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南四个地方优惠政策继续加码,这次是事关土地

昨天,我们讲到越南国会在研究海防、清化、顺化及义安等4省市的特殊优惠政策,今天事关这四个地方的发展,继续加码更多的优惠政策,下放土地的审批权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500公顷以下稻田的土地用途转变,决定权属于总理。但是,对于海防市而言,这次国会讨论的是允许海防市人民议会批准500公顷以下稻田的土地性质转变事宜。

当然,也不是海防自己想批就批,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指出,这个批准需要公开,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取得被征收稻田农户的共识,并且考量其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

对于清化省和义安省,提议500公顷以上的流域上游保护林和500公顷以上的稻田的土地用途转变,交由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理由是此前的审批需要国会通过,但是国会每年也就开2次会,这个事情放到国会上来审议,效率会慢很多。

此外,提议允许义安省和清化省人民议会决定改变500公顷以下稻田和50公顷以下防护林和特殊用途林地的用途。同时,允许这两个省的议会决定改变1000公顷以下生产林地的用途。

大家都知道,关于土地,越南政府是抓得很紧的,以往大型项目在地方落地的时候,针对土地征用补偿,50公顷以上的稻田要转为工业用地,必须经过总理审批。

这就意味着地方权限审批的项目虽然批准了,但是实施不下去,因为项目的土地转换需要总理审批,这就意味着地方的很多项目都必须上报中央,导致效率低下和审批手续繁琐。

现在着手去下放土地的管理权限,说明地方投资的盘子越来越大,需要的审批周期应该越短越好,当然目前是海防、清化、义安和顺化拿到了这种下放权限的优惠政策,是第一批吃螃蟹的。

笔者认为如果做得好,后续将有很多的省市羡慕这种做法,也将效仿和申请。或者换句话说,这4个地方先试点,后续肯定还有别的省市甚至全国范围普及。

除了允许地方财政收入截留,下放土地管理权限,你觉得下一步越南中央批给地方的优惠政策应该还有哪些内容?

对了,补充一句,越南2013年版的《土地法》被诟病已久了,但是过去计划在国会补充修订的提议,被否掉和推迟了多次,不知道这15届国会是否会将补充修订法案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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