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疏忽致死15岁少女, 店经理被判“过失杀人”
一位正值15岁的花季少女,因为点了一餐外卖,最后不幸让她意外失去生命。
这个故事还得从2016年12月30日那天讲起……
在即将进入新年倒数的那天,这位叫做梅根(Megan Lee)的15岁少女,向兰开夏郡奥斯瓦尔德特威斯尔(Oswaldtwistle, Lancashire)当地的一家印度外卖店点了外卖。
当时梅根和朋友在一起,可能想要点个外卖在家一起跨年。她们通过Just Eat在网上点餐,点的时候还特别备注了:
“不要虾,坚果类”(表示她们会对虾和坚果过敏)
该家名为Royal Spice(皇家香料)的外卖店收到订单后,也就照常地做好食物并送到梅根和她朋友手上了。
可是令梅根没有想到的是,送来的食物,Kebab烤肉串和印度面饼中,竟然含有了花生蛋白(即便梅根在点餐的时候已经注明清楚了)。
不知情的梅根,以为已经通知过店家所以不会有问题,于是就开心地吃下了该食物。
结果这么一吃,引起了她严重的过敏反应(因为梅根对坚果类过敏),导致了哮喘发作。
在被紧急送医急救后,梅根还是不幸在两天后过世了。而那个时候,才正好是一个新年的开始…
下图就是梅根↓

梅根去世后,负责诊断的病理学医生断定,坚果过敏反应所造成的严重哮喘发作,就是导致梅根死亡的主因。
因此,该外卖店当时的唯一董事兼厨师Mohammed Abdul Kuddus(为了方面后面直接称为Kuddus),以及外卖店经理(同时也是外卖店的前店主)Harun Rashid(后面直接称为Rashid)后来双双被起诉。
并且,曼彻斯特刑事法院在2018年10月,皆判处了他们俩人过失杀人罪(因为严重疏忽)。
其中,当时40岁的Kuddus被判两年有期徒刑,而当时38岁的Rashid则被判3年有期徒刑。
而他俩的那间造成憾事发生的外卖店,则是随着梅根的去世而关闭了。
不过据BBC报道,后来那家店换了个主人又重新开始营业↓

这个故事到了这边,有些人或许以为已经尘埃落定了。
然而就在这几天,却又出现了一个大转折。
当时遭判过失杀人的俩人中的其中一人,也就是店主兼厨师Kuddus,对于当时的判决进行上诉后,这几天最新结果出炉,竟翻转成了Kuddus胜诉,认为Kuddus的行为是不足以构成“过失杀人”的。
其中的关键因素就在于Kuddus当时究竟“知不知情”。
负责处理上诉的法官发现,当时梅根在线上点餐中备注了不能放哪些会导致过敏的食物材料时,那份备注只被外卖店经理Rashid看到了,但该备注却没有被传达到负责准备食物的Kuddus那里。
换句话说,Kuddus基本在整个过程中都是不知情的,而且也没有证据可以显示他曾经被传达到或看到梅根当初的那份“备注”。
因此法官认为,在Kuddus并不晓得梅根会对哪些食物过敏的情况下,基本是无法因此判定Kuddus足以构成过失杀人的(除非他是原本就知道但却又不小心放进了会导致过敏的食物)。
而且更重要的是,虽然Kuddus看似该外卖店的主人,但其实他接手该店也不过顶多一年的时间,并且他的英文也不好。
所以该外卖店更像是仍然由Rashid来主要管理着,于是乎会造成梅根的备注没有被传达到Kuddus那边,更主要是Rashid管理失当所导致的。
不过法官在最后也说了,即便他扭转了当初Kuddus的判决,但是所有的餐厅/餐馆们都必须慎重地了解到,可能造成严重食物过敏顾客的潜在危机,而法院这边也会更加严厉地审查(相关案件中)餐厅/餐馆对于这方面的失职。
白话点说,就是法官认为餐厅/餐馆本身原本就应该对于顾客食物过敏方面更加的谨慎和注意,因为这是他们的责任,否则若是轻易或随意的疏忽,很容易就会造成憾事,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因此肇事的餐厅/餐馆是很难能够轻易卸责的)。
下图左边是Kuddus,右边则是Rashid↓

