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说文解字·叙》之二十四

解读《说文解字·叙》之二十四

原文:

《说文解字·叙》:“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途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

解读:

大篆是一种书体,古文也是一种书体。

到了周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此可能与古文有差异。到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都还在使用古文。古文的形体、意义仍为学者掌握可以获得认识而解说。到后来诸侯各自强力为政(各行其是),不再受制于周王的统领。嫌恶礼乐妨碍自己,于是都抛弃了王制的典籍。大致分为七国(韩、赵、魏、燕、齐、楚、秦)。田地丈量是方式计数方法都不一样,(如:周制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孝公二百四十步为亩)车轨与道路的规格都不一样,(车轨不同是指车辙不同,即车大小规格不同。车大小规格不同也就使得道路宽窄不同)法律制度也都各自有一套,(如商鞅为左庶长定变法之令)衣服帽子也都是不同的形制,(如赵武灵王效胡服为惠文冠前插貂尾又服靴,齐王之侧注冠,楚王之解豸冠是也)各用方俗言语,各用其私意省改文字于是具有不同的形体。(言语声异则音韵歧、文字异形则体制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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