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18条解密
第十八条,原文: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一),文意。若酒客病倘若,经常饮酒的人患了太阳伤风病。不可与桂枝汤:不能给服桂枝汤。得之则呕:(因为)服用了桂枝汤就会出现呕吐的现象。以酒客不喜甘故也:因为经常饮酒的人,(肠胃)不能接受甜味的缘故。
倘若,经常饮酒的人患了太阳伤风病,治疗时不能给吃桂枝汤一类的药;如果吃了桂枝汤一类的药,就会出现呕吐现象;因为,经常饮酒的人肠胃不能接受甜味的药。
(二),诊断意。本条有五层含义。
其一,说明酒客家的内伤情况:1,形气伤外浮,不能敛阴自汗;2,同时,成太阳伤风病的内伤情况和其他人一样,内生湿热-嗜酒之人,素多湿热内蕴,因酒能生湿助热,且酒多伤肝,肝伤疏泄能力减弱,湿热自存。
其二,说明桂枝汤一类甜味药,不能直接用于内有湿热的內伤病家,原因是桂枝汤一类为辛甘之剂,甘能助湿,辛可助热,若服之,外邪未去,内伤加剧。
其三,说明太阳伤风病的内伤情况很复杂1,只要内伤在气,就会形成伤风病;2伤风病绝不是内伤只在气,或兼湿,或兼热,或兼瘀,不一而同;临床上,绝不是一个桂枝汤就能覆盖所有太阳伤风病,必须结合内伤情况圆活处方;仲景在此未加细说。在桂枝汤基础上加兼治内伤成分即可,如本条,若加葛花、白蔻之属就可治之。
其四,再次用这个鲜活的案例证明并强调《伤寒论》的辩证原理:一切外感病根源于内伤,治疗外感病必须结合治疗内伤病。
其五,揭外感病处方的结构应由两个部分一个中心组成;两个部分:¥~疗内伤成分;¥~祛外邪成分。一个中心---消除病机,平衡阴阳,促进五行相生。读者细细分析仲景每一个处方,没不如此。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