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天津五个区发布转学通知!本月起登记!

近日

和平区、河北区

发布初中转学工作通知

对于办理初中转学的时间、需要准备的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

进行了明确

此前

河西区七年级、八年级转学通知

滨海新区初中转学通知

蓟州区小学、初中转学通知

均已发布

详情如下↓

河北区

1月19日,河北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开通网上办理初中转学登记通道的公告。

关于开通网上办理初中转学登记通道的公告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形势严峻,为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河北区教育局特开通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七、八年级学生申请转学登记网上通道,请申请转入河北区初中的七、八年级学生家长以学生实名申请进入QQ群:778350740,下载转学登记模板,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将由具体负责老师核实相关材料,具体报到时间和报到学校将按照天津市教委统一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及时电话通知。请各位申请转学的家长密切关注。请有转学需求的相关家长按附件要求提交材料,并相互转告。

高中转学学生家长,请将相关材料待正式开学后统一交到同意接收学生转入的高中校,由学校负责统一报送中教科办理审批手续。

河北区初中转学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信息

1.申请转学学生家长以学生实名申请进入QQ群:778350740。

2.进群后将群名片按以下格式修改:20XX级+学生姓名 (七年级为2020级,八年级为2019级)。

3.天津市户籍学生将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打包压缩,并以“20XX级+学生姓名”的格式为压缩包命名:①学生天津市户口本首页②学生天津市户口本户主页③学生天津市户口本人页④学生天津市户口本父亲或母亲页⑤手填的转学申请书照片及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模板从群文件下载)⑥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片。

4.非津户籍学生将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打包压缩,并以“20XX级+学生姓名”的格式为压缩包命名:①学生一方家长的天津市河北区居住证(需正反面拍照)②居住证持有人的近三个月天津市社保缴费回执单③居住证持有人的河北区住房证明(本人名下房本;本人租房在河北区住建委开具的备案证明;本人在河北区购房合同和发票均可)④居住证持有人的河北区工作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本人名下工商营业执照;河北区街道或居委会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均可)⑤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和学生父子/母子关系的原籍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居住证持有人页、学生页⑥手填的转学申请书照片及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模板从群文件下载)。(其中①②④⑤材料必须为同一方家长提供)

5.请按要求以“20XX级+学生姓名”的格式为压缩包命名,并发送至邮箱:hbqjyjzjk@163.com

6.家长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和平区

近日,和平区教育局发布和平区2020-2021年春季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通知。

转学条件

本区户籍,具有正常状态下全国学籍的外区及外省七八年级学生可申请办理转学。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适当优先考虑持有本区不动产的申请人。

材料上交

采用网上上传材料并审核的形式。请家长2月1日上午10:00起,扫描如下二维码进行材料的拍照上传。此二维码开放时间截至2月9日17:00。主要材料如下:

1、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照片(学生身体证号、户籍地址、派出所印章须清晰);

2、房屋(不动产)产权证信息页照片(含产权人、面积、坐落等);

3、《初中转学申请》照片(自行打印,家长手写填写完整并签字,注明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1、何时能收到转学结果?

按照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个星期。对于不满足转学条件的家长,我们将在开学前电话告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学校将不迟于2月28日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分批到校,请家长耐心等待。请申请转学的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做好防护,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转学是否对应片区?

初中转学与学区划分无关。由于学位紧张,我们将视学位空余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为本区普通公办初中。由于外省转入学生较多,请家长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及适应能力,提前做好学生的心理调适。

3、如果不转学,能否参加中考?

可以。在九年级当年的12月下旬,可凭和平区户口等相关材料,直接报名参加中考。录取原则与本区就读学生完全一致。

4、转学学生是否享受指标推荐的资格?

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学生需满足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具推荐资格。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的指标生,享受降低20分录取政策。转学学生不享受指标推荐资格。

此前

河西区七年级、八年级转学通知

滨海新区初中转学通知

蓟州区小学、初中转学通知

均已发布

详情↓

河西区

1月8日,河西区发布关于办理七年级、八年级转学手续的通知。根据目前的疫情形势,本着安全、便捷的原则,现就办理七年级、八年级转学手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七年级、八年级转学的学生需要在2021年2月9日下午5:00之前将房本、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学生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由学生当前学校出具)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xqzjk@126.com)。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以“学生姓名+年级”命名。请核对学籍证明上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且为当前使用号码,不正确的请在学籍证明空白处注明当前使用电话号码,近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家长及学生要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021年2月20日前由统筹的学校负责联系家长安排报到事宜。具体的开学事宜及防疫要求将根据疫情实际由统筹的学校通知家长。

滨海新区

日前,滨海新区发布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本月开始登记。

一、转学对象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登记审核时间

2021年1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审核材料提交

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注意事项

请转学登记家长(仅限一位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持上述佐证材料和当日健康码绿码,严格遵照学校防疫要求,进入学校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凡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应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人员流动。学校对于届时就读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不做接待、暂不办理转学,家长可电话联系学校线上发送佐证材料照片后再做下一步安排。如有瞒报、谎报个人就学经历和行踪等情况,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申请转入滨海新区其他区域的学生,请咨询相对应的教育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如下:泰达街(开发区):25203121  保税区:84905055  高新区:84806258  生态城:67289022  东疆港:25601294

特别提示:因疫情原因且为方便家长就近办理,新区教体局委托局属初中学校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由于部分学校学位紧张,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新区教体局下一步统筹安置。望各位家长知悉。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

五、这些学校不接收转入

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大量海河英才、积分落户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到滨海新区工作生活。2020年,新区初中阶段累计接收转入学生1500余人,部分学校学位趋于饱和。根据滨海新区教育资源现状,现就本学期转学工作做如下提示:

1、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塘沽十四中、塘沽新港中学、塘沽育才学校、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各年级,塘沽十一中八年级、塘沽七中八年级、大港二中八年级、大港十中八年级,不接收转入(现八年级即2019级)。

2、如上述相关片区家长坚持要求本学期转入,我局将协调全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资源予以接收,望各位家长周知。

3、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细则》,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

六、登记审核地点

蓟州区
日前,蓟州区发布关于小学、初中寒假转学工作的通知,1月18日开始提交手续。

一、预登记流程

小学、初中寒假转学预登记从通知之日起开始。预登记的流程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版块→选择“小学转学登记”或“初中转学登记”→填写学生信息→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即保存成功)。

二、线下提交手续

1.城区学校:2021年1月18日—20日,家长持相关材料(房本、户口本等)到片内学校提交转学手续。

2.镇乡学校:2021年1月18日—20日,家长持相关材料(房本、户口本等)到镇乡中心学校提交转学手续。

三、转学结果查询

2021年2月21日通过《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结果查询→按学段选择“小学”或“初中”,查看转学结果。

四、转学政策

1.城区学校:片内学校有接收能力的则全部接收;如超出学校接收能力的则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2.镇乡学校: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来源:和平区教育局 河北区教育局 河西区教育局 滨海新区教体局 天津中招网 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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