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益:春台戏与古人的“扫黄打非”

《吴门风土丛刊》,王稼句 点校,古吴轩出版社2019年4月版

  古吴轩出版社今年推出新书《吴门风土丛刊》,点校者王稼句先生在后记中说:“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旅居京城的顾颉刚、俞平伯、王伯祥三位乡前辈,为桑梓情怀所驱,开始做苏州乡风民俗杂著的整理,拟名《吴门风土丛刊》。由于当时形势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其中由顾颉刚先生点录的《清嘉录》等三种,虽已交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但终究未曾印出。”一晃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丛刊按照当年拟定的目录,重新点校印行,终于了却三位前辈的夙愿。

  这部《丛刊》凡十种。包括蔡云《吴歈百绝》、顾禄《清嘉录》《桐桥倚棹录》和袁学澜《苏台揽胜词》《姑苏竹枝词》《吴门岁暮杂咏》等,以各种形式描绘苏州地方风物。读《清嘉录》,发现在“春台戏”条目下,有如是记载:

  二三月间,里豪市侠,搭台旷野,醵钱演剧,男妇聚观,谓之春台戏,以祈农祥。蔡云《吴歈》云:“宝炬千家风不寒,香尘十里雨还干。落灯便演春台戏,又引闲人野外看。”

  案:汤文正公抚吴告谕中有云:“地方无赖棍徒,借祈年报赛为名,每至春时,出头敛财,排门科派,于田间空旷之地,高搭戏台,轰动远近,男妇群聚往观,举国若狂,废时失业,田畴菜麦,蹂躏无遗,甚至拳勇恶少,寻衅斗狠,攘窃荒淫,迷失子女,每每祸端难以悉数……”

  显然由于观演春台戏的风气过浓,对各方面影响太大,让当政者感到了担忧。汤文正公,即康熙年间的江苏巡抚汤斌,专门告谕:“合行出示严禁。”

  汤斌,是学者、思想家顾炎武先生的朋友,彼此在学术研究中有很多交流。上任江宁巡抚后,从政风格十分严厉。为了推行清政府的文化政策,他连续颁布告示,严禁书坊刻印小说,命令诸州县立社学,讲《孝经》等书,甚至禁止妇女外出游荡。与此同时,他还在吴地实行了不少使封建秩序得以稳定的措施,比如整顿吏治、打击豪强、蠲免苛赋、建立义仓社学、宣传儒家经典、毁弃五通神淫祠等,从而受到了康熙皇帝的宠信,被尊为“理学名臣”。

  清康熙二十六年九月,汤斌改任工部尚书。这时,突然有人尖锐地批评汤斌的学说是伪道学,说他言行不一,并且在康熙皇帝面前弹劾他。汤斌心里十分担忧。他一方面觉得自己问心无愧,一方面又担忧,说不定真有什么把柄被人抓住了。这些年的励精图治,有人称赞,有人反对,有人得益,也肯定得罪了一些人。或许有了怎样的失误,自己并不清楚。但是被朝廷查实,就有可能治罪。忠心耿耿的结局竟然会是如此,实在让人想不通!汤斌左思右想,寝食难安,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一段时间后,竟忧惧而死,享年仅六十岁。

  由此,我们不难窥见明清时代“扫黄打非”之一斑。

  “扫黄打非”确实古已有之。

  顾炎武《日知录之余》中有“禁小说”一则,援引《明实录》中的记载说,正统七年二月,国子监祭酒李时勉奏报,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例如《剪灯新话》等,不但市井轻浮之徒争相阅读,许多儒生也丢开正学,日夜记忆,以资谈论。如果不严禁,邪说异端将不断蔓延,惑乱人心。乞敕有关佥事、御史、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类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按刑律问罪。明英宗从之。

  《日知录之余》还有“禁毁淫祠”一则。顾炎武引《汉桓帝纪》《后汉书》《宋书》《太原志》等典籍的记载,叙述了历代禁毁淫祀、淫祠这一重要的社会治理行为。如《旧唐书·狄仁杰传》:“为冬官侍郎,充江南巡抚使。吴楚俗多淫祠,仁杰奏毁一千七百所,唯留夏禹、吴太伯、季札、伍员四祠。”淫祠,即不为官方作认可的滥建的祠庙,由淫祀而来。“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礼记·曲礼下》)。狄仁杰任江南巡抚使时,奏毁的淫祠竟多达一千七百所。

