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刁
就像经历了一次重生,阿刁心里这样想着。走去上班的路上,天还没有下雨,但阿刁打着伞,有个路人从后头窜上来,斜着眼睛看了几眼。
上下打量的眼光,好像阿刁是一个疯子。
她的手白嫩细长,不是做家务的好手,倒像是个弹钢琴的。此时此刻,正摩挲着伞柄,嘴角控制不住露出虚伪的笑。
手机里是嘀嘀的提示声,她想要不理,抵不住四面无处遮挡的风,她突然想起,她今年已经三十整了。
“阿刁,我们分手吧。”
阿刁没有挽回,收到消息的时候,松了一口气,仿佛活该如此似的。她抬头看一眼灰蒙蒙的天空,谁叫自己叫阿刁呢。
秃鹫,生性自由,习惯孤独。
昨天的阿刁死了,她伸出双手,想要拥抱风,却被抛弃。她假装露出不屑的笑,“走吧,阿刁。风不会在意。”
我是阿刁。
脚步逐渐加快,手机里的音乐放到最大声,快一点,快一点,我先是疾走,后来干脆跑了起来,我感受到风,八方的风朝我涌来,泪如泉涌。
“你听到了吗?”风,我的心跳声,不是任何人的,是自己的。
我打电话给所有人,告诉他们这个消息,他们都惊讶地回复:“是吗?真的吗?”
他们都傻了,因为他们不知道心是会跳的,即使知道,也不敢用手触摸来证明看看。
二十岁的时候,还以为时间还有很多。
二十一,未来还有希望。
二十二,自己是金子。
二十三,还可以浪费。
二十四,没有什么过不去。
二十五,重头再来不怕。
二十六,年轻着呢。
二十七,只要努力就能成功。
二十八,做一点是一点。
二十九,还是二十几。
三十,三十岁了。
我给阿刁算了算时间,她活得不算长,活不过三十。她知道结局是既定的,可是她想拼一拼,趁着风在往上飞一飞。
可是风告诉她,“快下去吧,你的使命完成了。”
没有人可以阻挡大限,阿刁同样如此。
她有着不一样的手,在狠命的时候坚硬无比,连最凶猛的动物见到都会掉头逃跑。可这样的利爪在三十岁的时候就戛然而止了。
风止了,她停下了脚步,想起奶奶跟她说:“做人呐,就是福也享得,苦也吃得。”
但阿刁从不觉得苦,她嫌活不够。
她还没有读完一千本书,跟一千个人交谈,去一千个地方旅行。她的手不再锋利,自从心跳的越来越快之后。
阿刁渐渐长成了个人,也越来越像个人了。
她有时候不甘心成为一个人,后来变成了我。
我和阿刁都喜欢风,阿刁比我更勇敢,更不想被现实磨平棱角。我喜欢阿刁,可是阿刁活不过三十岁。
我们都一样,甘于平凡,却不甘平凡地溃败。
ps:很喜欢张韶涵的这首《阿刁》,遂成此作。祝在座的各位上班阿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