→ 通过这件事,华人在英经营餐馆/外卖还能不敲响警钟吗?
故事中的Kuddus虽然最后逃掉了刑期的制裁,但或许他终其一生,都很难抹去来自良心的谴责或者懊悔。
而另一位Rashid就更不用说的,他可以说是被认定了“罪证确凿”,除了难逃刑事制裁之外,其实梅根的家人还能够对他提出民事赔偿,即便当时Rashid的疏忽恐怕也不是故意的。
但是这种“不小心”却可以导致往后非常严重的后果。
因为餐馆或外卖造成顾客过敏致病甚至是致死的情况,即便是“无意”或“不小心”所导致的,一般餐馆仍旧是要负责的。
这一般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
1. 菜单须标示清楚成分:
第一点就是餐馆里的菜单,一定要把每道菜的成分给标示清楚,像是含不含坚果类,是不是有奶制品,或者是不是无麸质(gluten free)等等。
英国的法律对于食品安全是有非常严格的要求。餐馆业主为了保护自己,在准备菜单时,一定要把菜肴中所含有的成份清楚地表明出来。
如此一来,顾客自己在点餐时就可以有参照,决定哪些菜是可以吃的,哪些是不可以吃的;也就比较能避免吃到会导致过敏反应的食物。
另外,如果是在紧急的情况下,比如某项原料没有了,不得不改变菜的成分,也一定要事先明确地告诉顾客。
否则要是因为菜单中没有清楚标示出成分,或是临时改变其中几项材料却不告知,害得顾客不小心吃到会过敏的食物;那么不论是引起轻微的过敏反应、生病,或是严重的反应甚至死亡等,餐厅都是需要负责的。顾客也绝对有权利起诉餐厅的。
2. 须牢记顾客所说的话:
这一点就类似于上面故事的情况,是顾客已经表明了哪些食物不能吃了。
如果说餐馆的菜单已经标示清楚成分了,可是顾客自己还有特别叮嘱说他或她点的菜里不能加哪些材料。
这时候餐馆方面需要特别仔细聆听,并且牢记。千万不可以在菜里加了顾客已经交代过不可以添加的食物。
对于顾客的要求,一定要认真去遵从。
如果实在满足不了,也应该解释清楚,让顾客自己去做选择。
否则若是餐馆方面不仔细听、不管不顾顾客的指示,或是忘了顾客的要求而不小心加了不该加的材料,那么若是顾客因此身体出了任何问题,都是餐馆得负责的。
尤其现在许多的餐馆都提供或者和其他线上点餐平台合作外送服务,那么不论是顾客已经在线上点餐时标注,或者在电话点餐时说明过,那么餐馆方面也一定要特别注意,否则很容易因为一忙起来、点餐一多就疏忽掉了。
在顾客点餐给予指示或者备注的时候,餐馆方面不只要仔细听,而且还要详细记录下来,并且传达给该传达的人,这些步骤都是非常重要且不可忽略的。

最后还有一个最保险的做法,就是餐馆方面直接开口询问。
假设菜单中已经标示好成分,顾客也已经告知或没告知不要加哪些材料,餐馆方面都可以再次确认一下,顾客是不是有哪些食物不能吃,然后在烹饪的时候避免掉。
也可以在菜单上点餐时多加标注一下。如果顾客有对哪些食物过敏,应该要主动告知餐馆里的相关服务人员。
通过今天这篇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对于餐馆方面需要注意而避免顾客食物过敏的层面得以更加了解,并且更加注重和谨慎。
总之,只要餐馆方面能够尽量多设下几道防范关卡,就有机会尽量多地避免掉不必要的纷争,甚至是防范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