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事业合伙人实现不同岗位创造最大价值
从结构设计看,事业合伙人可分为单层和多层结构。
单层结构很容易理解,整个公司是一支合伙人团队,其中有角色的划分但是没有层级的划分。
多层结构指在集团、分子公司、业务线、部门等各核算单元,都建立其不同层次的事业合伙机制。阿里、腾讯等公司,都是采用多层事业合伙机制。
传统单层事业合伙人与股权激励下,分配和价值实现其实是一体化的,容易造成搭便车的问题。
随着资本市场越来越独立化,企业本身商品化,股价的高低跟企业的业绩经营之间不完全是正相关关系,股权激励就会出现问题。你干的多未必拿得多,干得好未必拿的好,什么都不可能你换拿的很高。
有个很典型的例子,有加公司的CEO商人四十多天就被解雇,结果拿了两千多美金的期权,价值分配和价值创造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等。
多层事业合伙人机制下,每个事业部、每个子公司、每个核算单元,都有各自业态的估值逻辑。在此基础上,分别建立起各事业部、子公司、核算单元的股权激励,可以实际操作,也可以实行虚拟股权。各事业部、子公司、核算单元的总体价值,又构成整个集团的价值结构,从而建立多层事业合伙人股权“商贩机制”,在集团上市公司层面流通的问题。
多层事业合伙人机制下,价值评价与分配和价值实现出现了一个分离。
我们通过企业的价值体系来进行价值评价和分配,再通过兑换到上市公司的流通性股权来实现最后的价值实现,这样其实就解决了传统搭便车的问题。
你在哪个位置所创造的价值,就拿这个经营实体的价值对等的价值激励,最终带来价值上翻。
万科实行的就是分层合伙人制度。这种机制适用于中国特殊的资本市场。如果万科有美国的资本制度做支撑的话。一个永久合伙人身份、一个一票否决权可以保证窗户四人及团队辛苦创下的成果与事业不被资本的力量无情剥夺。
分层合伙人制度只能使人力资本能够参与企业的利益分享并获得部分经营话语权,同时增加资本方对企业全面控制的难题,但从根本上摆脱不了资本对企业的绝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