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海/李德武 ◎ 诗人的面具 | 诗观点文库 | 诗生活网

李德武:我刚刚读过《米沃什词典》,整本书令我印象深刻的只有米沃什评论弗罗斯特那篇文章。米沃什说弗罗斯特是一个带着面具写作的诗人。在米沃什看来,弗罗斯特为了实现自己伟大诗人的梦想,自导自演了一出大戏,他放弃城市生活和自己的真面目,“他改变了服装,戴上面具,进一步把自己弄成个乡下人,一个新英格兰农民,使用简单的口语化语言写他身边的事和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他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在地里挖土,没有任何城市背景。他是一个自造的天才,一个与自然和季节打着日常交道的乡村贤哲。依靠他的表演和朗诵才能,他小心维护着这个形象,投合人们对质朴乡村哲学家的吁求。”
  单看这段文字,我感觉在米沃什的眼里,弗罗斯特就是一个骗子,一个善于伪装自己且巧妙迎合观众的演员。这段话让我生疑的不是弗罗斯特,而是米沃什。他究竟想说什么呢?是弗罗斯特的诗歌一文不值,还是弗罗斯特压根就没有选择农场生活以及自身写作方式的权利?幸亏米沃什没有让自己局限在“羡慕嫉妒恨”狭隘的视野之中,他看到了弗罗斯特恬静安适的田园生活仅仅是假面。“假面背后隐藏的是他对人类命运的灰暗的绝望。”

小海:我想,这里的面具是有两层意思的,一种我认为正面的。是说一个诗人找到了自己的方式,他呈现了自己独到的一面,显明与独特的这面。就如同我们通常所见的中国式面具——戏剧脸谱,是有些夸张的、归纳式的、粗暴式处理的。但无论如何,躲藏在其后的自我,有了他的独立的面孔和方式,找到了他的调门,语调。这对诗人来说,总是有个人的指示标志意义的。也许因为这能提示诗人,作一种形式规范的暗示。就像希尼说的“如果第一句音乐般展开了”,具体的一首诗就成功了一半。这是一首山野民歌还是剧院的歌剧,并不重要。这里我说的是扩大到诗人的个人的一种风格化处理范式。面具,也被常常称作类型化写作。另外一种,不仅仅是针对诗的,而是由诗及人了。我们古人说知人论文,钱穆先生有文以人名一说。外国诗学有风格即人一说。
  具体到弗罗斯特,米沃什对弗罗斯特的“面具”一说,似乎涉及个人行为方式和道德绑架,是人本化和文本化兼论。我读弗罗斯特的诗歌比较多,我并不认同米沃什的说法。米沃什从东欧来到西方,从一个阵营来到另外一个阵营,也许对“面具”有一番体味或体验。他的“面具”是放下了,却给弗罗斯特戴上了。我读到过弗罗斯特“经营”他的农场梦的乌托邦的一面:“我不会去太久,你也来吧”,也读到他的农场梦的乌托邦的另一面:“家庭吵架”“农场欠收”。他的个人抱负与伤痛,他和妻子在面对死去的孩子,他的家族病,当然不乏也有他自我戏剧化的一面,但也无可厚非。到后来他的个人选择已经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诗。他的诗留下来了,我更愿意来知诗论人。

