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命理中天干与地支的合化及合会规则
干合:五行性质的变化
同柱干支相合
合的含义
合是五行生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如果合而不化为绊住,以生克论。如果合而成化,叫合化,合化成功后以所合化之五行来论生克,但无论合化成功与否,都揭示一种信息之象。干支的合会,类似凝聚现象,而干支的冲、刑、穿,类似崩解现象。干支的会合好比是物质的凝聚,较易于具体地观察测度;而干支的冲、刑、穿则好比是物质的分化,难以有效掌握。
合的吉象:代表合作、合伙、和解、连系、沟通、交友、恋爱、结婚、思念、默契、通信、连络、探访、团聚、会合、结社、集会、组合、装并、包裹、改善、由逆转顺、交到好朋友、遇上好搭档……
合的凶象:代表牵绊、掣肘、纠缠、束缚、捆绑、监禁、困乏、郁闷、消沉、灰心、拖累、压力、重担、矛盾、分心、犹豫、妥协、投降、由顺转逆、交到坏朋友……
天干合化的五行
天干相合并不一定会融化成一体;这就好比一对热恋中的男女彼此情投意合、如胶似漆,此即如同干支的相合,但日后此对恋人可能因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未必会结成夫妻,此即如同干支相合而不化;假设果真能够结成夫妻,共组家庭融为一体,这才视同命理学上的干支“合化”。如果两干合而不化,可能其中一干或两干均受到牵制而发挥不出它们原来的能量;也可能因两干合而不化而对八字中的某些星宫造成极为有利的局势,正如俗语所说的“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天干五合正化: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在一定条件下,两五行相合并非都成正化,而是成反化,即:甲己合化木、乙庚合化木、丙辛合化火或金、丁壬合化水或火、戊癸合化土或水。
无论正、反化都有一个共同规律:从强而化,谁力量大就顺从谁,看合化与否要结合全局力量来衡量,而不是仅看月令及化神。如甲己合化土,要在土力量强大而甲木气力小时,甲木能顺从土而成化,如果双方都有气力,谁都征服不了谁,只有合住而化不成功。当甲木力量非常强大而己土衰弱时,甲己反而合化为木。
天干合化的干支
天干合化的根源
甲己合化成土以后,如果八字中戊土力量较己土强,那么甲己就合成戊土,反之则化成己土;如庚金强于辛金,则乙庚就合成庚金,反之则化成辛金;如壬水强于癸水,则丙辛就合化成壬水,反之则化成癸水;如甲木强于乙木,则丁壬就合化成甲木;反之则化成乙木;如丙火强于丁火,则戊癸就合化成丙火,反之则化丁火。
还有一种主张:甲己合化为土之后,甲变为阳土戊,己仍为阴土己;乙庚化金之后,乙变为阴金辛,庚仍为阳金庚;丙辛化水之后,丙变为阳水壬,辛变为阴水癸;丁壬化木之后,丁变为阴木乙,壬变为阳木甲;戊癸化火之后,戊变为阳火丙,癸变为阴火丁。这两种论点都可以作为参考。
合化成功的规则为:相合之两五行必须是紧贴,所能合化成功的五行必须旺,两五行合化虽不是紧贴,但中间隔的是化神可以合化成功。
合化不成功的规则为:合化两五行不是紧贴,所能合化成功的五行不旺,合化之五行互为通根或自坐中气根。有争合(天干的争合)不能合化成功。
五行合化成功后,以合化之五行论生克,若合而不化,以正常的生克论。
例甲与己合而不化,以甲木合克己土来论,甲还是原来的甲,己还是原来的己,只不过因有合的关系,具有优先生克权,甲己也因合而均减力,合为绊住,自身生克权受到制约,因此与其他五行生克力减小,但其他五行照样以自身的力量与之发生生克。
到底两干合化之后,它会变化成何种新的质能?关于此点,向来命家都主张“逢龙则化”,辰的生肖属龙,辰龙代表农历的三月,时值阳春湿土,地上风和日丽,气候温暖,百花齐放,万物繁衍,生机盎然,此即“逢龙则化”的由来。
天干五合规则
