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司案件 | 起诉时如何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 2024-05-09 21:38:42 音频支持倍速播放 建议阅读时间: 5 分钟 案例一:涉公司组织行为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宏达公司(化名)由陈某和王某各出资50%设立。2019年12月26日,谷某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王某将其持有的宏达公司50%股权作价人民币130万元转让给谷某。2020年3月谷某与王某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宏达公司和陈某必须到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股权无法过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谷某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为由,将宏达公司诉至谷某住所地的A区法院,请求判令:1. 确认谷某系宏达公司享有50%股权的股东;2. 宏达公司将第三人王某名下的50%的股权变更登记为谷某所有;3. 第三人王某、陈某对上述变更登记负有协助义务。经立案审查,A区法院告知谷某应向宏达公司住所地的B区法院提起诉讼。【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因确认股东资格、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公司增资、减资、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涉及公司组织行为类的案件,这类案件需要对公司章程记载、工商登记、股东会决议等多项因素综合考量。公司组织行为的发生、变化集中在公司住所地,因此法律明确规定这些诉讼应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案例二:与公司有关的侵权类纠纷如何确定管辖?赛加公司(化名)欠中控公司(化名)货款10万元,中控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无财产可以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中控公司发现赛加公司的股东高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故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为由,在原告住所地的A区法院起诉高某,请求判令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赛加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高某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申请将案件移送至被告住所地和赛加公司所在地的B区法院。A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A区作为被侵权人中控公司的住所地属于侵权结果地,A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故依法裁定驳回被告高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法官说法】涉公司类纠纷并非都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类似案件的民事裁定书,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诉讼请求权基础是侵权行为引发的债权请求权,可以按照一般侵权案件确定地域管辖,即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一般认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是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结果的发生地,不能完全等同于被侵权人住所地。但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裁判,在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等案件中被侵权人住所地可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需要注意的是,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如果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要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诉讼,诉讼中的主体虽然没有公司,但实际上侵权结果地应该是公司住所地,而不是作为原告的股东住所地。案例三:基于公司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如何确定管辖?谢某原为品元公司(化名)的股东,2019年12月谢某与熊某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谢某将持有的品元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熊某。谢某依约与熊某进行股权交割,配合熊某办理了工商过户手续,但熊某拖欠谢某股权转让款20万元未支付,谢某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在原告住所地的A区法院起诉熊某,请求判令其支付拖欠的股权转让款20万元。被告熊某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申请将案件移送至被告住所地和品元公司所在地的B区法院审理。经过审查,A区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在没有管辖约定的情况下,谢某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其住所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故A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法院最终裁定驳回熊某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法官说法】股权转让是当事人基于协议提起的纠纷,属于具有给付之诉性质的诉讼,该类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之债,虽涉及公司法上的权利义务,但不具有公司组织法上纠纷的性质,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只能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类比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合同中既没有管辖协议约定,也没有约定履行地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谢某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其住所地是合同履行地,故A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赞 (0) 相关推荐 常见争议解决条款之效力辨析(上) 作者: 李崇文 金光辉 陆迪 引 言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1]之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即争议解决条款,系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一般争议解决条款[2]通常主要涉及两个层面的 ... 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之管辖权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39期文章 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是指企业.企业的出资人或管理者侵犯企业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及因投资取得合法收益所引发的民事争议.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应如何确定管辖权存在争议, ... 清算责任纠纷的管辖权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36期文章 清算组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公司,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清算责任纠纷为案由向清算组主张权利.但需特别留意,清算责任纠纷与公司清算案件并非同一类案件,这也意味着两 ... 云亭法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上)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上) 作者/ 王静澄 张德荣 阮笛(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阅读提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是关于公司组织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地 ... 公司诉讼知多少丨起诉时如何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 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与其他商业主体的交易行为,又涉及内部利润分配.合并.分立等组织行为,相关行为可能引发不同的纠纷.与公司有关纠纷的依法.妥善.高效 ... 合同中加上这一条款,起诉时找不到被告,法院不经公告也能缺席判决 6月19日,东丽法院发布了一篇<无需公告,法院也能缺席判决!>的文章,介绍了该法院遭遇送达难,但不必公告送达即行缺席审理的一则案例: 2014年,A银行与B某签订了住房贷款抵押合同,B某贷 ... 求职面试技巧:选择公司和领导时,有这三种判断力,不会被利用 大部分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以后,都希望自己能够有非常长远的发展,希望能够在工作期间获得高收入,让自己的能力保持在最佳的状态,这样竞争力才会变得越来越强大,但是总会有一些员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总是遭 ... “开公司”还是“办企业”:创业时如何选择企业形式? 企业家在创业初期,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成立一个什么形式的企业.笔者遇到过一些在创业路上的朋友,向别人介绍自己在开公司,实际上,他们可能只是注册了一个个体户的营业执照,或者虽然注册了公司但是却没有按照公司 ... 法院发布:涉公司高管劳动争议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一中院发布涉公司高管劳动争议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20年12月4日,在第7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北京一中院召开"平衡 ... 为什么你想买的公司总是估值太高 买股票不要择时,选择合适的时期入场,那是理想状态,但是机会千载难逢,... 买股票不要择时,选择合适的时期入场,那是理想状态,但是机会千载难逢,就和中彩票一样,而且如果大跌你敢不敢加仓?想要择时你可能永远在看着好股票涨! 每年都在说今年是最难的一年,但是那一年好股票没涨,如果 ... 喝不同类型的葡萄酒时应该如何正确选择葡萄酒杯 根据不同的葡萄酒类型,通常消费者在饮用过程中也会使用不同形状的酒杯,用来展现葡萄酒最佳的饮用状态. 波尔多红酒杯 波尔多红酒杯是最常见的红葡萄酒杯型.稍显丰满的杯身可以让酒液和空气充分接触,杯口收缩让 ... 信用卡、网贷逾期后,被异地起诉了,怎么正确地处理? 昨天我又收到一位粉丝的反馈,他被起诉了,而且是异地起诉,他人在宁夏,但是起诉地是在上海,他截图了他的短信内容给我看,是真实的,那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今天我专门录制一期视频来讲这个事情.我来教你正 ... 教你网购服装时如何选择合适的尺码 2019-02-18 11:54:24 433点赞 5311收藏 162评论 互联网时代 的到来,使我们购物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在互联网的助力下,如今在家动动手指就能买到我们心仪的商品.网购给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