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读诗经(75)缁衣: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
国风·郑风·缁衣
缁zī衣之宜兮,
敝,予又改为兮。
适子之馆兮。
还,予授子之粲cān兮。
缁zī衣之好兮,
敝,予又改造兮。
适子之馆兮,
还,予授子之粲cān兮。
缁衣之蓆xí兮,
敝,予又改作兮。
适子之馆兮,
还,予授子之粲cān兮。
我来先来说说“缁衣”,缁衣就是黑色的衣服。《考工记》说:布匹染三次为“纁”,为浅绛色;染五次为“緅”,为青赤色,染七次为“缁”即黑色。按周代礼制,卿大夫朝天子时,要穿皮弁之服,白衣白裳白帽,一身都是白色。退朝回到自己的治事之所,就要换成“缁衣”来处理公事了。
《论语·乡党》:
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絺綌,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狐貉之厚以居。去丧,无所不佩。非帷裳,必杀之。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
红色紫色不能作为私居服;黑羊皮的缁衣,白色鹿毛皮,狐皮黄色,黑色,黄色,可以理解为都是贵重,后来为皇家用颜色,而吊唁都是用白色,不能用黑色的
缁衣这个词后来专指僧服,说缁林指的便是僧界,缁徒便指僧徒,说“缁黄”则指僧道,因僧人缁服,道士黄冠。《红楼梦》中惜春的判词有一句是:“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暗示的就是惜春将来会出家。
我们再回到这首诗来看看
旧说,郑武公作周平王卿士,住在周王朝接待宾客的馆舍中,周地人民感戴郑武公勤政爱民,故作此诗。《礼记·缁衣》引孔子之语说:“好贤如《缁衣》。”认为《缁衣》表达了一种好贤之情。《孔丛子》也记载孔子说:“于《缁衣》,见好贤之心至也。”这个“好贤”的主体是谁呢?后人解释不一。但多认为是人民爱贤、好贤而不知厌倦。就是说,周地人民热爱郑武公父子,看到他们穿的缁衣破了,愿意为之缝补改制,希望他们更长久任职。
现代学者多认为此诗中的第一人称“予”,指的是穿缁衣人的妻子,她见到丈夫的衣服破了,要重新缝补改制,使之常新,体现的是妻子对丈夫的体贴和关爱。反衬做官的丈夫勤勉和俭朴。从此诗的辞气来看,的确像是妻子对丈夫的口气,试想一想,一个做官的衣服破了,无论是人民或者国君,谁会为他“改为”“改造”“改作”衣服呢?这些缝补、改制的针线活,当然是自己的妻子做的。
不过我更愿意理解为,这诠释的是一份殷切的母爱,说起这,不得不说这篇诗歌的背景,也就是整个郑风的时代背景:
郑国的创始人郑桓公是周宣王的小儿子,最初就被封在郑地,周幽王的时候做周朝的司徒。做了才一年,周幽王因为宠褒姒闹得国内外鸡犬不宁的,很有危机感的桓公就用太史伯:“王室这么多灾难,您说我该逃到什么地方才能幸免于死呢?”,太史伯就告诉他,只有洛水东部、黄河南部可以居住。”为什么呢?因为那个地方靠近虢国和郐kuài国,而虢国和郐国的国君都因为贪婪而不受百姓的爱戴,非常亲民的桓公到了那里,虢国和郐国的国君很容易就把自己的土地和百姓分给他。
事情果然如此,桓公向幽王提出迁徙到洛水东部,虢、郐两国的国君向他献上了十座城邑,桓公便用他的旧封号“郑”来为之命名,郑国便这样建立了,也叫“新郑”。桓公后来死于犬戎之难,之后他的儿子掘突即位,是为郑武公。《古文观止》中的《郑伯克段于鄢》和《周郑交质》的历史讲述的则是郑武公的儿子,老谋深算的郑庄公的故事。
桓公在在镐京王宫保卫战中英勇殉国,郑桓公死时,郑武公尚未成年,他顾不得擦干眼泪,戴孝上战场,护送周平王迁都洛阳。周平王感念郑桓公父子的忠诚,继续让郑武公做王朝的卿士。然而此时的周王室已经穷得连公卿朝服都做不起,无奈之下郑桓大司徒夫人改新了夫君旧服送到东都舍馆,但郑武公因王事出征,于是夫人给儿子写了这封留言信:
缁zī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cān兮。
缁z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cān兮。
缁衣之蓆xí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cān兮。
前后三章直咏其事,意思都一样,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宜(好、蓆),后面改为(改造、改作)也是一个意思,等待儿子回来,我给你“粲”新衣,诗中“授子之粲”可想,妻子不会给丈夫“授”,所以我觉得,制衣人是这位母亲,前后三章内容一致,(在周王朝衰弱连朝服也无力制办的时候)却无时不在一份沉沉的母爱,即是让儿子安心朝务,无所牵挂,更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