应有此言。

窦蒙,字子全,泉兄,官至试国子习业兼太原县令,其卒年在大历十年(775)后,曾为 《述书赋》作注。他也以能书名,《述书赋》云: “吾兄书包杂体,首冠众贤,手倦目瞥,瞬息弥年,比夫得道家之深旨,习阆风而欲仙。”其《述书赋注》考辨翔实,典要不烦,历代视为极重要的书史资料。《〈述书赋〉语例字格》对《述书赋》所涉及的论书概念一一注明,对理解原著不无帮助。

《述书赋》的论书宗旨是崇尚自然,主张任兴所适,不受规矩格法的限制,它体现了盛唐时代追求自然之美,反对矫揉造作的艺术审美趣尚。就以最能代表盛唐之风的诗歌而言,它摆脱了初唐时期断断于诗格、诗律的探讨,而追求一种浑朴自然,天然清新的境界,盛唐诗人所尚好的不再是镂金错采之美,而是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我们在阅读贺知章、王昌龄、王之涣、李白、岑参等人的诗时都可以见到时代风气的转变,窦臮、窦蒙的书论思想正与这种审美趣尚相一致。

《述书赋》论历代书家,贵其能通乎自然,其中评篆书曰: “籀之状也,若生动而神凭,通自然而无涯。远则虹绅结络,迩则琼树离披。斯之法也,驰妙思而变古,立后学而宗祖。如残雪滴溜,映朱槛而垂冰;蔓木含芳,贯绿林以直绳。伯喈三体,八分二篆。在窦臮看来,篆书所以能生动,在于其能得自然之美,因而他以彩虹、琼树来形容史籀的篆字,以残雪融化时的水珠、朱槛上悬挂的冰柱来形容李斯的篆法。他评韦诞的书曰: “皆迹遗情忘,契入神悟……体裁简约,肌骨丰嫮。如空凝断云,水泛连鹭。”以白云在空中若断若续与鹭鸟在水中成行游嬉的样子来形容书法,意在说明其能深得自然之美,这就是“契入神悟”所致。

窦臮不同于李世民、孙过庭等人主张书法表现人的情感,而提倡 “忘情”,“忘情”是指书法家的一种创作心态,它要求作者摆脱一切杂念,而纯任自然,如此便可达到“契入神悟”的境界,这有些类乎蔡邕所谓的“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笔论》)的要求。他评应詹的书法曰: “真率天然,忘情罕逮。”评范宁曰: “去凡忘情,任朴不失。犹高人之与释子,志由道而秉律。”评齐武帝则说: “莫顾程式,率由胸襟,能骋逸气,未忘童心。”不忘童心,意在返回自然,排除世情,进入 “忘情”的境界,故窦蒙《〈述书赋〉语例字略》中例举一百二十“字格”而首标“忘情”,并释曰: “鵰鹗向风,自然骞翥。”可见 “忘情”正是以自然为特征的。

与“忘情”相连的就是强调任兴所适,不局限于规矩的创作方式,如他评谢奕之书曰:“达士逸迹,乃推无奕,毫翰云为,任兴所适。”评王献之说:“创草破正,雍容文经,踊跃武定。态遗妍而多状,势由己而靡罄。天假神凭,造化莫竞。……诚一字而万殊,岂含规而孕矩。”评郗超曰: “正草轻利,脱略古法。”评王思玄曰:“稳厚而无法度,淳和而蓄锋芒。犹君子自适,顺时行藏。”评任昉曰:“构牵掣而无法,任胸怀而足凭。犹注悬泉,咽凝冰。”评任怀约曰: “蠢蠢怀约,任己作制。”评毛喜曰:“快哉伯武,心空手敏。古风若遗,令范惟允。如平郊逸骥,晚景飞隼。”所谓“无法”、“脱略古法”、“由己”、“任己”、“任兴”等。

所以说,其实都是同样的意思,即主张任情任意,挥洒自如,不囿于成法,或如飞泉下注,或如寒冰冻凝,如造化之成物,纯任自然。由此窦氏标举天然逸放的风格,其评王廞书曰: “骨体遒正,精彩冲融,已高天然,恨乏其功。”评萧确书曰:“仲正则宽而壮,赊而密,婆娑蹒跚,绰约文质。禀庭训而微过,任天然而自逸。”故窦蒙在“字格”的第二条中便提出 “天然”,并释曰:“鸳鸿出水,更好容仪。”显然意在追求“天然去雕饰”的艺术风貌。因而在《述书赋》评论具体书家之中,窦臮特重风流逸放一路,往往对于挥洒自如、兴会淋漓者加以褒扬,对恪守规矩,平稳持重者则时有微言,知此倾向,我们就较易理解其褒贬之义。如他对唐代两位大草书家孙过庭和张旭就有截然不同的评价。他说:

