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家庭教育法草案来了

1月20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介绍:
家庭教育法草案一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基本原则,政府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二是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以及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规定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
草案另外还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学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那么,这份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家庭教育法草案具体有哪些内容最受关注呢?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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