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日课071丨赋税,百姓不能承受之重
今天是《孟子日课》第71节。欢迎你留言交流。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籍也。
龙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
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孟子·滕文公上5》)
孟子在此讲的夏商周三代的税收制度,贡、彻、助。
夏代的的制度,是每人一丁受田五十亩,征其五亩之租,这叫贡法。贡,是自下贡上,是规定每年固定缴纳多少。
殷商开始实行井田制,以田六百三十亩划为九区,每区七十亩,中为公田,其余八家各分一区,使之同治公田,以供国家之用,而不再另对私田收税,这叫做助法。助,即籍,也就是借,是借助八家之力以助耕公田的意思。
周代的税收制度,每人一丁受田百亩,固定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彻,是通融均一,开始通力合作,有通融之意;继而计亩均分,有均一之意。
三代都实行什一税制,轻重适中,公私两便。而后世横征暴敛,百姓终年劳累,也只能满足公家之税,而无法解决自己之温饱。孟子接着引古之贤人龙子的话说:
田税是最好是助法,最不好是贡法。
贡法,是比较历年的收成得一个平拘束。不论丰年和灾年,都按此征收。丰年,粒米狼藉,多征收一点也不算暴虐;但是灾年,收货不多,还不够第二年肥田的费用,也非要收满那一定的数不可。如此,丰年少收,百姓不以为恩;灾年足收,事百姓仇视你。国君为民父母,本该体恤百姓,却使他们整年辛苦劳作,连父母都不能养活,还得借高利贷凑足纳税的数目,终于一家老小抛尸露骨于山沟里。作为百姓父母的作用在哪里呢?
凡人臣有功于国者,其子孙世代都食禄,这叫做世禄。世禄是养贵族,井田养百姓,这两种事是王政之本。如今滕国已经实行了世禄之制,还没有实行助法。《周诗·大田》中说:
愿天下雨先下到公田里,然后在落到私田。
周朝实行的也是助法,百姓先公后私之意很明显。国家让百姓得到实惠,百姓心中自然装着国家。纳税是必须的,如何纳税才能利国利民,却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历代王朝也都在寻求解决之道。如马克思所言: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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