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股激励要分两步走!不能被“一见钟情”吃了亏!

单海洋:华一世纪董事长

注册股的接力激励,我们把它称为“135”渐进式激励法。

“135”分别对应的是时间。

“1”指的是一年;

“3”指的是三年,当然这个三年也包含了之前提到的一年;

“5”指的是五年。

所以合计的时间是八年。

“135”也要遵循两大步骤:

第一步,先确定各个激励对象,以及对应所在岗位应该匹配的激励额度。

第二步,遵循“135”渐进式激励法原则,

举个例子,如张三担任的职位是CEO,应激励额度是5股。

考核日期假设是2019年2月15号。

考核结果如下:价值观系数是1;公司指标系数是1;致力客户满意度是1;品德以及成长项是1。

根据考核结果,张三应该拿到的激励股是5股。

如果今年全部的分红总股数为20股,公司可分配的整个利润为1000万。

如果公司拿出30%的利润做一个分配,那么张三应该分到的钱就是:

1000万x 30%的可分配比例=300万,这300万÷可分配的20股=15万/股,那么张三的5股x15万=75万。

如果是当年一次性分配,那就是75万。

这是关于第一年。

如果说第一年的考核完毕,就可以为张三进行注册的话,我个人有一个建议:

最好有一个前提:

如果公司对张三非常了解,不管是共事还是交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也自认为对对方很了解,同时也愿意接纳张三的一些缺点,不影响在公司的发展,更愿意跟他合作。

这样的是可以进行注册的。

如果说觉得对对方还是不太了解,同时对方也有某些明显的缺点,公司也不是很愿意接纳,或者是合作,可能交个朋友还是可以,共同合伙赚点钱还是可以的,但是注册股东可能不是太愿意的情况下,建议还是遵循以下内心的这个想法。

再做一段时间的磨合。

毕竟不是很建议这种一见钟情式的注册,因为这样的注册往往结果是不太好的。

所以在选择股东、合伙人的时候要慎之又慎。

不同的企业,情况是不一样的。

不可能说必须一年注册、必须三年注册等等,这些都是不准确的,也是不严谨的。

毕竟不同的企业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去灵活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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