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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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纪晓岚 原著    演莲法师 今译 |
  恒王府长史东鄂洛,被贬谪到玛纳斯,这个地方归属乌鲁木齐管辖。有一天,东鄂洛从玛纳斯去乌鲁木齐。为了避开酷暑的炎热,他便选定在夜间赶路。半路上,他下马在大树旁稍事休息。这时有个人走来,半跪着向他问好,自称是陈竹山属下的戍卒刘青,因与他谈了好一会儿话。当东鄂洛上马欲行的时候,刘青说:“我有一件小事麻烦你,求你给乌鲁木齐印房官的奴仆喜儿带个信,他欠我三百文钱,你就说我现在处境十分贫寒,让他把钱还给我。”

  第二天,东鄂洛在乌鲁木齐印房官处见到了喜儿,把刘青的话转告于他。喜儿听了吓得汗下如雨,面如死灰。东鄂洛很奇怪,便追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喜儿告诉说:“刘青早已病死了。”

  原来,刘青病死之后,陈竹山念惜他生前办事勤劳谨慎,特赏下三百文钱,交给喜儿,让他去市面上置办些牲礼纸钱祭奠刘青。喜儿知道刘青并无亲属,不会有人陪他来祭奠,所以就把这笔钱侵吞了。原以为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鬼会亲自出面来讨债。

  陈竹山一向不信因果,当他得知这件事后,不禁悚然地说:“这件事确实不假。刘青捎来的话,决不是旁人可以捏造出来的。我原以为世人做恶事,最怕的是被人知道了,别人不知道的地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今天我才明白,有人认定世间无鬼的这种主见,实在是靠不住了。然则,那些暗中做了亏心事的人,我真的要替他们捏一把汗了。”(摘自《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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