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笔记(10月28日)中国的行政名称历史变迁

中国的行政名称历史变迁

夏商周时期:“九洲”说。严格意义上说,九洲不是行政区划名称。因商、周王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即“封邦建国”,各个领主在自己的封国内独立为君主,整个商、周王朝无所谓任何行政区划。
秦朝:取消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分天下为36 郡,前687 年,初立邦县(今甘肃秦州区)、冀县(今甘肃甘谷县),因此甘谷县有中国第一县之称。

西汉:郡、国并存。刘邦鉴于秦王朝孤立而亡的教训,广建王侯。先封 “异姓七国”(韩、赵、楚、淮南、燕、长沙、梁),继而在消灭异姓六国(长沙除外)的过程中建立“同姓九国”(楚、荆、代、齐、赵、梁、淮阳、淮南、燕),实行了郡、国并存。武帝除了增设郡县外,还建立了刺史制度,十三个刺史各负责若干郡国,进而形成了刺史部或“州”的概念。《汉书·地理志》记载,至西汉末年有郡国103,其中除三辅(沿京畿地区的三郡)外,有郡80、国20;大郡领县三、五十个,大国领县最多十余个,小国仅领县三、四个。可见,西汉末年郡和国级别虽相同,实际上是郡大国小。西汉还设立了西域都护府(类似于今天的西部战区),执掌西域军政大权。

东汉:基本沿用了西汉的郡县制为实体、州刺史部为监察的体制,分全国为十三个州刺史部。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三国两晋南北朝:仍为州郡县制,不同朝代对对州郡进行拆分。

隋朝:隋文帝杨坚基本统一天下后,废除天下郡置,改为州县二级制。隋炀帝杨广继位后,将所有的州改为郡,实行郡县二级制。

唐朝:唐高祖建国后,将郡改称州,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下领县,实行州县两级制。 唐太宗时期同,将天下按照山川形势、交通便利分为多个“道”,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已分成十五个道,各道置采访使,仿照西汉的刺史制度,只起监察性的作用。天宝之乱后,原本只用于边境地区的节度使制度被广泛用于全国,节度使一般被授予州刺史,于是同时掌握本州甚至邻州的军政权力,而且其辖区也成为“道”,或称“藩镇”,成为有实际权力的一级非正式行政区划。藩镇割据最终导致了唐王朝的灭亡。唐朝还将部分比较重要的州命名为府,以示与一般州的区别。同时,与府并列的还有都督府与都护府。玄宗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唐中宗时共有6大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唐朝还按照经济、地理等因素,将所有的州(府)和县分级,其中州最多分为辅、雄、望、紧、上、中、下,共七等,县则分为京(赤)、畿(望)、上、中、中下、下。各级行政区按照级别的不同,其官吏级别、人数等建制都有所不同。

宋朝:宋朝汲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一级行政区划改为“路”。类似于唐朝的“道”。始定为十五路,包括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广南东、广南西五路。地方政府机构实行州、县二级制。

辽金:辽朝行政区划大体上是道、府(州)、县三级。共有5京、6府,156州(军、城),309县。“辽”全境一级行政区分5个道,每个道有一个政治中心,称为京,并以京的名称来命名道;道下设府、州、军、城4种政区,为同一级别。 金行政区域实行路、府(州)、县三级管理,路为一级行政区。

元朝:自元代开始,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其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元后期有些行省区域过大,又划置分省。行省下辖路,路领府、州,府、州辖县。在边境少数民族的区域内置设置军和安抚司。元真还设立了宣政院(初为总制院),除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外,还负责统辖青藏高原(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类似于现在中央统战部)。

明朝:元初基本上保留了元代的行省制和地方行政体制,中期改行省为布政使司。

清朝:清初沿用明制15布政使司。康熙初,改布政使司为省,全国共为18省。在边疆,清朝施行与内陆不同的行政区划,乃由中央设辖区,委派重臣,如在东北地区设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和在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在新疆设伊犁5个将军辖区。在西藏、西宁设办事大臣辖区,以及由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的内蒙古盟旗,连同内陆18省,全国共为26个政区。清光绪十年(1884年)置新疆省,十三年(1887年)建台湾省,三十三年(1907年)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加上内陆18省共为23省。为中国现代省的政区划分奠定了基础。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增加了行政区划单位——厅。这是清代在新开发地区所设置的区划单位,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分,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绝大多数不领县;散厅隶属于府,与散州、县相平行,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

民国:承袭清朝旧制。不同之处在于废除府,将所有不管县的州、厅全改为县。1928年北伐后,国民政府废除了道,另外设立了专署(即行政督察区),作为省的派出机构,一个专署管理十几个县,类似于以前的行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乡四级管理体制。

元朝时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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