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不让人”记分当告别“认车不认人”
7月1日晚,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成都交警继续重拳进行“车不让人”专项整治。当天,交警曝光了第6批违法名单,共计56辆车。民警提醒广大司机,途经斑马线时,请注意依法停车礼让行人,若违法抢道斑马线,将面临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7月2日《华西都市报》)
连日来,成都整治“车不让人”风声越来越大,但每批被曝光的车辆还是有那么多,这还不是违法车辆的全部。回看发现,这6批曝光的违法车辆中,除极少数为外省车辆外,绝大多数都是成都本市车辆,仅从第6批曝光的56辆车中,就有43辆车牌号为“川A”开头,即成都本地车辆。这与行驶在成都市内的本地车居多有关。
但这么多车“顶风”斑马线不让行人,还是提醒治理手段的综合性和精准化。出现这么多车辆顶风违法的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些车辆的司机,不知道本市在进行“车不让人”专项整治,这说明宣传发动还存在一定死角。但是,整治行动已经持续多日,仅公开曝光违法行为,也多达数批。这个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
另一种则是可能这些违法车辆的司机明知故犯,部分社会车辆和出租车仍然我行我素,成了违法的“老油条”。这跟那些超载、超速、越过实线超车等早已成为一种驾驶习惯的违法“老户”并无二致,也是习惯使然。他们根本没有把什么交警路面现场查处、“全球眼”空中抓拍、DV记录、“随手拍”举报,以及接下来的记分、罚款等处罚当回事。
对此,笔者认为至少可以在这几个方面,寻求对策——
其一,针对公职人员的不礼让行为,抄告单位这一制度,可作进一步细化。比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将此纳入对公职人员考核,使其驾车行为受到来自单位的约束,并以公职人员的表率作用引导社会人员文明驾车。而对于非公职人员的屡教不改者,除曝光其车辆之外,还可考虑将其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尽管舆论对此颇有争议,但仍用尝试探索的必要,制度创新也是有容错纠错机制。
其二,博采众长,“借石攻玉”。吸收外省市成熟做法,比如,北京“驾考”新增机动车礼让行人,具有源头治理的意义,不妨“拿来”。此举在理论以及实际路考中,都有所体现,其中,科目三交通礼仪培训中,地方题库中将增加50道涉及避让行人礼仪的内容,对初学驾驶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等行为的,评判为不合格。这将有助于引导驾驶人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这些做法,当是行之有效的,值得借鉴。
其三,尽快改变违法记分“认车不认人”的尴尬现状。一些司机不在乎记分、罚款,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对于斑马线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记分和罚款“认车不认人”,驾驶人可通过驾照代扣分,买分“消灾”,这甚至催生了一个驾照分数买卖的新型市场。有偿代扣分,实际上是花钱“洗白”了违法行为,在本质上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干扰到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必须受到相应惩罚。这有赖于交通违法的精准化,比如通过现场查处和更多高清摄像头的普及应用,以及大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最大限度使实际违法车辆驾驶人,难逃执法的眼睛,倒逼其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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