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派驻纪检组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几点思考

派驻纪检组是纪律检查机关的派出机构,对驻在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有效监督,对于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找准定位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前提

长期以来,派驻纪检组与各驻在部门沟通联系,周而复始容易形成一种围着驻在部门转的行为定势和思维惯性,往往把监督关系变成了领导关系,有的派驻纪检组干部甚至把自己当作驻在部门的干部,对派出机关负责的意识不强。事实上,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的派出机构,受纪委直接领导,对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其业务工作、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均由纪委统一管理;而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代表纪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并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此同时,派驻纪检组与纪检机关其他业务部门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不是纪检业务部门,而是代表纪委对外行使职权。派驻纪检组只有理清关系,找准定位,才有聚焦主业主责,有效履行监督责任。

二、明确职责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关键

做任何工作最关键的是要明确自己该做什么。只有明确了责任范围,才能有效开展工作。实践中,有的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工作大包大揽,环环参与;有的则不管不问、不理不睬;以致于监督工作要么越位,要么错位,要么缺位。这些都偏离了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轨道,也达不到设立派驻纪检组的根本目的。监督一旦变了“位”,派驻工作就失去了重心,迷失了方向。因此,派驻纪检组必须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和任务变化,明确职责范围,把准监督方向,围绕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既要全方位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又要重点监督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开展监督。

三、创新方式是开展有效监督的保障

要想做好一项工作,既要知道做什么,还要知道怎么做。实践中,一些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往往处于一种被动局面,习惯于通过驻在部门了解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方式单一,工作停留于表面。因此,派驻纪检组要有效开展监督,必须创新方式,突出重点,压实责任。一方面,既要主动对接驻在部门了解情况,又要善于拓宽信息来源,充分利用信访举报平台,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要与驻在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督促驻在部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定期约谈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一把手,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并且,派驻纪检组要加强与派出机关的沟通联系,做好请示汇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关心和支持,推动监督工作有效运行。最后,派驻纪检组要强化“菜单”式台账监督,要求各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总结、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记录、“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廉政教育及廉政风险防控等“菜单”式台账,通过不定期检查台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乐昌市纪委监委  李志伟 黄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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