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房四宝:第四集 《时风》
第4集 《时风》
不同时代的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的环境与水平,造就了“文房四宝”不同的风度器局,由此带来了中国书画迥异的风格气韵。在对传统的继承与创新中,如何引领潮流,开风气之先,现实需求成为最重的动力。
中国文房四宝:第四集 时风
我国的书写用笔起源很早。根据未经刀刻过的甲骨文字判断,夏商时期就已经有原始的笔了。如果再从新石器时期彩陶上面的花纹图案来看,笔的产生还可以追溯到五千多年以前。到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已经制作和使用书写用笔了。那时笔的名称繁多:吴国叫“不律”,燕国叫“弗”,楚国叫“幸”,秦国叫“笔”。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笔”就成了定名,一直沿用至今。传说,我们所用的毛笔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大将蒙恬发明的。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使他感到影响思绪。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源源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幸”字上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做“笨”(今日简写作“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