合,并去而两有所绊。如丙年辛月,丙辛两有所绊。
甲日见辛,若透丙合辛,则辛非甲官。丙为食,作合则非食。
日干之合不受合去的影响。六阳逢财,六阴逢官,都是作合,但不为合去。
甲年己月,甲己紧贴,合力最重。
甲年己时,隔位太远,合而不能合,力量只有十之二三。
丙辛合,丙火得时得势,纵为绊,仍有六七分力。辛金失时失势,又被绊,力更轻微。
两辛一丙、两丙一辛、两丁一壬、两壬一丁,犹二女一夫、一女二夫,为妒合。虽有合意,其情不专。力量只有十之五六。
庚年乙月甲日乙时。虽两乙合一庚,因甲日隔之,无争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纯粹之合。
乙年庚月乙日,庚左右合乙,是妒合。
乙年乙月庚日,月乙与日庚相合,年乙虽有合庚之意,不作合论。
庚年乙月乙日,年庚合月乙,日乙虽有合庚之意,不作合论。
天干合化规则
干支与阴阳五行的对应
万物生于土,甲己为相合之始,故化为土。土生金,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戊癸化火又次之。
时令: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亥卯未月只可化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申子辰月只可化水。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巳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
宾主:日干逢合则可化,日干为命之主。他干逢合不能化,他干为命之宾。
如甲日合己月,或合己时,则可化土。若甲年己月,只合而不化。
明暗:透干为明,藏支为暗。明与暗也只合不化。如己透干,与亥中之甲可合不可化。
地位:如甲日己年相隔,勉强相合,更不要说化了。
岁运:如命中之甲逢己运或己岁,不作化土。
天干克合并见规则
天干克合并见,若用神在地支,没有讨论克合的必要。若用神在天干,要较量克合之力,然后取用。
庚年乙月甲日,庚乙紧贴,庚甲间隔,作合不作克。
庚年辛月乙日,辛乙紧贴,庚乙间隔,作克不作合。
甲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庚可胜甲,庚乙相合,甲不得侵,作合论。
丙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丙能胜庚,乙庚相合,丙得侵庚,作克论。
丙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势力论,若丙火得时得势,丙可克庚,庚不可合乙。若庚得时得势,庚可合乙,丙不能克庚。若丙庚乙势均力敌,则作克不作合,克力大于合力。
支合:五行势力的汇聚
地支三合与六合
地支六合
地支六合似乎与地球本身的电磁效应有关,近代科学家已发现,地球有两组“轴极”,一组是地球自转轴的轴极,通称地理北极和地理南极,另一组是地磁轴心线的轴极,通称地磁北极和地磁南极。地磁线和地轴线相差约 15度。若以“子”代表地理北极,“午”代表地理南极,那么地磁线恰通过“子、丑”之中心点与“午、未”之中心点;因此,对地磁线而言,地支六合都与磁场向量相同。
子丑合:在土旺的情况下是丑土帮水力量小,而不是子丑相见就以土论。
壬子与癸丑相见,就是水旺。如果壬子与己丑、丁丑相见,相互不会发生合的关系,而是牵制对方的气势,由主动与被动关系确定是谁受伤。
寅亥合:双方都可以合旺,但这是由双方的天干决定的。如甲寅遇到乙亥,此时寅亥合为木旺。癸亥遇到壬寅,此时寅亥合亥水旺,不是木旺。
卯戌合:此合一定化火吗?要看卯戌的天干组合才能决定。在戌土与卯木
天干为火时,如丙戌遇到丁卯,此时卯戌合火旺。如果不在天干配火的情况下,卯戌是不能合化火的。丙戌如果遇到癸卯是不会化火的,反而是戌中火气受伤。