虔礼凡草,闾阎之风,千纸一类,一字万同。如见疑于冰冷,甘没齿于夏虫。张长史则酒酣不羁,逸轨神澄,回眸而壁无全粉,挥笔而气有余兴。若遗能于学知,遂独荷其颠称。

显然,他推重张旭狂放不羁的精神,而不满孙过庭缺乏变化,千部一腔,千人一面的拘限,虽然他对孙过庭的訾议颇受后世论者之讥评,然只要明了窦氏崇尚自然,追求风流逸放的倾向便可知他的评判并不是妄加菲薄。孙过庭的草书最重规矩,意在为人立一准则,故谨严有余而变化不足,自与张旭的逸兴遄飞、奇姿殊态不同。然由此可以见出窦臮对书法审美的理想。

窦臮的书论中还涉及到了 “真”与“美”的问题。他追求一种不受人情物欲牵制的天然之美,这就是建立在“真”的基础之上的“美”。《述书赋》的开头便说道: “古者造书契,代结绳,初假达情,浸乎竞美。”可知他以为书法的发展是由一个从实用到表达情感再逐渐进入追求美感的过程,换言之,他所谓的美是一种为美而美的纯美、真美境界,这正与他“忘情”、“天然”的要求相一致。他在评桓温的书法时说: “若遗翰墨,犹带真淳,似山林之乐道,非玉帛之能亲。”所谓“真淳”,就是他对书法美的理想,这种真淳之美犹如隐遁山林者的息心忘机之乐,而不是富于金玉丝帛等实用之物者所可企及的,这就要求书法摆脱其实用性、表意性而进入一个唯美的境界。

窦泉评萧子良的书法云: “家风若遗,古则翻鄙,虽有力而无体,将从真而自美。”窦臮这里将 “真”与 “美”联系起来,实在是我国美学史上的创举。他以为萧子良能摆脱前人的格法,虽有相当的力量,却不合乎规矩体式,这是由真而求美的典型。当然,这里的 “真”,与现代观念上的真实尚有差距,它是道家所谓 “归真返朴”之 “真”,即自然真淳的意思,郭象注《庄子·大宗师》“况其真乎”云:“真者,不假于物而自然也。”以此释窦氏“从真而自美”之 “真”最为切当。

至此, 我们已可以看到窦臮的书论中体现了相当明显的道家思想的影响。《老子》上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知崇尚自然乃是道家思想的根本。盛唐时代由于思想上对儒、佛、道三家采取了兼容并包的态度,导致了艺术批评中对于自然的崇尚,书论中即可以窦臮与窦蒙为代表。陆耀遹《金石续编》卷九有《唐华阳三洞景昭大法师碑》,其碑文中曰: “浙江东西节度使判官、检校尚书兵部郎中兼侍御史扶风窦公泉,布武区中,栖心象外。”可见窦臮的为人处世本合乎道家清心寡欲、遁世离俗的思想,这在其评书中也屡屡可见。他评谢安书曰:“蕴虚静,善草正。”虚静本是道家所标榜的思想境界。

《老子》说: “致虚极,守静笃。”《庄子·天道》云: “言以虚静推于天地,通于万物。”窦氏以 “虚静”来评价谢安之书,即肯定了他的书法中体现了自然无为的韵趣。《述书赋》中评道教茅山宗始祖陶弘景书曰:“通明高爽,紧密自然。摆阖宋文,峻削阮研。载窥逸轨,不让真仙。”评其兄窦蒙书也云: “比夫得道家之深旨,习阆风而欲仙。”他以道家之 “真仙”来比喻陶弘景与窦蒙之书,也可见其欲以书道通于道家自然之道的倾向,故其 《述书赋》的结束语中云:“资乐道兮善莫大,佐玄览兮寄所赖。”“玄览”一词本于 《老子》“涤除玄览,能无疵”。据河上公注云: “心之处,览知万事,故谓之玄览。”这里窦臮以“乐道”与 “玄览”相对,可知其所谓的 “道”近乎道家之道。他以为书法艺术可与大道相通,有助于览知万物,俨然是从道家思想出发对书法作出的极为正向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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