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素媛”案恶魔即将出狱,老家紧急加装3700个监控!这种禽兽放出来干嘛?!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这不是电影,这是正在发生的事实。

根据韩国媒体的报道,被誉为“整个韩国最不能被原谅的人”、“人间恶魔”的强奸犯赵斗淳(又被译成“赵斗顺”),即将在今年12月13日被释放出狱。

对于赵斗淳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会觉得有些陌生。但是你们一定看到、或者听说过一部以他为原型而拍摄的韩国电影——《素媛》。

《素媛》取材于2008年韩国发生的真实事件。在一次醉酒后,赵斗淳将上学路上的8岁女童娜英(化名)强行拖至厕所进行强奸。为了掩盖犯罪事实,赵斗淳还用树枝对娜英下体进行二次施虐,并灌入大量自来水……

最终,8岁的小娜英虽然侥幸逃生,但是面部已被赵斗淳严重咬伤、内脏破裂、大小肠流出、肛门及性器官丧失80%功能,一度要依靠人工肛门和粪袋生活。

图片来源:电影《素媛》

说句实话,时至今日我都没有勇气把这部电影完整的看一遍。甚至在写这篇稿子之前,我一度不想在网上看到任何有关《素媛》的任何片段、剧照、影评。

因为它所反映出的残酷事件实在太让人心碎,而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现实要比电影更加残酷——恶魔并没有得到他应有的下场。

图片来源:电影《素媛》

你没有看错,赵斗淳这个对8岁女童犯下滔天罪行的禽兽,最终仅被判决12年有期徒刑,并将在40天后被释放出狱,回到自己安山市的老家。

为了“迎接”这位恶魔的“回归”,韩国政府决定在安山市加装3700个摄像头,并在赵斗淳家附近1公里内设置“女性安心区域”,由机动巡逻队执勤。警备人员将对赵斗淳进行24小时一对一监视。

此外,当地有关部门已向法院申请、禁止赵斗淳饮酒和晚上10点后出门,目前还正在等待裁定结果。

在看到这则新闻之后,我的想法和几乎所有中韩网友一样——匪夷所思。

一个几乎毁了8岁女孩娜英一生的恶魔,仅仅为自己的禽兽行为承担了12年的监禁,现在还堂而皇之的被释放?简直是笑话!

更搞笑的是,韩国政府还将付出巨大成本搭建的3700个监控摄像头、电子脚铐等“先进”的电子检测设备,作为预防赵斗淳再次犯罪的主要依据,并以此大肆宣传,让民众“安心”。

真的想不通,既然要花这么大代价来监视一个出狱的恶魔,那为什么就一定要把潘多拉的魔盒打开,把强奸幼女的禽兽放出来???

这就不得不提韩国当时的司法体系和相关法律条例。在赵斗淳犯下罪行的2008年,韩国国内对于强奸未至死的量刑上限只有15年。

甚至,由于在审判中不断强调自己是“酒后意识迷糊”并得到韩国检方的认可,赵斗淳甚至还获得了三年的“从轻判决”(当时在韩国,醉酒和精神病一样属于“从轻判决”的依据),最终仅仅被判入狱12年。

图片来源:电影《素媛》

毫不意外,韩国法院的判决引发了韩国民众的强烈抗议和不满,时任韩国总统的李明博甚至被逼当众下跪道歉。韩国政府也在案发后迅速对相关制度法律做了改革。

2009年,韩国将针对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从15年提高到30年,2013年又进一步提升到无期徒刑。

2010年,韩国更新了《特定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规定包括性侵未成年人在内的重犯照片可以公开;因饮酒或药物引起的“心神微弱”不得适用于性犯罪减刑。

2010年7月,专门公布性犯罪前科者信息的网站——“性犯罪者公布栏”开通。在该网站上输入特定区域,就能搜索到住在该区域内的性犯罪前科者的姓名、长相、简略的犯罪内容。

2012年起,韩国正式实施《性犯罪者性冲动药物治疗法》,其中规定,允许使用化学药品对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适用的对象是对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且难以克服这种非正常性冲动的犯人。

此外,韩国还特意颁布了《赵斗淳法》,对未成年儿童实行性暴力的犯罪分子出狱后将受到1V1的监视。

看到这儿你们是不是还觉得有一丝“欣慰”?认为韩国政府“知错能改”,没有再纵容恶魔祸害人间?

