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疫情期间“多领”补助, 英税局祭出通报期限! 逾期开罚!

英国税局(HMRC)新发布了有关新冠期间领取政府收入补助,当事人超领(包括税局超付)或不符条件却领到补助,而当事人没有诚实告知给税局的情况,税局将有权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1. Self-Employment Income Support Scheme(自雇补助)

根据税局文件,如果当事人收到的补助金是不属于当事人应该拿的(例如当事人不符合条件,或者领太多了,这包括领到的金额超出原本当事人应该拿的),那么当事人最迟必须在2020年10月20日,或者自收到补助款的90天内,必须通知给税局。

2. Job Retention Scheme(留薪停职补助)

如果当事人领超出了自己原本符合的补助金额(这也可能是当事人当初申报的时候,不注意多报了),并且没有主动把差额退还给税局的话;那么最迟必须在收到该笔款项的90天内,或者当事人状况开始改变的90天内(例如当事人原来是符合领取补助的,但后来状况改变而不再适用补助了),或者最迟于2020年10月20日前,需要通知税局

由于”留薪停职“补助是由雇主来申领的,因此需要向税局通报变化的,一般指的也是雇主/企业本身。

对于当事人多领了补助款的情况(这可以是当事人原来符合领取,但后来状况改变没有及时通知税局而造成了多领,或者申请时金额计算错误等情况),税局一般会采取”税务评估“(Tax Assessment)来索回多给出的补助款。

如果税局打算做”税务评估“的话,一般会写信通知当事人。

对于申请”留薪停职“补助的雇主来说,获得了原本”不该获得“的补助,也包括拿到补助但事实上这些款项没有真正给到员工的情况(比如没有支付”留薪停职“工资给相关雇员,却还是跟税局申领了这类补助)。

当事人如果收到了税局的”税务评估“的话(不论是上述哪类补助),当事人必须在收到”评估信“后的30天内,将多领到的补助额归还给税局。

如果超过30天,税局将会开始收取利息;如果超过了“截止日/到期日”的31天后(也就是自收到”评估信“的61天后,当事人还没有将超额(或原本不该)领取的补助款退还的话,税局将有权对当事人开罚

→ 如果当事人知道自己”超领“补助,但没收到税局”评估信“呢?

1. 针对”自雇补助“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既没有收到税局的”评估信“,又没有自己主动把多领取的补助款通报并归还给税局,那么当事人必须在递交2020-2021年度“自雇申报”(Self Assessment tax return)的时候,把自己“超领”补助的情况一起上报给税局。

同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发现自己”多领“补助款了,那么必须按照文章开头提到的”截止日期“来向税局通报,否则税局有权向当事人罚款。

税局文件也指出,如果出现当事人原本”并不知道“或者”没有察觉“自己超领了补助款,那么税局一般会在2022年1月31日前”没有收到“当事人退还款项的情况,才会祭出罚款。

不过税局也有指出,他们在决定罚款(金额)的时候,会考虑进去当事人原本是否已经知道自己多拿或超领了补助;如果发现当事人明明知情却知而不报,是可能将当事人视为”故意“或”瞒骗“情况来处理的。

丽莎建议当事人应该要诚实上报。

2. 针对”留薪停职补助“当事人(这一般指的是”雇主“)

这类当事人如果没有收到税局的”评估信“,自己也没有主动把”多领“的补助款通报并归还给税局,那么必须在申报公司税(Corporation tax return)或递交2020-2021年度“自雇申报”(Self Assessment tax return)的时候,把自己“超领”补助的情况一起上报给税局。

类似于上面”自雇补助“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在”截止日期“前没有向税局通报的话,税局将有权对当事人祭出罚款。

税局在决定罚款的时候,同样会看当事人原本是否知情自己的”超领“情况;如果当事人”知而不报“,是可能遭到税局最高100%的罚款的(也就是当事人超领了多少补助额,税局就再多罚相同金额的罚款)。

比如当事人”超领“一千镑,税局罚款一千镑,当事人最终可能就得支付:两千镑再加上利息(归还的补助额+罚款+利息)。

对于税局的罚款,当事人当然也不是只能照单全收的。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税局的决定,那么自收到税局”评估信“后的30天内,或者收到罚款后的30天内,基本都是可以针对”评估信“或”罚款“来向税局上诉的;比如说当事人不同意税局的决定,或者是不同意税局罚款的金额。

一般来说,税局在寄信给当事人的时候,就会在”决定信“中告诉当事人,如何向税局上诉。

当事人可以使用”决定信“中附上的上诉表格,或者写信给税局,寄到”决定信“上列出的地址,要求税局重新审视他们的决定。

如果当事人之后仍然不同意或不满意税局”重新审视“后的决定,一般可以考虑再向税务法庭提出上诉。

→ 丽莎延伸-关于第二波”自雇补助“申请?

不少莎粉都很关注”第二波“的自雇补助申请何时开放,下面丽莎重点整理出相关须知。

1. 开放时间:”第二波“自雇补助(Self-Employment Income Support Scheme)将自2020年8月17日(下下周一)开放申请,这也是最后一波的”自雇补助“申请。

2. 补助金额:”第二波“自雇补助金额为月平均利润/收入的70%,较”第一波“自雇补助下降了10%。

3. 第二波自雇补助同样是一次性支付3个月,最高不超过6,570镑。

4. 没有申领第一波补助的,也可能符合第二波补助税局会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进行申请。

5. 补助款仍须报缴所得税(Income Tax)NI

6. 申请时,自雇人士或合伙人需要确定,生意在2020年7月14日以后,也受到了疫情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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