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适不适合在一起,结婚前一定要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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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书娟看上张震什么了,十有八九是他那张走哪都能“招蜂引蝶”的桃花脸。
张震的个子很高,应该有一米八左右。
又因为他经常健身,无论什么衣服,穿在他的身上都是莫名的好看,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衣架子。
再配上他那张长得帅气的脸,真的是走到哪里,都能得到妹子们的青睐。
按道理说,这样的男孩子应该是很花心才对,可为什么和书娟维持了两年的恋爱关系?
原因就是书娟对他简直是太好了。
自从张震和书娟在一起之后,他的衣服再也没有自己洗过,都是书娟按期是找他拿脏衣服。
然后洗好之后叠得整整齐齐在送到张震的公寓楼。
张震晚上喜欢熬夜打游戏,经常不吃早饭。
一周七天有五天是书娟给他买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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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人张震找了个女朋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找了一个妈。
毕业之后,张震和书娟两人都留在了他们读大学的城市。
因为他们工作的地方相距很远,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
所以他们就选择了同居。
同居这件事情,对于情侣们来说,象征着两个人的亲密关系又近了一步。
刚开始,书娟怀有这样紧张而又期待的心情开始了他们的同居之旅。
可是,刚刚过了一个星期,书娟就厌烦了这样的日子。
张震一下班就躺在沙发上玩手机、打游戏,从来没有做过一次家务。
如果书娟不帮他洗衣服,他就会把脏衣服一直放在那里。
书娟试着去跟他沟通,却被他以“你是女人就应该干家务。”为理由反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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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书娟恼怒的是,两人的作息习惯也不一样。
她习惯早睡早起,而张震则喜欢熬夜玩手机,每次打游戏都要放外音。
因为他认为打游戏戴耳机没有感觉。
正因为如此,书娟每天早上都会顶着两个重重的黑眼圈去上班。
书娟向朋友们哭诉,自从他们同居了之后,那个曾宠爱自己的张震不见了。
朋友们都说张震之所以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书娟惯的。
我不以为然。
书娟说当她发现他们像世间所有平凡男女。
同居在一起面对生活中的茶米油盐,
她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张震。
05
我们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因为你的喜欢,对方的身上才会镀一层光。
当你不喜欢他的时候,对方身上的光环也就消失了。
其实,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是因为你的喜欢而让他发光。
我们在面对心爱的人,总是会想尽办法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对方。
在距离约会的前一个小时或者是前几个小时。
我们都会对自己进行梳妆打扮。
《小王子》里有这样一句话:“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
时间越是接近,我就越幸福。
我们之所以对自己进行一次全新的改造。
说明了对方在我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我们想要对方看到我们的优点,而不是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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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同居就不一样了,同居是面对双方的吃喝拉撒,是真真切切地生活在一起。
我们会因为同居而感到新鲜,但一段时间过去,就会感到腻。
我们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歇斯底里的争吵不断,对方的缺点在我们的眼里会无限地放大。
如果两个人确定关系在一起了,已经到了结婚的地步,一定要做这件事,那就是:同居。
因为只有同居,我们才能够真实的看到对方的模样。
同时,我们也会给对方呈现出一个真实的自己。
都能接受对方美好的一面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情侣之间最好的状态是:
彼此既能接受你最好的一面,也能承受住你最糟糕的另一面。
如果,对方的缺点在你的眼里根本就不算什么。
这时候,再提结婚这件事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