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普鲁士和德意志有什么区别吗?
这三个名词都有不同的释义,从覆盖范围上粗略地来看的话,可以认为日耳曼>德意志>普鲁士。
首先来看日耳曼。作为民族意义上的日耳曼人,有古今之分。
第一种释义就是作为古代欧洲罗马之外三大蛮族的日耳曼人(此外还有凯尔特人,斯拉夫人)。他们之间有着共同的金发碧眼体型高大的特征,之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语言基本可通,在迁徙中形成不同的部落和联盟。当然他们的部落各自有各自的名称,是不会自称为日耳曼人的,这是后世人研究时施加的定义。因此此时的日耳曼人是个非常庞大的族群概念,包括东哥特人,西哥特人,汪达尔人,法兰克人,勃艮第人,盎格鲁人,萨克森人等。
后来民族大迁徙后与各自迁徙地区的土著民交融,语言开始明显分化,形成今天很多欧洲国家的主体民族。因此,古代日耳曼人其实是很多民族的祖先。
第二种释义就是今天狭义的以德语为母语的民族,也就是日耳曼的概念被缩小成德意志的概念,以德国,奥地利为主,瑞士,列支敦士登等小国为辅的国家的民族。
就像盎格鲁人的确有日耳曼血统,但他们更多自称盎格鲁人,自称日耳曼民族的更多是德国和奥地利。
第三种释义就是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可以和第一种释义的古日耳曼人相结合看出其迁徙演变的进程。
第四种释义就是地理概念的日耳曼尼亚,罗马帝国把莱茵河以西日耳曼人被征服的地区称作小日耳曼尼亚。
小日耳曼尼亚分为下日尔曼尼亚(相当于今天荷兰比利时低地国家的南部,首府在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科隆),上日耳曼尼亚(相当于今天的瑞士和法国的阿尔萨斯地区,首府是今天德国莱茵老——普法尔茨州的美因茨),而莱茵河以东未被罗马征服的就被称作大日耳曼尼亚。
德意志,严格来说,这是一个国人眼中领土和国家两个概念混淆的名词。一直等到1871年俾斯麦统一德国后,德意志兰才包括了国土和国家相一致的概念。
因此德意志有两种概念,一种是国土(land),一种是国家(reich)。这是基于德国历史长期国土和国家也就是政治实体概念分离的缘故。
举个例子,1830年歌德曾经痛苦得说道——“我们没有一个城市,甚至没有一个地方可以使我们坚定地指出,这就是德国。如果我们在维也纳,那么答案是这是奥地利,如果在柏林,那么答案是这是普鲁士。”
作为土地概念的德意志兰的概念大家都清楚,但作为统一政治实体和民族国家的德意志当时则不曾出现。
而梅特涅更是出于政治考虑宣称历史上从来没有德意志民族的说法。
普鲁士。
第一种释义是波罗的海异教徒民族的称呼,因此普鲁士最初是被征服者的名称。
第二种释义是普鲁士国家。
1525年的普鲁士是刚刚转型成普鲁士公国的条顿骑士团国家。
1618年的普鲁士是和勃兰登堡成为共主邦联的国家。
1701年的普鲁士从公国跃升王国。
1871年之后的普鲁士成为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内部的一个邦。
第三种释义是地理概念,包括东普鲁士和西普鲁士。
东普鲁士包括今天俄罗斯的加里宁格勒,立陶宛的梅梅尔地区,波兰的瓦尔米亚——马祖尔省。西普鲁士包括今天波兰的大波兰省,以及西滨海省,卢布斯卡省部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