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词的小令、中调和长调
略说词的小令、中调和长调
在阅读词的时候,我们常常看到诸如《十六字令》、《三台令》、《阳关引》、《青门引》、《诉衷情近》、《好事近》、《木兰花慢》、《谢春池慢》等等词牌,这“令”、“引”、“近”、“慢”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些书籍在介绍词的时候,常常用“小令”、“中调”、“长调”等等来划分,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大家都知道,词最开始是有曲谱的,是用来歌唱的歌词。所谓的“令”、“引”、“近”、“慢”,指的都是曲调,即令曲、引曲、近曲、慢曲,是按照音乐的节拍来划分的。令曲一般为四均拍,引曲和近曲一般为六均拍,慢曲一般为八均拍。均拍愈少,曲调愈急;均拍愈多,曲调愈缓。南宋词人张炎在其《词源》上说:“令曲四掯均,……近六均,慢八均。”“引、近则用六均拍……曲之大小,皆合均声。”均拍,就是音乐的节奏。至于说它们是怎样的一种音乐节拍形式,由于古代音乐失传,已经无从知晓了,但我们从张炎的著述来看,“令、引、近、慢”主要是指它们在音乐节拍上的区别,并不是指词的字数上的多少。有人认为“引”“近”可解释为引申或扩充,凡是词牌中有“引”“近”的,都是对原词增加数字,这种观点显然有失偏颇。张炎既是词人又懂音律,他对“令”、“引”、“近”、“慢”的著述应该是可信的,他的论词著 作《词源》“对宋末词坛过分追求浓丽绵密而流于晦涩的作风起一些补偏救弊的作用”(《中国文学史》)。原来,人们对词的篇幅长短的划分是南宋以后的事情,将词分为小令、中调、长调三类。
人们常说的小令、中调和长调,是从词的文体特征来进行划分的。清代毛先舒在《填词名解》中明确指出:“五十八字以内为小令,五十九字至九十字为中调,九十一字以外为长调。”这样,小令、中调和长调就有了明确的界定,但这种划分却遭到了一些人的反驳,认为这种划分太机械、太死板。近代学者夏承焘在《读词常识》中指出:“我们大体上也可以认为五十字以下为小令,一百字一下为中调。不过,这只是约略地说,实用时不可拘泥。”虽然如此,但人们现在一般还是认为,五十八字以下为小令,五十九字至九十字为中调,九十字以上为长调。
这种划分与“令”、“引”、“近”、“慢”并不是对应的关系。比如,柳永的《甘州令》二十三句七十八字,辛弃疾的《祝英台令》十六句七十七字,晏几道的《六幺令》十八句九十四字,如果我们硬是用小令、中调和长调来划分的话,那么它们就属于中调了,但在古时候它们实际上是属于“令曲”的范畴。又如“引曲”,其实也有长有短,姜夔的《江梅引》十八句八十七字,韦应物的《翠华引》四句二十四字,更长的还有向子諲的《梅花引》二十六句一百一十四字;“近曲”也是如此,秦观的《好事近》八句四十五字,柳永的《诉衷情近》十六句七十五字,袁去华的《剑器近》十八句九十六字,我们不能机械地硬套“引”“近”就是中调。至于说“慢曲”,往往在人们的心目中似乎篇幅很长,其实“慢曲”也有长有短,如《太平年慢》只有八句四十五字。
当然,在一千多个词牌之中,“令曲”一般字数比较少,“慢曲”一般字数比较多,所以人们又往往将词只分为“小令”和“慢词”。那些字数相对较少的就叫“小令”,字数相对较多的就称“慢词”。
由此可知,令、引、近、慢是宋代的人们从音乐角度来划分的,指音乐节拍上的长短,与词的长短没有关系;小令、中调和长调则是音乐失传以后,明清时期的人们从词的篇幅角度来划分词的长短的,与音乐的长短没有关系。
( 慢词[màn cí]是宋词的主要体式之一,它与小令一起成为宋代词人最为常用的曲调样式。慢词的名称从“慢曲子”而来,指依慢曲所填写的调长拍缓的词。《词谱》卷十慢词“盖调长拍缓,即古曼声之意也。”“慢曲子”是相对于“急曲子”而言的,慢与急是按照乐曲的节奏来区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