呵呵,你们想多了!以上我提到的韩国所有法律条例的改革,虽然都因赵斗淳而起,但是赵斗淳本人却不会适配其中任何一条、接到到任何额外的处罚!

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根据韩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并没有同一案件再次审理并加刑的依据。所谓的“再审制度”,只能是为了受到处罚的人的利益(无罪或减罪)才能申请。

这也就是说,赵斗淳既然当年已经被终审判了12年,那就是12年!无法再“翻案”、也不能再增加处罚了!

因此,在韩国法律制度的“保护”下,赵斗淳得以在今年的12月13日出狱。

那么,已经坐了12年牢的赵斗淳,会就此“改过自新”吗?我个人的感觉是,很悲观。

在《素媛》电影里,扮演赵斗淳的演员说了一句毛骨悚然的话:

如果你够聪明的话就好好想清楚,你以为我会在这里待多久?总有一天我会出去的!

 图片来源:电影《素媛》

而在现实中,赵斗淳在狱中的表现同样让人不安。

2018年,韩国法务部对赵斗淳进行了性犯罪治疗经过鉴定,结果是“性偏离性很高”。换而言之,就是有极大可能“再次犯罪”。

此外,赵斗淳在坐牢期间还多次接受所谓的“心理治疗”,至于效果如何,谁都不知道。

赵斗淳服刑期间的表现让人惶恐,而在牢房之外,赵斗淳的妻子同样是一颗“定时炸弹”。

案发之后,赵斗淳并没有和妻子离婚。反之两人的关系依然融洽,妻子不仅会定期去监狱探望赵斗淳,还一直对外界宣称丈夫“是个好人,当时只是喝醉了酒”。

此外,赵斗淳的妻子12年来一直在干一件让人细思极恐的事情——追随当年的受害者娜英一家搬家。两家距离最近的一次甚至不足500米。

为了顾及女儿的感受,担心女儿搬到外地会更受争议和排挤,娜英的父母这些年来一直和娜英住在当时案发的社区附近。

而此前赵斗淳在狱中接受采访时说过,“自己出狱后极大可能继续和妻子同住,他也没能力搬家。”

两件事结合一下,我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可能会有人觉得我“多虑”,“想的太多”,韩国政府不是说了,还有3000多个摄像头,还有所谓的电子脚铐,还有24小时不断的1对1监管嘛!

我再给大家列一组数据,仅仅是去年,韩国就发生了55起在戴着电子脚铐状况下实施的性侵案件!今年上半年也发生了30多起!

韩国媒体还曾经采访过一些出狱后戴着电子脚铐的性侵犯,即使是性侵了4、5岁儿童,有3次性侵儿童犯罪记录的罪犯,他们还依然可以住在学校附近。

当他们走到学校附近时,也没有任何警告或者报警,电子脚环简直形同虚设。

唉!我还能说什么呢?!

既然赵斗淳出狱已成不能更改的既定事实,我现在只能祈祷,真的不要再有无辜的人会遭到他的侵害了!

对了,我们再来假设一下!如果不幸真的发生了,如果赵斗淳出狱后再次实施性侵犯罪被逮捕,这次他总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总该被判死刑了吧?

很遗憾,我们又想多了。死刑目前在韩国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

根据资料显示,韩国政府上一次执行死刑还是在1997年。在最近的23年里,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一直在响应联合国当年发布的《世界人员宣言》,在韩国极力推动废除死刑。现任总统文在寅对此事一直积极响应。

讽刺,真是天大的讽刺。

图片来源:电影《素媛》

我向来不提倡用暴力解决问题。但是试问一下,诸如死刑之类的国家暴力手段,难道不就是为这些丧尽天良、泯灭人性的禽兽准备的吗?

所谓的“3700个摄像头”、所谓的“电子脚铐”、所谓“先进的电子监管”,真的就能代替最严厉的法律威慑和最强力的惩罚措施吗?

我又想起娜英爸爸面对采访时的连声质问:

“我们还得继续搬家吗?还是干脆从地球上消失呢?为什么颠沛流离的总是受害者?”

图片来源:电影《素媛》

对啊,为什么坏人出狱后还能肆无忌惮,最后担惊受怕的只是受害者呢?

我无力改变韩国目前所发生的一切。我只能祈祷世界上不会再有下一个“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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