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风采】政策激励,培养农村产业“领头雁”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产业要发展,带头人是关键,因此必须抓好产业带头人的培养工作。 ”1月12日,谈起即将召开的省两会,省政协委员、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龚传胜打开了话匣子。长期从事科技服务“三农”管理工作的龚传胜,十分关注农业产业带头人培养问题。
近年来,龚传胜参与多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深切体会到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过程中,产业带头人的重要性。龚传胜认为,产业带头人应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需要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物、会管人。 “有了好的产业带头人,产业发展才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脱贫攻坚成果才得以巩固,乡村产业才得到振兴。 ”龚传胜告诉记者。
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加快推进,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在这种情况下,培育农业产业带头人的问题就更加紧迫。为此,龚传胜建议,有关方面应在借鉴全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有效政策,激励各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既要重视发挥本土人才的作用,又要支持外部人才到乡村创业。他认为,应建立有效机制,激发农村干部、新型农民等群体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激情和热情;建立人才返乡、下乡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工资津贴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各类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创新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做好业务交流培训;最后,应鼓励地方政府、农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加速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农村转移。
“只有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人的问题,才能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龚传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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