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可军 | 宁海育婴堂
宁海育婴堂
文/应可军
育婴堂,宁海人俗称养育堂。育婴堂是收养弃婴的育婴组织,在特定的历史时代,育婴堂收养并救活了许多弃婴,其设立实为一桩善举。中国早有这方面的善举传统,如贫儿院、育婴堂等等,佛教中也有类似的举措。他们接受的孤儿,在6岁前由育婴堂的志愿者负责抚育,兼授一些学前教育。据县志记载,宁海育婴堂最早建立的时间为清顺治年间,堂址在县城妙相寺侧(今城中小学附近),于咸丰年间被进城的太平军所毁。根据宁海县档案馆馆藏的清代育婴堂档案记载:清同治六年(1867),县令孙憙提议重建育婴堂。新的育婴堂选址在县城西北隅的原明代主簿厅故址,即今县府大院西首一带。当时县财政经费不足,孙县令“割俸资助”之举为时人称赞。孙憙,字欢伯,江苏吴县人。其上任伊始正值兵乱之后,孙县令以恢复民生和振兴文风为己任,他奖励垦荒、缉捕盗贼、兴办学校,其业绩都被一一载入《光绪县志·宦绩传》中,其中复建育婴堂为他一大政绩。清同治六年(1867),知县孙熹倡议于县署西(当时宁海第一菜场边),建育婴堂。民国18年(1929),扩展成立宁海县教济院、育婴所。另在城东白石头天主堂所属的仁慈堂设示范育婴所。同时,乡间还有古渡乡私立拯婴会、柘浦乡育婴会、湖山乡育婴堂等,后因经费不支而停、并。民国23年(1934),黄墩乡屠家民妇丁云轩在屠家独资创办孤儿院,民国 34 年改为黄墩基督教恤孤院,民国37年(1948)迁梅林花园村,土地改革后停办。民国期间,宁海佛教会,在寿宁寺设立慈幼院,收受6-10 岁孤苦无依儿童22名,聘师教养,经费由寺院负责。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8),县令柳商贤在县域东面的大湖乡、西面的前童乡、南面的海游乡(今属三门县)分设三个育婴堂,一切规制均与县育婴堂相同,解决了边远地区弃婴收养不便的困难,将县内的慈善事业进一步发扬光大。
解放后,乡间育婴堂(院)均停办。原宁海县救济院由人民政府接收,改为生产救济院。当时该院有平屋25间,田 763 亩,地 20 亩,山塘1亩,员工5人。院内抚养婴孩9人,幼儿12人,院外雇养婴孩21 人,合计 42人。后因调整布局,于1952年11 月奉命并入奉化县教养院。县救济院撤并后,弃婴由民政部门出资雇人抚养,如有人需要领作子女的,予以领养。50年代共收养弃婴42人,60年代收养18人,70年代后期收养50人。1980~1986 年,收养弃婴220人,除25人送宁波福利院、4人留县抚养外,余均陆续由外地人领作养女。县每年收养弃婴一项支出 1.5 万余元。
上文提到的丁云轩(1893—1966),女,原名莲花,宁海桥头胡丁家村人。基督教徒。20岁嫁邻村屠家,育有3女,后丈夫及3女先后病亡。1934年创办孤儿院,以家为院舍,家产80亩田地收入为经费,收养孤儿,最多时25人。聘教师授小学课程,成人后从事院田劳动,婚嫁时概以母亲身份资赠聘金妆奁,助其独立成家。夫弟以她无后,图霸田产不成,用手枪将她击成重伤。伤愈后,办院之志益坚。1945年奉县命,改名“宁海县私立基督教育幼所”。1949年尚留养孤儿10余名。
传教士开展慈善救济主要吸引百姓、兴办育婴堂等来扩大基督教会的民众。而官办的宁海育婴堂从开办到清末,共收养了数万名弃婴,为当时社会人口的增长繁衍、社会秩序的稳定作出了贡献。
作者简介
应可军
应可均 ,笔名筱瑛,曾用名应可军,浙江宁海人。现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国近代史史料学会会员;浙江省、宁波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诗词楹联学会会员;宁海县诗词楹联协会常务副会长、地名协会副秘书长等。酷爱收藏宁海地方文献,被评为“宁波市十佳藏书家庭”;走遍全县村落,考查风土人情,庋藏大量原始材料,又被评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普查先进个人”、首批“浙江省民间文艺优秀人才”、“宁波市十佳业余文保员”;其间,曾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宁海报》等刊物上发表过不少的史论作品,参与策划多种文化活动,编著多种有关宁海综合文献等。著有《宁海历史上今天》《宁海姓氏溯源》《宁海之最》《宁海古戏台》《宁海民政志》等著作。
□编辑:叶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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