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婚房”该如何分割

与男友共同按揭购买“婚房”,并登记为房屋共有人。男友移情别恋后不再还房贷——

□ 本报记者 张乔

小然(化名)大学毕业后独自在省城打拼,三年前认识了同在省城工作的老乡小良(化名)。二人经过一年相处,发展成恋人关系。因为二人都想在省城定居,遂考虑按揭购买一套“婚房”。2018年5月,两人购买了一套二居室,共同支付了首付,共同进行装修,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二人为共有人。

支付一年房贷后,小然偶然发现小良竟然又和一个女孩出双入对。面对小然的质问,小良承认自己移情别恋了。小然黯然与小良分手,且开始自己还房贷。2019年12月,小良找到小然,说要共同分割这套住房。小然心有不甘,说这半年小良一直没有还房贷,他已经放弃房屋产权了。小良却不这样认为,一直坚持要分割。小然给报社打来电话,询问像小良这种情况,还能分割这套房屋吗?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洁。

马律师认为,根据本案情况,小良具有分割该套房屋合理份额的权利。

该房产系小然和小良二人共同支付首付款购置,所有权又登记在二人名下,属双方共同投资形成的共有财产。后二人共同还贷款,即使存在小良半年未还贷的情形,仍不影响其共有人的身份。

我国《物权法》将“共有”区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须以存在一定的共同关系为前提。常见的共同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和共同继承关系。同时,《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本案中,小然和小良没有约定双方对该套房产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且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共同共有的基础关系,应当视为按份共有。如未约定各自占有的份额,在分割房产时可根据双方支付的出资额来计算产权份额。

马律师说,现实中,如果双方没有任何约定,如何确认出资额便是分割该套房屋的关键。针对首付款部分,如果是银行转账,可以提供银行的交易流水;如果是现金交付,双方又存在争议,需结合更具体的情节加以判断。针对共同贷款部分,可结合贷款合同、主贷人、还贷记录等证据确认出资份额,从而按实际出资额来进行房屋的分割。

马律师指出,年轻人在恋爱期间购房的情况非常普遍,但有一些并未能走进婚姻殿堂,所以在此建议,恋爱期间共同购房的朋友,要事先做出书面协议来约定双方的首付款,并在支付首付款、偿还贷款时加以备注、区分,这样能够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