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日课261丨有所坚持,也有变通,不搞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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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期之丧,犹愈于已乎?”
孟子曰:“是犹或紾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悌而已矣。”
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也?”
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虽加一日愈于已,谓夫莫之禁而弗为者也。”《孟子·尽心上39》)
古礼,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对于缩短丧期,宰予也曾问过孔子,孔子也只能说:只要心安,你就去做吧。(论语日课456丨做事做人只求心安)如今,齐宣王也认为时间太久了,想要缩短丧期。公孙丑也无法劝服,于是附会说:
服丧一年,总比不服丧好一些吧。
齐王固然忍于薄亲,公孙丑也是轻于立论。孟子听说后,责备弟子说:
之子事亲,犹如弟之事兄。不可缩短父母之丧期,就像兄长的手臂不能扭断一样。齐王要缩短丧期,无异于一个人要扭断其兄长的手臂。扭的时候,你还从容劝解说:慢慢扭,不要太猛。这不是快慢的问题,而是这事本来就不能做。其实,你只需教导他孝悌之道便好。
对于错误,我们固然不能劝阻,也要正道言之,而不是逢君之恶而迁就他。
当时恰好有齐王之子,其生母死。因为他的嫡母,也就是齐王的正妻还在,按照礼制,他不能为生母服丧。王子希望为母尽孝,他的师傅替他请求守丧几个月。公孙丑因此问孟子:
你说服丧一年不行。如今王子请行数月之丧。像这种情况,对不对呢?
孟子说:
这不是一回事。这是王子想把三年的丧期守完,却办不到,因其情为势所屈。其报亲之心,纵使多守孝一天,也就多尽一日之孝。王子是想做而不能。上次我所讲的情况,是齐王自己不想守。齐王势无所压,分无所拘,情可自尽而不尽,事所得为而不为,怎么能和王子之事相提并论呢?
不应缩短丧期而缩短了,非礼也;不许为母守丧而求数月之丧,虽是无礼却是为子者愿尽孝于母,当然没错。这也是儒家的执中而权的意思,有标准,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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