李德武:我还是感觉到米沃什对弗罗斯特写作的不信任。他甚至借助保罗·瓦雷里的嘴骂出了他自己心中对弗罗斯特的蔑视。“瓦雷里大概会对那些由一个,你知道,由一个笨蛋、一个牛仔笔录下来的那些来自日常生活的小戏剧故事嗤之以鼻。”
  诗人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和影响力常常会诋毁另一位,甚至所有优于自己的诗人,特别是他的前辈诗人。这种“弑父”现象在中外诗歌史上已不算是什么怪现象。相反,诗人对诗人的诋毁常常是无缘由的,无规则以及任何道德感的。尽管不是全部,但多数情况下我们指望从一个诗人的嘴里听到对另一位诗人中肯的评价都很难。米沃什也许以为自己说出的是真话,不过,像“读弗罗斯特的诗歌,谁都不会读到他自己的伤痛和悲剧”这样武断的结论实在让人怀疑米沃什话中的意图。我可以这样反问米沃什: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会从弗罗斯特的诗中读到他的悲伤和绝望?你也不是弗罗斯特,你又怎么知道弗罗斯特不曾在他的写作中展现他的伤痛和悲剧?我说这些并不是想掀起一场跨国的诗歌骂战,我真正思考的问题是该如何看待一个诗人选择他生活和写作方式的权利问题?从诗歌文本的呈现来看,假如弗罗斯特是一个戴面具写作的诗人,那么,什么样的写作才不算是戴面具写作?诗歌的优秀与否和一个诗人的生活方式(面具)之间有怎样的必然联系?

小海:米沃什的诗我也很喜欢。他的隐逸、物我两忘、宠辱不惊、悠然自得等具有淡泊明志的智者气度。比如这样一些诗句:“尘世中没有什么我想占有”、“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忘记”、“在我身上没有痛苦。直起腰来,我看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等等都表现出类似中国诗人的东方智慧了。弗罗斯特曾说“始于喜悦,终于智慧”,我曾分析过弗罗斯特的两首诗,标题叫“从选择的迷惘到终点的澄澈”。弗罗斯特的诗中也有这种对人生冲淡与消解的智慧与气质。你不认为吗?最近我也读到孙康宜“揭开陶潜的面具”一篇文章。我就在想,是不是有点苛求古人了。知诗论人也难。钱钟书先生曾批评陈寅恪先生以诗证史(比如柳如是别传)是刻舟求剑,有书呆子气,以诗论人可能也是一相情愿的。
   
李德武:“面具”这个词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好词。他让我们想到伪装、欺骗、恶作剧等等。诗人的写作风格用“面具”这个词替代我觉得不合适,我更倾向于用面目(你说面具戴久了也就成了面目,这值得探讨。)风格用于个人辨认、确立,除了语言特色和技术特征以外,诗人写作态度是其面目的主要决定因素。这包括他的审美取向、人生态度和生活习惯等。面具是个僵化的东西,死的模式,尽管作为象征意义的面具也可以用来指代面目,但是,我更倾向于从“有机的”“人的”的特征来辨别一个诗人的写作。可能,一个诗人一生写作变化不大,从总体来看写作有面具感,或者,有的诗人就是要通过写作来掩盖自己真实的一面,比如通过幻想爱情弥补实际生活中爱的缺失等,这些会让人感觉诗歌其实本身就是一个面具。
  一切模式化的写作都会让我们厌烦,这不仅仅出于创新的需要,也因为模式化的写作让我们有面具感(不管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从波德莱尔到兰波到狄兰·托马斯、亨利·米勒、爱伦·金斯堡等,审丑和无视规矩改变了以前依靠审美建立起来的诗歌观念,堕落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趣味问题,这让诗歌写作挣脱了基督教影响下的神性写作束缚(但丁),以及浪漫主义对生活无边际幻想的利诱,使得诗人不是单纯看到了写作的可能性,还看到了我行我素生活的可能性。这是整个现代、后现代诗歌写作最基本和最持久的内驱力。诗歌写作并不取决于道德(真善),而取决于趣味。这是今天写作多元化的前提。趣味决定的是一个人的兴趣、癖好、小伎俩、隐私等,这些好恶有时并非出于合理性,当然,也不一定符合道德原则或利益获取途径,那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弗罗斯特的写作就算他为了成就个人的理想,回避对自己痛苦经历作任何表白,我觉得也是可接受的,可理解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的趣味。弗罗斯特的伟大就在于他不以自己的苦难为写作资本,而是如米沃什所说,怀着“他对人类命运的灰暗的绝望。”努力寻求让人类心灵得以安顿的方式。农庄生活是对现代生活的拒绝和不妥协,他要守护的是人在天地之间生活的那份踏实、安静和从容。正如你所说,他的诗让我们感受到了这一点,他实现了自己的写作目标,他也为我们选择趣味性生活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小海:帕斯曾有一个文章标题好像是“墨西哥人面具”,他在分析墨西哥人性格的时候说过那儿的男人都有沉默的一面,这是他们自我保护的有效面具。这是男子气的事。我们生就的面孔本来天生是一付面具,后来所受的家庭教育、个人气质的修炼,人文和宗教环境的影响等,可能又让我们获取了另外的面具。这样的面具或许还并不止一付。但如果弗罗斯特一直这样戴在脸上,不再取下来,那么也就等于是自己的面孔了。弗罗斯特戴上了面具是不是也一辈子?!
  我们讨论弗罗斯特和面具一说的时候,是否注意到他其实还是一位传统意义上的诗人。从这个方面上讲,面具还是属于一个整体观的东西。其价值取向,并不单纯取决于道德(真善)或者是趣味。后现代以降,碎片化写作、即兴写作、自动写作、日记式写作等等,哲学家或者批评家通常以为面具碎了,一地鸡毛。“这个世界是偶然性和荒诞性的具体体现,是最古怪的可能性暂时装扮事实的假面舞会。”(美国乔·桑塔亚那《狂欢》)有人可能会认为,虽然还会出现像十九世纪、二十世纪那样的一代诗人和作家那样,为写作作出那么多艰难的人生规划。毕竟时代变了,写作的工具、方式,都会有所改变,比如,纸张和笔墨换成电脑,等等。但写作这件事的性质本身并没有太多改变,弗罗斯特的诗今天还有人读,弗罗斯特式的写作还会存在,弗罗斯特的面具还会有人自动戴上。

