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统一授信申报的几点思考

根据工总行统一部署,我行于今年3月正式上线GCMS系统并将法人信贷业务纳入工银集团统一授信管理。相较原先我行法人客户授信流程仅需在本地或工银亚洲流转,本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后,统一授信申报方式、要求、审批流程将发生较大变化。截至目前,在前中后台同事的勉力配合下,我行已完成一百余户统一授信申报,且部分客户授信申请已获得审批通过。结合前一段时间申报情况,就如何提高统一授信申报效率及质量提出如下几点思考。

一、深刻认识统一授信背景

纳入工银集团统一授信管理对于我行而言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作为提交统一授信申请的首要和基础环节,前台同事对统一授信的认识和理解十分关键。在申报统一授信前,应主动加强对工行评级授信制度、授信申报流程、总行对我行纳入统一授信相关管理要求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掌握,做到对统一授信有全景认识,以便能与涉及到统一授信的其他工银机构各环节人员更好的进行有效沟通。

二、做好授信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在提交统一授信申请前,应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查询并判断申请人是否为与工银集团的共同户/集团关联户、主管机构及主管人员是谁,明确应按何种方式提交统一授信。基于我行存量法人客户结构特点,我行大部分客户均是与工银集团的共同户(即工银集团内两家或以上机构同时对一间公司开展授信)或集团成员客户,该类客户在申报时需要及时与工银集团内的各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对于共同客户,若主办行为其他机构,则我行一般不能通过GCMS提交授信流程,而是需要将我行授信需求通过线下方式(主要有公文、邮件两种方式)报送至主办行后由主办行汇总我行授信需求再报审批行审批(总行级机构客户按总行机构金融部的要求,我行可直接将授信需求通过工银亚洲报送至总行机构金融部),如主办行对该客户无授信需求,则应优先与主办行沟通将该客户主管行迁移至我行,或是协调由主办行提交评级流程并同意(一般要求通过邮件回复确认)由我行在GCMS中提起授信流程。对于集团成员户,如该户在GCMS中未纳入所在集团,则应先维护好集团关系,将该客户搭建至所在集团后找到牵头行及对应联系人;如该户在GCMS中已存在集团关系,则可直接在GCMS系统客户关联关系模块查询出该集团的牵头行及审批行信息,如因我行客户加入导致集团产生新的跨区域关系,则可能需要申请重新指定牵头行。

2.提前与工银集团其他机构沟通好授信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加入统一授信后,我行统一授信申报应参照审批行/牵头行/主办行的申报时点要求及时提交授信申请。一般而言,我行提交统一授信时点为客户/集团授信到期日前三个月,但因总行客户管理部门及各分行对各自管理的集团授信均会有另行的报送时点安排(较多会比“授信到期日前三个月”更加提前),因此前台同事每年应尽早与主办行/牵头行联系人沟通,取得涉及我行客户的授信报送时点要求,以便我行能及时将我行授信需求上报审批。

3.对于共同客户,若我行非主办行,前台人员应尽早与主办行沟通确认我行授信需求报送方式及报送要求。

    三、主动与集团内各机构沟通

统一授信由于涉及到与众多工银集团内机构联动,加之我行为首年纳入到工银集团统一授信,其他机构对我行授信申报还较为陌生,尤其是我行还存在大量共同客户,增加了我行统一授信申报工作的复杂性。因此,前台同事应在熟练掌握统一授信运作机制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与涉及的集团内其他机构人员进行沟通,并应注意沟通技巧,争取对方能良好配合我行统一授信申报工作。

    四、密切跟进统一授信流程

由于我行客户与境内多间工行分行存在关联或交叉,因此统一授信的审批行分散在各家分行或总行,授信审批流程也较原本地CM授信流程复杂,加上我行统一授信较大比例为通过线下方式申报,进一步增加了跟踪的难度,因此在提交统一授信后,经办人员应密切跟进授信流程流转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提出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以确保我行授信流程顺利通过审批。

以上为个人近期对统一授信申报的几点拙见,经验尚浅,希望与各位前中后台同事共同学习、共同探讨,齐心戮力确保我行首年统一授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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