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德鲁纳酒店》风波的背后,是法条和文化自信的缺失
网视导读:《东宫》与《德鲁纳酒店》的纷争正被许多网友关注。两部分别引领风潮的影片陷入风波后,引出的种种发展更让人反思。
从开始拍摄,到配乐《初见》《爱殇》带动B站剪刀手自发剪辑,直到最后播出至完结,《东宫》都以自己的方式引领了风潮。
没有一线演员、流量支撑,《东宫》靠着自身过硬的质量和良好的改编成功吸引了大量观众入坑。《东宫》最终获得了由8万人打出的7.5分豆瓣评分,如果不是大结局时出现了一些设定错误还会更高。不过,这已经堪称国产影视剧精品。
优酷版本《东宫》被剪掉部分内容,但这部剧在韩国播出的全版也补足了这一遗憾。
它的受众基础,在半年之后,让与之“相似”的《德鲁纳酒店》走入了大众的视线。
说是走入大众视线其实也不算太过准确。
《德鲁纳酒店》的收视在韩国本土并不算低。其豆瓣评分、评论人数也并不算低,由3万人打出了8.3分的成绩。
只不过在限韩令之后,韩流在我国逐渐低迷,尽管韩剧粉丝粘性极高,所以相对而言并不能算是主流。不过这样的热度也足以让《东宫》与《德鲁纳酒店》的观影人群发生重合。
微博网友“等风来的金鱼姬”便发布了数条微博,指出了《德鲁纳酒店》与《东宫》的相似之处。而有网友根据此内容,进行了撞梗部分的剪辑对比。
这一事件在近几日正在发酵,不知道《德鲁纳酒店》的出品方何时会能收到这条信息。
不过相应的,《德鲁纳酒店》在微博的粉丝团体对此作出了一定回应。回应中,捋出了创作时间线和“梗”均为流传甚广的梗的反驳。不过鉴于《东宫》在此之前便已经是一部著名言情小说,其实这依旧无法作为支撑。
同时,也有一些《德鲁纳酒店》的粉丝指责,按照如此标准,《东宫》应该被指抄袭《萍踪侠影录》。
更有一些网友似乎挖出了《东宫》小说的“黑历史”:对一本名为《犹记惊鸿照影》进行了抄袭。
当然,这并非事实。反抄袭志愿组织@反抄袭吧 早在2018年便对《东宫》与《犹记惊鸿照影》进行了调色盘对比,最终的结论则是没有抄袭——这是纯粹的污蔑。
种种众生相,这便是这件事的最“有趣之处”了。
在此之前,其实也有过中国影视剧被抄袭的先例。一年前,便有《中华一番》抄袭《花千骨》服饰的案例。
这部近年重开的连载漫画中的新角色穿上了令人眼熟的衣服。
然而,在叠图出现之前,不乏为数不少的评论可能只是参考中国古代衣物设计的评论。
而事件的关键则是,这件衣服正是花千骨独有的衣服,而并非依照古代衣物制式考究而来。
另一方面,尽管漫画中衣物部分是否可以参考现有设计是一个处在灰色的命题,但是,姿势可以完全叠上时,已经彻底是描图的范畴,而非参考、致敬。
一般而言,这样的国内画手已经被订上耻辱柱,但无论是这位漫画家,还是事实上曾买版权做动作参考、而大家以为是涉及抄袭的富坚义博,都受到了宽容的对待。
用最好的一句话描述便是“国籍互换,评论过万”。不过,像《东宫》这样反而被污蔑则算得上绝无仅有了。
抄袭绝对是一个严肃的话题。而抄袭、借鉴、撞梗、致敬之间的划分,也让对版权保护有所关注的人们头痛。
尽管著作权法在2010年进行过更新,但有关抄袭的判定,似乎还是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为主要判定依据。
但是,为了保证创作的积极性,并非所有内容都受到保护——要保留公有性的内容作为大众创作的自由空间。对于著作的内容,偏向于保护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和表达。
《“洗稿”现象的著作权侵权认定研究 》作者:颜希文
“梗”便是一种较为微妙的部分。类似情节是具有独创性还是属于公有领域?对于许多具有既视感或使用了高级抄袭手法的内容而言,作为其中创作者之一的、看客的我们,这往往是争论的焦点。
不过不得不说,即使某些梗是常用梗,当常用梗的表达相似并且频繁撞梗时,确实一脚踏在了这条线上。
目前为止,就像《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说的一样,高级抄袭的判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专家进行判定。
然而,在抄袭判定中,缺乏更多法律所规定的的依据也是事实。在小编进行版权相关法条的学习时,老师所讲解的内容与《“洗稿”现象的著作权侵权认定研究 》所提及的内容相接近,不过当寻找具体判定的法律依据时,却缺乏这种有力的支撑。
无论是热爱《东宫》的网友的指责、还是《德鲁纳酒店》粉丝的反驳,都属于此范畴。
而对《东宫》抄袭的指责则涉及到了另一层面,除去类似“粉圈”心理之外,还涉及文化自信。
“抄了好看就好”“抄你是你的荣幸”后,涉嫌抄袭方的辩驳简直变成了终极升级,那就是“你才抄别人的,我没抄”。
正如同前面所举的“国际互换,评论过万”的例子一样,似乎总有人对“外人”宽容,而对“自己人”严苛。这一情况无论是对影视、漫画领域还是其他领域都是一样的。
似乎总有人缺失对自己国家的作品的自信。对于这类人群的改变,倒反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或许需要更多优秀的作品与更强大的国力,才能真正树立起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