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钢铁原料》分级及新旧标准差异

1、《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分类标准明确:通过不同的加工方式,按物理规格和化学成分将再生钢铁原料分为7个类别。即:重型、中型、小型、破碎型、包块型、合金钢、铸铁等7类再生钢铁原料。按原料来源及质量特征将再生钢铁原料分为18个牌号,每个牌号对原料属性和典型实例都做了解释说明。Ⅰ重型再生钢铁原料:一般指厚度在6.0mm以上或直径10mm以上的实心体,长度≤1500mm;宽度≤600mm;单重≤1500kg。序号牌号内容1HRS101原料来源为一定使用年限后退役的钢铁制品,包括各种报废的大型设备、铁路报废设备材料、各种报废的大型钢结构件、各种报废的大型船舶等。如:大型机床、工矿机械、钢轨、车轮、车轴、钢结构、钢管、型钢、板材及各类旧钢材等。2HRS102原料来源为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余料或尾料,包括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头切尾、残次品、降级品。如:钢锭或钢坯的切头、切尾;钢材坯残次品;钢板冲压后产生的余料或尾料等。Ⅱ中型再生钢铁原料:一般指厚度在4.0mm以上或直径8mm以上的实心体,长度≤1500mm;宽度≤600mm;单重≤1500kg。序号牌号内容3MRS201原料来源为一定使用年限后退役的钢铁制品,包括各种报废的中小型设备、中型钢结构件、中小型船舶等。如:中小型机床、工矿机械、各种中小型零部件、铸钢件、中小型船舶拆解或维修产生的各种钢板等。4MRS202原料来源为各种钢材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余料或尾料。如:各种钢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料或尾料、钢板冲压后产生的余料或尾料。Ⅲ小型再生钢铁原料:一般指厚度厚度在2.0mm以上的再生钢铁原料,也包括厚度在2.0mm以下的新料。长度≤1500mm;宽度≤600mm;单重≤1500kg。序号牌号内容5LRS301原料来源为使用一定年限后退役的钢铁制品,包括各种报废的小型设备、各种报废的小型机动车或电动车架等。如:各种报废的小型设备、零部件、生活五金等。6LRS302原料来源为各种钢材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余料或尾料。如:各种钢材(型钢、圆钢、角钢、钢板)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料或尾料;钢板冲压后产生的余料或尾料。7LRS303厚度2.0mm以下,各种钢材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新料。如:汽车板、家电板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料或尾料等。Ⅳ破碎型再生钢铁原料:堆密度:≥0.8t/m3。序号牌号内容8SRS401原料来源为回收的汽车拆解料。如汽车拆解料。9SRS402原料来源为以小型或厚度小于2.0mm的其他型回收料为原料。如回收家电、机器零件、各种小型设备、涂镀钢板、彩钢瓦等。10SRS403原料来源为工业加工余料。如汽车板、家电板等其他单一的板材加工余料或尾。Ⅴ包块型再生钢铁原料:长≤1500mm;宽≤1000mm;高≤1000mm;单重≤2000kg。序号牌号内容11BRS501原料来源为以汽车板或其他单一品种加工余料或尾料。如汽车板冲压后产生的余料、家电板余料、硅钢片余料或尾料。12BRS502原料来源为回收的旧钢筋(螺纹、线材)。如由回收的旧钢筋(螺纹钢及线材)打包成型。13BRS503原料来源为钢材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刨花、钢屑。如钢材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刨花、钢屑等。Ⅵ合金钢再生钢铁原料:长≤1500mm;宽≤1000mm;单重≤1500kg。序号牌号内容14ARS501原料来源为镍铬系列不锈钢回收件或加工余料,含镍(Ni)量不小于7.0%。如镍铬系不锈钢回收件、镍铬系不锈钢材加工时形成的余料或尾料、船舶拆解或维修产生的各种镍铬系列不锈钢板、管材以及机器零部件等。15ARS502原料来源为铬系不锈钢回收件或加工余料,含铬(Cr)量不小于11.5。如:铬系不锈钢回收件如机器、设备、器械、结构件等不锈钢部分;铬系不锈钢材加工时形成的余料或尾料。16ARS503原料来源为回收的合金钢为原料,包括使用失效的工具钢、模具钢、轴承钢、齿轮钢、高温合金等回收件;机械加工产生的刨花、合金钢屑。如:以工具钢、模具钢、轴承钢、齿轮钢、高温合金等合金钢为原料;合金钢加工余料或尾料等。Ⅶ铸铁再生钢铁原料:厚度≥2.0mm;长≤1500mm;宽≤1000mm;单重≤1500kg。序号牌号内容17CRS501原料来源为厚度在2.0mm以上,使用一定年限后退役的铸铁制品,包括各种回收的铸铁设备、各种回收的小型铸铁产品。如:各种回收的小型铸铁设备、铸铁零部件、小型铸铁产品等。18CRS502原料来源为厚度2.0mm以上,各种铸铁件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余料或尾料。如:铸件或铸造生产加工后产生的余料或尾料。2、《再生钢铁原料》夹杂物要求再生钢铁原料的夹杂物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再生钢铁原料夹杂物要求

杂物指标牌号分布如下:1)夹杂物含量不大于0.3%的牌号有10个。分别为重型料、中型料、小型料中的切头或者余料尾料,即相当于新料(4个牌号);打包料中的余料或者尾料,刨花、钢屑等(2个牌号);合金钢料中的余料尾料或者合金钢料(3个牌号);铸铁料中的余料或者尾料(1个牌号)。2)夹杂物含量不大于0.8%的牌号有5个。分别为重型料、中型料、小型料中以旧回收料为原料的产品(3个牌号);打包料中以回收的旧钢筋打包成型的产品(1个牌号);铸铁料中以旧回收料为原料的产品(1个牌号)。3)夹杂物含量不大于1.0%的牌号有3个。均为破碎型再生钢铁原料(3个牌号)。《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对夹杂物的指标要求非常严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可操作执行,在夹杂物检测方法上,增加了对2mm以下筛下物进行磁选的环节。通过磁选,可以将氧化铁皮等金属氧化物磁选分离,剩余的为非金属夹杂物;通过磁选环节,可以确保对再生钢铁原料非金属夹杂物的准确监控。3、《再生钢铁原料》与《废钢铁》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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