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35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获赠风险保障金
8月30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联合在位于广州的中共中央机关旧址春园签署向广东省革命文物捐赠保险协议书并举办捐赠仪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曾颖如,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倪全宏,中国人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费剑锋等参加活动,并邀请省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领导见证。本次活动由中国人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向全省135处省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捐赠3年公众责任险和财产综合保险,共计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9.5亿元。
目前,广东省普查确认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革命遗址共4269处,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1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783件/套均为珍贵文物。当前,文物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革命文物往往处于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安全隐患不能完全消除。本次捐赠的保险是在文物行政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基础上的有效补充和有机结合。
根据协议,本次保险保障额度高、范围广,3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处每年获保险保障2000万元,10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每处每年获保险保障1000万元。财产综合保险主要保障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原因造成投保财产的损失及因开放意外事故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
为了做好服务,中国人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已成立革命文物保险服务专项小组,在合作期间,专项小组将持续以“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为根本遵循,积极对接省内各地市革命文物单位,逐一落实赠险事宜。若发生保单约定的保险责任事故,专项小组将安排专人主动联系被保险人所属单位开展查勘和损失核定工作,并上门收取保险理赔资料。对5万元以下赔款,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对超过5万元的赔款,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流程并进行支付。
本次捐赠的保险有效解决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文物保护单位局部受损,因开放问题导致游客意外伤害等问题的及时处理。这是广东省文物行政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抓手,也是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创新举措。
作者:粤 文
编校:张丽卉
审核:徐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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