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认为这并不是女权主义?
在现今社会,女性天然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婚恋过程中,女性相比男性来说,要承担生育任务,因而女性在结婚过程中要求“补偿”理所当然。补偿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女性应“高嫁”(即中国传统“高嫁低娶”观念中的“高嫁”),男性购买房车、付出高额彩礼是其诚意的表现,是对女性结婚生育的合理补偿。至于那些在恋爱期间花销采取AA制或比例制的、结婚时不要彩礼的发帖人/帖子里的主人公则常常被讥讽为“婚驴”、“娇妻”、“平权仙子”,在评论里被大肆嘲讽,或者帖子被收藏到这些分组里。而那些与门不当户不对的男性恋爱、结婚的女性则常常被讥讽为“扶贫”,在当“女菩萨”。
就个人选择而言,这种观点无可指摘。即使在今天,对于很多人而言,婚姻甚至包括恋爱很多时候并不需要由情爱来主导,更多的还要考虑到两个家庭的综合情况以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在爱与资本之间寻求最大平衡,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这从个人道德与选择层面来说无可厚非。但是,在我看来,指鹿为马,把这种立场指认为女权主义立场,并将不认可此观点的人统统归为“婚驴”、“娇妻”等等类别,则存在很大问题。把此种观点视为当代女权主义则更是南辕北辙,并不利于性别平等工作的推进。
逻辑上来讲,上述这种实践中的“女权主义”观点既非马克思主义式的女权主义观点——即女权主义的目标是摧毁资本主义体制与父权制,打倒特权者,实现普遍平等;亦非自由主义式的女权主义——即追求个体情爱自由、精神与身体的完全自由。而是一种较为朴素的逻辑,即向上位者/特权者靠拢,并由此成为上位者/特权者,并且通过索要物质“补偿”、争取主导权实现对另一方的“支配”。
表面上看,这是一种颠倒过来的“生理决定论”,即女性由于生理因素,承担了男性没有承担的生育任务,并因此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必须在婚恋过程中获得合理补偿。然而,此种观点在当今中国能够由逻辑变成现实的更深层原因在于“市场决定论”,即在现实中,由于性别失衡等诸多原因,相比过去,女性在婚恋市场中占据相对优势地位,自主选择权更大(这里的“自主选择权”并不是单指女性本人的选择权,有可能这种所谓的“自主选择权”仍然被女性父母操控,这是因为父权制在今天仍然根深蒂固)。
正如上文所言,作为一种个人的婚恋选择,这种观点无可指摘。因为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可能本身确实很优秀,或者家庭条件各方面都占据优势地位,选择“高嫁”或在婚恋过程中要求更高的条件完全没有问题。但是,问题在于,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如果性别平等指数没有提高、性别平等观念没有大范围普及、在教育、就业、收入等各个方面性别平等不能获得实质性改善,那么,女性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补偿”,性别平等事业也不可能真正得到进步,两性亲密关系的民主化、平等化事业也难以真正推进。
原因在于,上述观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会进一步推高婚恋成本,进一步,会使“高嫁低娶”观念更加浓厚。事实上,所谓的“补偿”并没有促进实质的性别平等,相反,只是让女性更愿意“高嫁”、男性更愿意“低娶”。“羊毛一向出在羊身上”,高额的婚姻成本最终会转嫁到男方父母及其本人那里,并转移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性别平等观念与亲密关系民主化价值观念没有得到实质推进,最终,这些成本仍然会转移到女性那里,女性往往仍然要承担过重的家务劳动,丧偶式育儿仍是常态。至于所谓的“高额补偿”,也只是一种“伪支配权”。
在这种情势下,性别不平等与代际剥削的恶性循环依然会继续,特别是代际剥削会更加严重,女性在物质方面的“支配权”往往是建立在对男方父母的剥削之上。这也是为什么一方面,即使在放开二孩政策之后,父母也不愿意生育二孩,特别是“生两个男孩要哭爹喊娘”;另一方面,年轻父母“鸡娃”越来越狠,越来越焦虑,在鸡娃焦虑中,女性尤甚。这又加剧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的不利地位,越来越多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承担起更多的“鸡娃”劳动。
因此,我认为,本文开头所说的这样一种婚恋观点,作为一种个人选择完全无可厚非,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是如果将此一立场指认为一种女权主义立场,并试图推而广之,党同伐异。在我看来,则无益于性别平等事业。真正的平等,不是一方靠剥削父母与透支未来以“补偿”另一方,而是携起手来共同对抗父权与压迫,追求亲密关系的民主化。用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立场来表述,那就是:在当下,女权主义要做的是,向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体制开战,追求“爱与劳动”的平等和自由。
最后我想要说的是,在今天,理论辨析很重要,实践也很重要。本文分析了一种在我看来并不属于女权主义立场的流行观点。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不赞成理论与实践中的诸多其他女权主义立场与实践。
本文作者:树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