  显然,巫觋、烧炼、咒术一类的淫祠,源自愚昧的多元崇拜,顾炎武从来不喜欢。他也不喜欢丧志的玩物,包括淫邪的小说戏文之类。晚明时期,大量的小说戏曲等通俗书籍在苏州出版。顾炎武看见许多人随意改动古书,以“戏说”的方式取悦大众,谋取钱财,认为这样做必然会导致道德的衰落。他尖锐地指出:万历年间,有很多人喜欢改窜古书。人心之邪,风气之变,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啊!

  顾炎武认为,尧、舜和屈原之所以能出类拔萃,成为千古圣贤,就是因为他们具有耿介的品质。如果和世俗同流合污,决不可能成为高尚的人。可惜,这种阳刚之气在今天的生活中太罕见了!

  《日知录之余》,还有“禁用铜钱”“禁金银”等则。顾炎武引《明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七年八月,皇帝下诏禁用铜钱。当时两浙民众重钱轻钞,常常打折使用。福建、两广、江西等地也是这样。导致物价涌贵,国家制定的钞法无法实行。于是,皇帝谕告户部尚书:“宜令有司,悉收其钱归官,依数换钞,不许更用铜钱行使。限半月内,凡军民商贾所有铜钱悉送赴官,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弃毁者,罪之。”

  明洪武三十年三月,朝廷还下令禁止民间以金银为货币相互交易。当时的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往往以金银来定价。这样做,让国家颁发的钞法受到阻滞,对于公私都是损害,必须严加禁止。

  到了明正统十三年五月,朝廷再次禁止使用铜钱。当时钞票已经在全国通行,然而民间仍存在铜钱交易,每钞一贯折铜钱二十文。监察御史蔡愈济奏报:“请出榜禁约,仍令锦衣卫、五城兵马司巡视,有以铜钱交易者,擒治其罪,十倍罚之。”明英宗从之。

  这,正是金融领域的“打非”。

  值得注意的是瓷器贸易中的禁令。顾炎武转引《明实录》载:“正统三年十二月丙寅,命都察院出榜,禁江西瓷器窑场烧造宫样青花白地瓷器于各处货卖,及馈送官员之家,违者正犯处死,全家谪戍口外”,“不许私将自地青花瓷器卖与外夷使臣”,“禁江西饶州府私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等瓷器。命都察院榜谕其处,有敢仍冒前禁者,首犯凌迟处死,籍其家资,丁男充军边卫。知而不以告者连坐。”

  中国是瓷器的故乡,官府为什么如此禁止私瓷?

  原来,在明代前期,海禁政策与朝贡体制,是朝廷外交政策的两大支柱。后来,为了防御倭寇侵扰,开始实行海禁,严格禁止沿海居民私通海外,“片板不许人海”。同时积极发展朝贡贸易,鼓励海外诸国入明朝贡。推行朝贡政策是为了发展官方贸易,将海外贸易严格控制在朝廷手里。明王朝在推行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外政策时,遣使四出,招徕东南亚诸国朝贡,并且对朝贡国赏赐大量的丝绸和瓷器。而实施海禁,则是为了打击私人海外贸易。

  在昆曲发源地,观看演出是民间常见的娱乐活动,雅俗参杂,良莠不齐。读《桐桥倚棹录》,也见木船蓄歌姬以待客的记载:“船中弦索侑酒,又必别置辫发雏姬,女扮男装,多方取悦于客,俗称鼻烟壶,言其幼小未解风情,只堪一嗅而已。舒铁云诗‘不男不女船中娘’,正谓此也。”春台戏却是一项最有影响力的群众性活动,笛声响起,老百姓的脚板就痒了。然而,过分狂热的追捧,终究会酿成种种弊端,“禁”抑或“放”,令官员们陷入两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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