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够伤害你,除非你愿意

罗斯福夫人讲过一句话特别棒,她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伤害你,除非你同意。就是如果你不把别人伤害你的权力,交给别人的话,他们是没法伤害到你的自尊,没法伤害到你的内心的。
举一个例子。有一天早上你跑到山上去玩,锻炼身体。结果走着突然发现脚下一麻,然后看到一个东西闪着金环就跑掉了,一条蛇。你腿就开始肿,就开始往上肿,越来越粗。这时候你手里恰好有一把刀子,你应该怎么办?这时候正确的做法是,你应该把伤口割开,把那个血挤出来,把那个黑血挤到流红血为止,然后旁边叫人路过来帮忙吸一下,然后喊救命,皮带扎着大腿根,然后送医院救命。这是正确的做法。
有没有别的选择呢?有没有人会拿一把刀说:“敢咬我?你疯了吧?”然后开始满山遍野地找蛇,非得剁了它不可。很遗憾,这蛇俗名叫七步倒。走到第八步扑地而死,完蛋。那你会选择自救,还是会选择追蛇?我相信很多人会讲说,是一个明白人,都不会去追蛇,你跟它较着劲干嘛,你救命要紧啊,不要追蛇。
我相信大家现在想这个问题,都会这样。但是那么反思一下,我们在人生当中有没有干过追蛇的事?我不是说真的追蛇,我是说你有没有干过类似于追蛇的事?比如说,你开车开得好好的,别人别你一下,你怎么办?有没有人路怒症发作,然后一脚油踩过去,我也要别他一下,然后那个人过来再别你一下,你再别他一下,后来两个人下车打架。或者我举一个更加简单的例子,你小时候有没有,因为不喜欢某一个老师,所以就不好好上那门课?你特别有道理,你说因为那个老师不公平,因为那个老师欺负我,因为那老师讲课根本讲不清楚,那个老师人品不行。你有各种理由不去读书,但问题是选择权交给了谁?你把选择权交给了老师,因为他不好,所以我不读书。你放弃了自己最重要最宝贵的东西,原因是别人给了你一个理由,这就叫做放弃了选择的权利。
我经常在课堂上举例子,讲韩信为什么能够受胯下之辱,一个人受胯下之辱,我就跟他拼了吧,或者我就意志消沉,我就收到严重的挫折了。没有,韩信,这事无所谓,我接着干我的事。他为什么选择的空间,要比我们普通人大很多,这里边的核心,就是你需要有独立完整的自尊体系。当你有着独立完整的自尊体系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的选择空间,要比别人大得多。不要放弃自己选择的权利,这是一个人最大的自由。

——出自“樊登”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