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的都要凉:《晴雅集》减少排片,于正也退出节目……青岛作家也曾被“抄袭”
半岛全媒体记者 黄靖斐
1月4日,在众多的“《 晴雅集 》《沐浴之王》下架”的声浪中,记者从美团等网上购票平台查到,青岛万达、大商、SFC上影、德纳、CGV等影城,依然有《晴雅集》的排片,但场次较少,每天二至三场,前期紧张到“让粉丝打电话求排片”的郭敬明,却对此传闻没有发声;而《我就是演员》也已经下架于正片段,不得不让人猜测,这一结果应该是郭敬明、于正近期受到的编剧行业声讨风波的后续。由于抄袭行为成本低、收益高、维权成本高,导致出版和影视圈侵犯著作权的事屡见不鲜,演员、出品方是否应该也对抄袭小说改编的影视剧负责?
虽未正式下线但排片减少
1月2日晚,有微博博主发文称“1月4日起,院线不得再排映《晴雅集》和《 沐浴之王 》”,此文被不少人转发,引发网络热议。1月3日,记者向岛城影城求证时获悉,大部分影城不受影响,“已经预售了,正常排,没有改, 也没有收到官方消息。”
记者从美团等网上购票平台查到,1月4日,青岛万达、大商、SFC上影、德纳、CGV等影城,依然有《晴雅集》的排片,但场次较少,每天两到三场。青岛某影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没有接到书面通知,但大家都在观望,“目前《晴雅集》我们只排了4日的场,5日开始就不再排了,不过最终排不排片,还要看具体情况。至于其他影城如果已经开始预售,估计会退票。”
在1月1-3日,《晴雅集》全国范围内的排片率是7.9%,上座率是8.4%,排片率比热映电影《送你一朵小红花》和《温暖的抱抱》低很多。1月4日,《晴雅集》的排片率都就陡降至4.4%。据媒体报道,《晴雅集》片方称没有接到通知,《沐浴之王》片方也称不是很了解,并进一步谈及影片已经上线到了视频网站上。
截至1月4日15:30,该片票房4.46亿,当日综合票房423.95万,排片占比5.6%,上映首日的排片高达32.2%,即便到2020年12月31日,郭敬明道歉后影片的排片占比还能占到10.4%,相比较而言的确有下降的趋势,但该片已经上映10天,据悉,《晴雅集》要到1月18日才彻底退出档期。
道歉的真正原因为“利益受损
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郭敬明和于正相继发文道歉。尤其郭敬明在后续还对庄羽提出的成立“反剽窃基金”表示同意。这也太不像郭敬明的做派了!
而在前不久,两人刚因为涉嫌抄袭事件,被156位编剧联名抵制。虽然《晴雅集》上映前夕,有网友曾对比《晴雅集》和电影《奇异博士》的场景,质疑了特效设计、场景设计,还是人物动作,但该影片买了日本原作《阴阳师》的改编权,深究的话,应该是与郭敬明以前抄袭的“光辉事迹”有关。
虽然在被屡次被提到抄袭事件,一直以来郭敬明和于正都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向被抄袭者道歉,这次如此“低姿态”连粉丝们都感到惊讶。事出反常必有妖,更多专业人士认为,这份道歉不仅仅是道歉这么简单,掺杂了很多因素,是在当真正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时候、权衡利弊以后做出的道歉决定。
对于郭敬明来说,《晴雅集》投资3亿人民币,郭敬明将无法收回投资,而且也会波及到他的另一部新片《泷夜曲》,该片和《晴雅集》一样,也是根据《阴阳师》改编,他既是两部影片的导演,他的最世文化也是影片的关键投资方之一。
相比较而言,于正的“退出”则是1月2日晚最新播出的《我就是演员3》中,于正的镜头已经全部被剪除,前两期正片下架,于正刚炒起的热度和路人缘,功亏一篑。除了《玉楼春》延播之外,于正正在制作和制作完毕的剧集至少还有六部,其中不乏像《尚食》《 当家主母 》这样的预爆剧。也许现在和郭敬明、于正一样着急的,还有这些影视剧的投资方、主演及演员的众多粉丝们。
岛城作家也曾“被抄袭”
涉嫌抄袭、融梗作品改编的影视剧,出品制作方或演员们该不该担责?针对这一问题,在网络上也掀起了“论战”。很多粉丝认为,影视方和演员也是受害者,不应再担责;也有网友表示,出品方和演员团队在接拍作品时,就应该对其品质把控,包括是否“抄袭”。
青岛作家 连谏 的《门第》等多部小说曾被改编成影视剧,接受记者采访时她透露,自己也曾遭遇过作品被抄袭的情况,并为此打过官司。“我以前有部长篇小说《秘密》,被一家影视公司抄袭拍了电视剧,我起诉了,最后打赢了,当时影视公司登报赔礼道歉,但整个过程太艰难了。”用连谏的话说,“判了几万块,判的钱刚够打官司的费用,原本想上诉,但实在没那个精力。”
连谏认为,郭敬明和于正等在抄袭后没有受到惩罚,在影视圈洋洋自得,“助长了抄袭也无所谓,拿到钱是王道”的无耻之风,她也在此呼吁,“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确实该抓抓了!”
在连谏看来,影视出品方应该承担责任,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考量一个编剧的人品和作品来路,对创作更加注重其原创性,而不是唯市场销路为主导,不顾吃相。不过演员应该是无辜的,“演员不应该为主创的抄袭承担责任,接了这样的作品,只能自认倒霉。”
热播剧《我是余欢水》的原著作者、青岛作家余耕告诉记者,他的小说已经出现网络“同人文”,是否涉嫌抄袭、融梗,还不好界定。他认为,原小说被抄袭要看抄袭者属性,“如果是小说抄袭小说,影视剧制片方很难判定该小说有没有抄袭,在这种情况下,制片方也属于受害者,不应该担责。但是,如果是剧本直接抄袭小说,编剧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制片方可能要负连带责任。剽窃是人品问题,非要与有剽窃前科的人合作,这样的公司也是不体面的”。
抄袭者坐收名利引发恶劣影响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 宋方金 ,也是“联名抵制”的牵头人之一,他在接受采访时认为,不良创作生态造成了近年来“抄袭”“融梗”行为的多次出现。对于影视从业者而言,“抄袭”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但郭敬明、于正在法院判决后,不但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还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
从郭敬明《 梦里花落知多少 》到于正的《宫锁心玉》到秦简的《锦绣未央》,无一不在商业市场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编剧收获名利的同时,抄袭的阴影也挥之不去。《 锦绣未央 》小说侵权案就打了2年,但是原告只获得了赔偿款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电视剧版却能够热播,“抄袭者”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除了于正和郭敬明之外,许多热播剧都涉嫌抄袭。《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甄嬛传》原著都曾深陷“抄袭”传闻,电影《 少年的你 》原著也被网友批判“融梗”,但它票房最终过15亿,助力 周冬雨 拿下双金影后,易烊千玺成为最佳电影新人……抄袭经济火热,牵扯到平台、制片、编剧、IP作者、立法人员等产业链条上的所有人,背后这些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怎么可能把公平的砝码还给观众?
有法律界人士透露,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将知识产权纳入,新《著作权法》也将于2021年6月施行,强化了版权的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于抄袭被法律判处且拒绝道歉的作家跟编剧重拳出击,尊重原创,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