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 | 都说同理心重要,可我们怎么向3岁宝宝解释“同理心”呢?

现在经常提到一个热词:“同理心”。我们很多人都是第一代“独生子女爸妈”,或许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关于同理心的教育是有所缺失的,所以当我们这代人为人父母的时候,往往更注意培养孩子的同理心。

都觉得同理心很重要,但是,在3~6岁,孩子们刚刚开始互相接触,一起玩耍的时候,我们怎么告诉ta同理心是怎么一回事呢?今天,我们邀请了一位专家和大家一起读故事,聊聊3~6岁孩子的同理心。

高洁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哲学方向博士

印第安纳大学 教育哲学博士

先和大家一起读一个小故事:《小驴包包和他的小伙伴们》。

小驴包包渴望组建一个伙伴小分队,当火鸡克雷昂和小猪呼噜噜开心地加入小分队后,他们却因为在一起做什么产生了困惑与分歧,一起啄蚯蚓令小火鸡开心,小驴和小猪却不喜欢;小猪享受滚泥巴,小驴和小火鸡却无法忍受;大嚷大叫让小驴很兴奋,却让小猪和小火鸡突破了生理极限。

来自故事飞船2018年7月(上):《小驴包包和他的小伙伴们》

终于,他们达成共识,三个人继续在一起,但每个人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从那以后,他们成为很亲密的小伙伴,知道了虽然大家各不相同,却可以相处得很开心。

简单的故事,能让孩子理解哪些不简单的道理?

故事中组建“伙伴小分队”,是生活中孩子们一起玩耍、结伴并最终成为好朋友的象征。在达成每个人“和而不同”地和谐相处与合作之前,我们感兴趣的是这些问题:

为什么小驴会提出组建一个伙伴小队呢?

我的孩子会有这种想法吗?

Ta想要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耍或成为朋友吗?

故事中为什么三位小伙伴要做一样的事情呢?

难道它们不知道在一起也可以各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吗?

在现实当中,如果孩子和小伙伴之间产生了分歧,会有怎样的情绪落差?如何避免因分歧产生的矛盾与伤害呢?

怎样才能让孩子领悟到好朋友不必做一样的事情,只要每个人都开心就依然可以成为好朋友呢?

故事情节极为简单,在幽默的调性下,我们可以试着让孩子从故事中感受到一些深层次的道理:

理解人与人的不同;理解因人与人的不同带来的价值选择的不一致;以及人需要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基于尊重而实现和谐相处与愉快合作。

孩子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事,却没这么简单

让我们来感受一下,孩子们最典型的两种矛盾场景:

1)小A和小B是好朋友,在课堂上结为小组共同完成老师布置的手工作业,小A动作快,小B动作慢,小A在催促小B快一点却没有效果后,直接把小B的手工抢过来自己上手完成,并生气地对小B说:“以后不和你一起组队了,你太慢”。小B虽然努力让自己快一点却还是被小A嫌弃,于是伤心地哭起来。

2)爸爸妈妈离婚后,小C由姥姥独自抚养,每天都是姥姥负责接送小C上幼儿园,久而久之,班里几个淘气的男孩子围着他开玩笑说,“小C没人要,没有爸爸和妈妈”。

类似的情况还有因为一个食物是否好吃、一件衣服是否好看、玩具应该给谁玩等等,凡是涉及文化、习俗、审美、个人利益、价值判断不同的问题,都有可能产生矛盾和冲突。

所有这些都涉及交往中的“和而不同”原则。当孩子不能理解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性格、习惯、家庭、文化、性别等等的不同),进而无法尊重他人,便无法与他人合作、无法与他人成为朋友。

如果无法理解“不同”,孤独或许会伴随一生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一样,这个世界也永远不会有相同的两个人。

由于每个人都是非常独特的存在,这个世界对于某一个人来说,可能给予他很多很多东西,就是无法让他拥有“又一个”他自己。

这个世界上,即使是和你最亲密的人,你的伴侣、父母,也很难做到永远理解你、支持你。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人,生命,就是唯一,孤独从我们出生的时候就伴随着,一直跟随我们到老去。

