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合并报表的这个原则,你一定要清楚!
行走的审计汪陪伴你的又一天
01
引 言
在前文“控制权”的提纲挈领之下,我们能够识别出要编制的合并主体以及合并范围。然后,我们就可以开始着手合并了,而正确的合并,必然是基于正确的合并范围的。
具体如何着手合并?会计书上都会有写到合并的具体程序,我们也不妨再来回顾一下:
这些常规的程序怎么样可以熟悉并学会?很简单,去尝试几次,走几遍这样的程序,就大致知道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做了。
02
一体化原则
具体程序化的内容,不是我们要讲的重点。我们在基于上一篇“控制权”归属的基础之上,来和大家聊一聊,什么是合并的一体化原则。
我几乎在每一篇有关于合并的文章讲述中,都再三提及这个一体化原则,并且基于这个原则,聊到“抵消”和“还原”思维。
比如在“如何搞定未实现损益的抵消和还原?这个心法或许有用”一文中,我提到合并层面如何去考虑未实现损益的还原方法,其实就是对一体化原则中的“某些特殊交易,从合并层面予以调整”。
要理解这个思维并不难,但在实务中总是会发现,由于理解并没有“深入骨髓”,因此会出现各种合并抵消过程中的困惑。因此我们今天再来巩固一下这一原则。
03
一体化原则的具体表现
一体化原则的具体表现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母子公司作为整体来看待,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母子公司发生的经营活动都从企业集团这一整体的角度进行考虑,包括对项目重要性的判断。
正因为一体化原则,我们需要将母子公司的内部交易进行抵消。抵消还是、好理解的、。比如母子公司相互之间产生销售、采购等交易,那这交易就应该被抵消掉,因为在合并报表中,这一交易实际是不存在了。
同时,由于一体化原则,在单体层面,已经实现的损益,有可能在合并层面并没有实现,就需要用分录还原回来;在单体层面作为产成品的存货,有可能在合并层面,是作为在产品的存货。
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考虑出发点,就会导致不同的处理模式。
04
实务中对一体化原则的运用
实务中具体如何来运用一体化原则呢?主要是“抵消”和“还原”。抵消是权益、交易、债权债务、现金流等四表的抵消;还原则是对于某些特殊交易,从合并角度出发,来考虑“合并应该怎么处理”,从而做出的调整。
对于抵消来说,最难的是权益抵消;最简单的是债权债务抵消。交易的抵消需要考虑未实现损益的部分,而现金流则需要和交易抵消金额区分开来,因为不一定交易抵消了多少,现金流也抵消多少。
在抵消的过程中,有两个很好用的“检验方法”,在这里不妨分享给大家:
在检查抵消是否做对的时候,采用上述2个方法,能帮助我们迅速检查出错误。比如交易抵消的金额为100万收入;但是实际这笔交易在抵消前,单体报表中的收入只有80万元,那这抵消金额,大概率出错了。
又比如权益抵消后,合并财务报表的实收资本应等于母公司的实收资本,但是实际却并不等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利润分配应是母公司分配利润的金额,而实际却并不等于。这些都是用检验方法二来检查,我们的合并可能在哪个环节,出现错误了。
05
总 结
今天就简单和大家老话重讲,重新对一体化原则温故而知新,也为我们后续的合并财报讲解,做好重要的铺垫。
接下来,我们会开始融入各种不同场景的合并抵消案例,逐步向大家展开合并,具体应该怎么做。
关于“控制权”的归属,请大家移步查看:
这篇文章至关重要,是做对合并的大前提。千万不要因为这一内容相对枯燥而忽略了它。越是需要静下心来跨越的知识难点,一旦了然于胸后,就越能为我们带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关于“一体化”的前述讨论,也请大家在这个合并过程中贯穿始终。路一旦长了,就会出现不断掉队的人。思考的路径一旦长了,也会出现不断掉队的脑细胞。
我们一再强调,就是希望这些要点,在整个合并学习的过程中,始终在线。
最后,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