辰酉合:此合是辰土生酉金吗?不一定,辰酉双方都具有合旺的可能。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与酉金相见,不一定都论生,这要看酉金的阴阳属性。辛酉遇到庚辰、戊辰、丙辰可以合旺酉金。如果遇到甲辰、壬辰,未必合旺酉金。
巳申合:此合是克的关系吗?不一定,巳火在火旺的情况下可以克申金。
丁巳遇到丙申,此时的巳申合是巳火旺。如果癸巳遇到丙申,此时是巳火弱。
申金弱的时候也要看巳火的性质,火的组合不是很旺,巳火可以合起申金。
午未合:午火生未土,实际是同气专旺。当午未表示同阳性时,午未合就是加力;当午未不在阳性之间时,未土可以合绊午火。在未年午月以未泄午火论。
六合对于相合的两个地支来讲,都有合旺、合弱、受伤的可能。具体是受伤还是合旺,取决于二者之间的阴阳属性。
地支三合
地支三合是由五行的长生、帝旺、墓库三者联结而成:
“水”长生于申,帝旺于子,归库于辰,故“申子辰”合成水局;
“木”长生于亥,帝旺于卯,归库于未,故“亥卯未”合成木局;
“火”长生于寅,帝旺于午,归库于戌,故“寅午戌”合成火局;
“金”长生于巳,帝旺于酉,归库于丑,故“巳酉丑”合成金局。
辰戌丑未四库齐全,理所当然自成土局。
每组三合局若仅见其中任何二者,均称“半合”或“拱合”。如寅午戌三合火局,若仅见寅午或午戌就叫“半合”,若仅见寅戌,缺中间的午,叫“拱合”。
三合局由五行的生、旺、库三者联结而成,故其力量较六合局为大(约二倍);半合的力量约与六合相当,拱合的力量则需视情况而定。
地支本气相合
地支三会
寅卯辰会东方木;巳午未会南方火;申酉戌会西方金;亥子丑会北方水。
三会方的条件较为严格,必须同一方位的三者齐见才能会合成一股“专力”,其力量为六合局的三倍,为三合局的二倍,是所有合局中力量最大的。如仅见局中二者,只能称“助势”,而不能论为“半会方”,因为一方之气不全,难以串连发挥出其整体专力。
合会局的力量大小
地支的三会、三合、半三合、六合中,合化力量的大小为:三会>三合>前半三合>六合>后半三合。这是在紧贴有力时的力量对比。当三合、三会、六合同时出现时,首论三会,再论三合,最后论半三合、六合。地支所合化之五行旺相成势,无须天干引化,照样合化成功,但只是在力量上稍差些。有些命局合化接近半化不化状态,或不彻底合化,所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没有绝对的。
干或支合化成功,被合化的五行不能发挥本五行的生克职能,实质上是受伤了。若是用神被合化为其他五行,用神就受伤而有灾,就是用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上的灾。
不管是三合、三会、六合,都存在加力、减力的问题,至于什么情况加力,什么情况减力,要由它们的性质来决定。如命局中有寅午,如果遇到丙戌,是火旺,这时的戌土对于火来讲就是加力。如果遇到壬戌、庚戌,此时的戌土不能加大火的力量,只能减弱火的力量。六合也是同样的道理。
相冲与合绊是相同的,并不是相见就冲,如果相见就冲,就应该把所有二者相冲的流年进行比较,如果信息的吉凶不相同,那么理论就有问题。相冲实际是相克,真正的相冲只有在体现五行本性时,才能完成。子午相冲,子干逢壬庚,午干逢甲丙,干支全部形成对立时,相冲才能成立。如果子水午火,天干不是体现对立的五行时,相冲就可能不成立。
六合规则
六合局以位置紧贴的合力大,位置间隔者合力小;位置遥隔者合力更小。
如寅、亥分居月、日地支,则合力大;分居年、时地支,则合力似有若无。
命局所喜用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则不吉;命局所仇忌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则不凶。如:命局喜火而见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则不吉;命局忌火而见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则不凶。
