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到朝歌500里,周武王竟5天走完!武王行军速度可不可信
公元前1046年2月21日,周武王率领大军来到洛阳孟津,与反商盟军会师,形成约5万人的联军,然后向朝歌进军。正常情况,当天会师之后,需要进行一些协商调整,因此应该是会师第二天即22日向朝歌急行军。
公元前1046年2月26日,联军赶到朝歌城外的牧野,布阵未完就下了雨,后来冒雨完成了布阵,史称联军共有“六师”。军事史家推测,大概是三百乘战车,三千名虎贲为一个“装甲师”,为第一梯队,其余四万多人分为五个“师”,在后面组成方阵,为第二梯队。
到达牧野的第二天清晨,周武王进行誓师,就是《尚书·周书·牧誓》篇内容,讲述纣王罪状与鼓励战士们奋战,尤其指出“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机会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第三次。当天清晨牧野之战爆发,纣王奴隶大军“阵前起义”,周武王攻克朝歌,纣王点火自焚。
孟津位于洛阳,距离朝歌(鹤壁市)大约500里,周武王22日从孟津出兵,26日抵挡牧野,相当于5天走完500里,日行百里!显而易见,周武王深得兵贵神速之精髓,打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闪电战,在商朝主力攻打东夷、内部空虚之际,出其不意兵临城下,所以周武王才会说机会只有一次。
我们都知道,古代道路不畅,陆上行军依赖人力、畜力,加之数万人行军时对队形、道路、后勤保障等都有很高要求,因此古代中外军队日行50里都算很快了。但周军日行百里显然颠覆认知,那么古代的急行军到底有多快?
商周的马其先:与马车赛跑的步兵
关于商朝步兵的速度,甲骨文中“先马其海雨”、“马其先”之类的记载,反映了当时步兵的速度,可谓颠覆了今人的认知。
所谓“马其先”或“先马”,顾名思义就是跑在马前面的人,一般用于开道、侦查等。君主出行或进行战争时,在马拉的车前都会有步兵开道,而当马车奔跑的时候,这些开道的步兵也要一起奔跑,并保持原有的队形,马车跑多远,步兵就要跑多远,因此这些步兵的跑步能力就很惊人了。跟随保护君王的这些步兵,规模可能不会太大,但也绝对不会小,因此商朝有一群行军速度惊人的步兵。
在河南偃师尸乡沟的早商都城遗址中,已发现大路十一条,路面宽约6米,最宽的达10米,道路与城门方位大体对应,构成棋盘式的交通网络。也就是说,在商朝核心区域内,由于交通状况良好,商朝马车不仅速度较快,可能还能持续跑长一段路,“马其先”们的跑步能力要求应该超出现代人的想象。
到了西周时期,发生了中国第一场跑步比赛,比古希腊的马拉松传说要早了500余年。周代《令鼎》铭文记载,周昭王在城外举行田礼结束后,返城途中突然心血来潮,对部下“令”与“奋”说,谁先跑回宫里就算赢,奖品是“臣十家”,也就是说只要赢了,立即翻身达到大康生活。“令”与“奋”都是马其先,周昭王让两人进行跑步比赛,最终“令”赢得了这场比赛,于是铸鼎纪念此事。
后来,有一个专属词语叫“先马走”,其实在车马前开道,就是马前卒,汉朝的“太子洗马”中的“洗马”二字,可能就是先马的意思,太子出巡时前驱开道,是传承下来的古礼。
古代的虎贲军:符合二个硬性条件
关于周朝部队的行军速度,通过虎贲一词也可见端倪。在古代常备的精锐部队,其中一支就叫虎贲军,唐代之前,虎贲通常是护卫皇上的禁军,守卫皇帝的专职军人,或者是精锐部队的代称,姜子牙长子吕伋就曾掌管周成王、周康王时的虎贲军,《周礼·夏官》:“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那么,“虎贲”二字到底代表了什么意思呢?
其实,虎贲之“贲”通“奔”,因此意思叫“虎奔”,像虎一样勇猛有力地奔跑并扑向敌人。战国吴起的《吴子》中说虎贲选士,只有“有力气”和“跑得快”这两个条件,“力轻扛鼎,足轻戎马”。骑兵出现之前,绝大多数参战人员都是步行,而由于兵贵神速等军事需要,所以当时对步兵跑步能力要求比较高,虎贲军是其中的佼佼者,但其他部队的跑步能力估计也不会太差。
牧野之战时,周武王有“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即战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穿戴甲胄的战士四万五千人。也就是说,周武王有非常善于奔跑的三千虎贲,甚至比“马其先”们还要善于奔跑,这一批人作为前锋开路,扫清路上的障碍,后面4万多人紧紧跟随,在虎贲带领下整个大军推进速度非常快。
周朝的急行军:起步是日行三百里
无论是马其先,还是虎贲,都表示善于奔跑,但行军速度究竟有多快呢?不妨看一看春秋战国时的两个案例。
春秋晚期,吴国阖闾练兵时,要求身披铠甲、手执兵刃,连续奔跑三百里才能停下来休息,《墨子·非攻》载:“古者吴阖闾教七年,奉甲执兵,奔三百里而舍焉。”周代一里大约400余米,三百里相当于如今的100多公里,三个马拉松(全程42.195公里)。《吕氏春秋》中说,吴楚之战时阖闾“选多力者五百人、利趾者(善于奔跑)三千人以为前阵,与荆战,五战五捷,遂有郢。”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吴国士兵善于奔跑,起步就是三百里,或许正是闪电战瓦解了楚国的防御阵线。
战国初期,魏国吴起练兵时,要求魏武卒全副重装,在半日之内跑完百里,“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这两则记载说明,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兵家非常重视行军速度,达到了“一次三百里,重装半日一百里”的变态地步。随着骑兵出现,长途奔袭主要由骑兵实现,于是步兵跑步能力要求有所下降,但在后世还是有所传承,比如唐代李荃著兵书《太白阴经》中说招募“疾足之士”的标准,就是“返三百里不及夕者”,《宋史·兵志》也把“走跃”能力作为招募新兵时的重要考核指标,戚继光的《纪效新书》中就明确说:“凡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当然,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步兵行军速度又出现一个巅峰,志愿军在朝鲜14小时急行军145里,半日跑了三百里,记录保持至今。
值得一提的是,公元前490年希腊与波斯在马拉松小镇发生战争,最终希腊取得了胜利,派“飞毛腿”菲迪皮茨跑回去报信,当他跑了42.193公里,跑到雅典断断续续的说出喜讯之后就累死了,为了纪念菲迪皮茨,1896年就设立了马拉松比赛。英雄故事让人敬佩,但就跑步距离而言,当时无数中国人的确可以秒杀菲迪皮茨。
综上可见,在商周交替之际,周武王日行百里的行军速度,可能出乎了纣王意料,以至于没能及时调兵防守朝歌,给周武王的闪电战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放在中国历史长河中看,尤其与吴军、魏武卒等相比,周武王的行军速度并不惊人,也完全在可信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