当孤独所引起的无助感、寂寞感和恐惧感爬上心头时,我们就需要和别人有所互动、结成小组形式的共同体,以走出这种唯一和孤独,克服这种无助感、寂寞感和恐惧感。

人必须向别人开放自己,与他人交往,从而获得亲密感、归属感和安全感。这就是小驴想要组建小队的深层原因,这一点在任何性别、任何年龄段都存在。即使年龄小的孩子并不懂得社会性、孤独感是什么,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社会性的展现与对融入共同体的渴望。

然而,这种交往并不一定是愉快的过程,也不一定能达到目的。有时候不同的价值选择、利益的冲突会让相聚不欢而散,会让自己敞开的心扉受到伤害。

有的时候,热闹的“聚会”之后,是更加难以承受的孤独,但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与人之间永远都存在不同,且这种不同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得以显现。

有研究表明,人的不同在一岁之后的游戏偏好中便稳定地显现出来了,这种不同不仅来源于性别差异,如学龄前的女孩更喜欢玩布娃娃和家庭类的玩具,而学龄前的男孩则更喜欢玩小汽车或者操作类的玩具;同时,相同性别的儿童的价值偏好也存在差异,家庭教育、性格养成、文化熏陶等等都是造成个体差异的因素。

只有理解“和而不同”才能和谐相处,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对人的尊重。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均以尊重为基础,任何对他人的强迫或对他人不同行为的排斥都是不尊重,当然这里他人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与道德底线。

但很多时候,学校或家庭虽然告诉了学生什么是尊重,孩子也明白要尊重他人,但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尊重他人,也不知道不尊重人的行为是什么样的。所以就会做出看似是为了亲近他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他人的行为,上述两个幼儿园的例子便是如此。

面对此类事情,家长还经常会以“童言无忌”、“孩子还小不懂事”的理由一笑而过,殊不知已经错过教育孩子尊重、合作的最佳契机。

我国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将儿童合作行为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4岁,儿童多为平行或独自活动。

3~4岁儿童仍处于自我中心阶段,还没有产生合作的意识,因此同伴间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第二阶段,4~5岁,儿童开始有共同活动。

这时儿童开始出现合作行为,合作的目的性和稳定性也逐渐增强,但很少有自发的合作行为;在教师组织或分配的小组共同活动或区角探索活动中,他们能为了同一目标共同完成任务。

第三阶段,5~6岁,儿童开始有自发的合作。

大班幼儿由于同伴交往意识的不断增强,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行为,表现为较多自发的合作,合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问题,幼儿还会自己讨论解决。

对不同年龄儿童合作行为的典型表现作了如下描述:

3~4岁:想加入同伴的游戏时,能友好地提出请求;

4~5岁:活动时愿意接受同伴的意见和建议;

5~6岁:活动时能与同伴分工合作,遇到困难能一起克服。

利用同理心,培养孩子的协作精神

鼓励和培养孩子合作行为和交友能力的关键是培养孩子的同理心。

3~4岁,儿童开始意识到他人的情感、需要以及对事物的理解不同于自己,这使得他们会对涉及他人真实情感的表现作出反应。

这一时期,家长要让儿童知道,在众多无关乎对与错的严肃问题上,他人会经常出现与自己不同的情况,无需强迫他人/自己必须与自己/他人一致,“不同”是很正常的情况。

4~6岁的儿童由于能理解他人的生活状况而产生同情。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认识能力在不断增长,他们不仅能借助当前的情境,还能借助更广泛的生活经验来理解他人的感受。

比如:当儿童看到电视宣传片中干旱缺水地区的人们连喝水都成问题时,他们自然会萌发同情心,意识到要节约用水。

这一时期,家长要充分借助孩子的同情心来处理儿童间发生的冲突,让他们懂得将心比心,不仅要理解他人的不同,更感同身受他人做出不同行为的内心情感,明白“和而不同”其实是“即使不同仍可以、并愿意同他人交往与合作”。

当儿童更成熟之后,家长不仅可以让孩子知道与他人的不同是什么,并理解他人为何与自己不同,对不同产生相应的同情感;还需要让儿童深层思考“不同”背后的原因,只有深刻明白“不同”背后的原因,才能在没有情感激发时也从理性上自发、自觉地做出“和”的举动,进而真正达成理性思维的升华,获得正确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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