合神可以解除命局中所犯的刑冲。如:命局喜木而见卯,遭酉金冲去,得辰字来合酉金可以解冲。
六合的地支,均不变化其原有支藏人元的气数,但可能增强其化神的强度,并降低其支藏人元的作用力。如卯戌合火,戌中所藏的丁火可能增强一倍以上的强度,而卯中的乙木及戌中的戊土、辛金,可能降低大半的力度。
六合局不是由阴阳生克而来,故无所谓争合妒合。如二卯一戌,其中必有一卯或两卯与戌作合,通常以地位贴临者论合;如二卯夹一戌,同样贴临,则取较弱的卯支论合,因卯戌之合可暗增火势,故而气势较弱者容易被牵动影响。
三合规则
三合的力量大于半合,半合的力量大于拱合,拱合因无子午卯酉四正介入,力量最小。如果拱合遇到天干有透神,其力量将会有实质的增加。如寅戌拱合,干透丙丁;亥未拱合,干透甲乙;申辰拱合,干透壬癸;巳丑拱合,干透庚辛,其力量较未透干时为强。
半合或拱合,应以地位聚贴为要,中间如有冲字间隔,一般多论冲而不论合;中间如有闲神间隔,其合力则似有若无,但如天干透出合神者,仍可论合。
如:寅午之间隔一申字,即论冲而不论合;寅午之间隔一卯字,称为遥合,其合力将减半;寅午中间虽无字,然天干透火,则寅午遥合之力仍强。
三合局忌刑冲,尤以冲为甚。三合局中如夹杂一冲字在内,且地位紧贴又冲力很大时,有可能破局,但如冲字地位不紧贴,或位于三合局之外,则合局与损局兼论。
三合局如见刑穿夹杂其中,即使紧贴也不能破局,仅算微伤而已,如果刑穿之字在三合局中,其地位不紧贴或位于三合局之外,则以闲神视之,可以不论。
三合局不一定按地支顺序排列,只要三者齐见于同一八字或岁运中,即可构成合局。
六合局或三合局逢冲,在论吉凶时要“会冲合”并论。
六合、六冲、三合、三刑
三会规则
三会方应见三支俱全,若仅见其中二支(如寅卯、卯辰、申酉、酉戌等),则不以会方论,但可视为一股不弱之气势。
三会方的力量大于六合局与三合局,其与六合局的比率约为三比一,与三合局的比率的为二比一。
三会方是气聚一方,团结一致,合力甚强,不怕刑冲。如果三会方遇到刑冲,通常冲合或刑合并论。
三会方中间有一字间隔时,仍作会论。
三会方若见它支来六合、半合或拱合时,不可以叫做局混方,仍应视同会论,然其六合、半合或拱合多少对会方有影响。
寅卯辰会方如生于寅月,以会成阳木(甲木)视之,如生于卯月,以会成阴木(乙木)视之,如生于午月,以会成阴火(丁火)视之;申酉戌会方如生于申月,以会成阳金(庚金)视之;如生于酉月,以会成阴金(辛金)视之;
亥子丑会方如生于亥月,以会成阳水(壬水)视之,如生于子月,以会成阴水(癸水)视之。
如果三会方生于不当令的月份,天干透出会方之神,则以该干为所会之五行;如天干双透阴阳会神或天干全然不透会神,以三会方中的四正为其所会之五行。如寅卯辰三会方生于午月,不得木令,若天干透甲,则以甲木为其所会五行,天干透乙,则以乙木为其所会五行,若甲乙双透或都不透,则以卯中乙木为所会之五行。
合会局规则
三合以旺支最重要。子午卯酉为旺支。有旺支之合,其力不轻,仅稍小于三支全合。若无旺支,几乎无合意。
六合以紧贴为合,间隔一位或二位,不能合。六合而一支旬空,合力减轻。
方局三支全,有一闲字间隔,仍作合论。
戊日寅月,气成东方,以杀论。戊日卯月,气成东方,以官论。戊日辰月,气成东方,视寅卯之势以分官杀。
二卯一戌,或二寅一亥,为妒合。地支藏干比天干复杂,其妒力远不如天干重。
如寅卯辰东方,柱中有二寅、二卯或二辰。如亥卯未木局,柱中有二亥、二卯或二未,不作妒合论。
如寅卯辰东方,见亥字为生方,见未字为方克,非局混方。
如亥卯未木局,见寅字是同气,见辰字是其财,非方混局。
八字的精髓,命理规则:生克制化、刑冲合害,干支的生克路线
八字五行生克,生:五行力量的支出,克:五行力量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