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规范,详细解读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常见安全隐患,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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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豆丁施工
1.1 钢管型号品质不规范、存在锈蚀、变形、打孔等现象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1.1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表8.1.8的规定;
5 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强条】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1.2 扣件品质不符合要求、扣件的螺栓拧紧扭力矩未达到65N·m即破坏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1.3 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2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3 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相关规定。
【强条】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2.2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7.3.11 第2条 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8.2.5 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的原则进行。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表8.2.5的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应重新拧紧至合格。
1.3 使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安全网,质量、耐冲击强度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8.1.1 建筑施工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网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规定;
2 密目式安全立网网目密度应为10cmX10cm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
2.1 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5.3 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7.1.4 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应使排水畅通。
7.2.1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2.2 架体搭设构造错误(立杆间距偏大、立杆和横杆不交汇、纵横杆位置错误)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第8章 检查与验收 表8.2.4 第9款 扣件安装: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a≤150mm。
2.2 架体搭设构造错误(高低处搭设错误)
2.2 架体搭设构造错误(女儿墙位置搭设高度错误)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3.7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2.3 架体立杆连接、受力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3.6第1款 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4 扫地杆构造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2.5 架体端部敞开、无加固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条文说明:6.6.5 开口型脚手架两端是薄弱环节。将其两端设置横向斜撑,并与主体结构加强连接,可对这类脚手架提供较强的整体刚度。静力模拟试验表明:对于一字形脚手架,两端有横向斜撑(之字形),外侧有剪刀撑时,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可比不设的提高约20%。
3.1 架体剪刀撑交叉处钢管搭接错误
3.2 架体剪刀撑上不到顶、下不到底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3 剪刀撑不连续间距或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规】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4 架体施工通道处预留洞口无加固措施
4.1 架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设置连墙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 主节点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 连墙件。
4.2 架体连墙件因施工原因被擅自拆除未恢复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 主节点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 连墙件。
4.3 架体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
4.3 架体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正确方案)
5.1 架体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要求
5.2 架体与建筑物之间防护措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3.13第1款 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7.3.6 第2款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3.4 第3款 第2条 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5.3 外侧水平挑网设置不规范
6.1 架体脚手板本身构造不规范
6.2 架体脚手板设置不规范
6.3 架体脚手板搭接不规范
7.1 型钢悬挑脚手架钢梁设置和材质不符合要求
7.2 型钢悬挑脚手架立杆受力设置不规范
7.3 型钢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措施不规范
7.4 型钢悬挑脚手架钢梁根部锚固长度不规范
7.5 型钢悬挑脚手架卸载钢丝绳设置不规范(无卸载钢丝绳、卸载钢丝绳锚固错误、卸载钢丝绳形同虚设)
7.6 转角处型钢悬挑脚手架钢梁设置不规范
7.8 型钢悬挑脚手架首层封闭不规范
8.1 部分架体脚手板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8.2 部分周转材料堆放在架体上
8.3 外装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架体上有外加荷载或受力构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8.4 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在架体上
8.5 架体部位建筑物上焊接作业无防火措施
《建筑施工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32/J 121-2011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强条】8.1.12 在悬挑式钢管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实行审批制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8.6 架体无防雷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