李德武:米沃什在谈论亨利·米勒时就谈到了趣味问题。他说:“道德堕落和趣味是两回事。”他用“戴面具写作”来看待弗罗斯特,我觉得这并非是一种批评态度,而是一种写作态度,他运用的是趣味判断,而不是文本分析。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写他不是出于崇敬,更主要的是我惊讶于这样一个人物居然成为可能。”很多现实生活都为后人反向校正提供了参考基础。我觉得后现代的狂欢并不是一个具有持久生命力的艺术现象,很多人已经为这种没有“根系”的生活所警觉,我把这样的生活或艺术称为“沙塔”,它不可能为我们提供耐久的诗歌力量。所以,我理解米沃什对弗罗斯特的“惊讶”可能远大于喜欢他与否。今天,最难的写作也许并不是在语言上弄些花样,使其复杂或简单,而是,谁肯选择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让写作不再局限于书斋,而是回到生活之中,让我们看到他的文本就是他的人本。
  这样说并非要求写作一定要回到“诗即人”这种传统的观念上来。在现实的写作中,文本与人本不一定吻合,但是,诗与趣味必须保持一致。忠实于趣味也许是我们对一个诗人写作提出的最基本要求。“诗即人”有以人绑架诗的嫌疑。孟子曾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这是人品决定诗品论。这种写作今天并未完全失效。但是,今天,我们已经进入到趣味决定诗品的时代。写作仍有高低之分,高低不是靠人格修养决定的,而是靠趣味决定的。
  和后现代的碎片化写作不同,趣味写作主体并未完全处于分裂状态或缺失状态,就算他做的是一个游戏。趣味决定了诗人写作的合法性和纯粹性。语言的存在也不完全是维特根斯坦所说即人的存在。语言的存在仅仅是人趣味的存在。它并不包含人的全部,比如幸福、痛苦、爱,以及其他一切琐碎生活。语言只是趣味构筑的宫殿,在那里,我们不能指望获得一切生活现实(以诗证史或以诗证人),这太荒谬了。一首诗或一个诗人他只能奉献出与趣味有关的东西,他只能吸引与其趣味相同或相近的人。米沃什是一个与弗罗斯特趣味不同的诗人(甚至恰好相悖),他不理解、不喜欢弗罗斯特是自然的。
          (2015年7月,2020年6月2日校改)


    
         来源:《世界文学》2020年第5期  文库编辑:赵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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