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六病版《伤寒论今释》之表部厥阴病之桂枝汤证第12条

三部六病版《伤寒论今释》之表部厥阴病之桂枝汤证第12条——经方中医程医生 校对

表部病辩证

一、太阳病

1、纲领证

1、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2、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证

63、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场,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162、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 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

二、厥阴病

1、纲领证

337、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2、当归四逆汤证

351、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3、桂枝汤证 表虚证

12、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 桂枝汤主之。

阳浮阴弱,指脉也。阳谓寸口,阴谓尺中。旧说,寸口主气、主卫,尺中主血、主营。卫即体温,即血浆,故阳浮为体温外趋,为热自发。阴弱为血浆被泄,为汗自出。此等从脉测证之法,多是脉经家言,故山田氏以为叔和掺入之文矣。其实,太阳病之浅层动脉皆大而软,皆当属浮。近尺之部,脉管渐入皮下深藏,故觉似弱耳。

啬啬,悭吝怯退之貌。淅淅,猝然凛冽之貌。翕翕,轻附浅合之貌。在理论上,伤寒恶寒,中风恶风。事实上,恶风、恶寒常兼见而不可分,故此条互言之。鼻鸣,因鼻黏膜充血发炎之故。干呕,因胃气上逆之故。鼻鸣干呕,皆兼见证,然亦可见正气有上冲之势。如上文所说,太阳之正气上冲,为欲祛除毒害性物质,使与汗俱出,桂枝汤所以助正气达此目的也。

生活体为欲产生体力,以供其行动云为,故营新陈代谢,起缓慢燃烧,而发生体温。体力之需要有常度,故代谢燃烧以至体温,亦皆有常度。倘体力之需要有所增加,则代谢机能亢进,而体温亦为之增高。故食后需消化之体力,劳役之际需倍常之体力,体温皆为之略高焉。患流行性热病者,于日常体力之外,骤需抵抗毒害性物质之力,故代谢亢进,体温增髙而为发热。于此而欲强退之,必抑减其代谢机能而后可。代谢机能被抑制,则无以产生抗毒之体力,体力不足以抗毒,则毒害性物质愈益孳生,此取死之道也。故治太阳病,用寒凉抑热者,非是。视太阳方为退热剂者,亦非是。

山田氏云:此条王叔和掺入之文,非仲景氏语也。先辈诸医,皆不知其所以然,奉为金科玉条,抑何不达于辞义之甚。盖仲景有仲景之辞义,叔和有叔和之辞义。其辞其义,断然不同,若彼辨脉、平脉及伤寒例,人皆能知其为叔和。若能知其为叔和,则此条之非仲景氏言,亦不俟辨而得矣。

桂枝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呋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絷絷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总病论》云:凡桂枝汤证,病者常自汗出,小便不数,手足温和,或手足指稍露之则微冷,覆之则温,浑身热,微烦,而又憎寒,始可行之。若病者身无汗,小便数,或手足逆冷,不恶寒,反恶热,或饮酒后,慎不可行桂枝汤也。

柯琴《伤寒附翼》云:此为仲景群方之魁,乃滋阴和阳,调和营卫,解肌发汗之总方也。凡头痛发热,恶风恶寒,其脉浮而弱,汗自出者,不拘何经,不论中风、伤寒、杂病,均可用此,惟以脉弱、自汗为主耳。愚常以此汤治自汗、盗汗,虚疟、虛痢,随手而愈。因知仲景方可通治百病,与后人分门证类,使无下手者处,可同年而语耶。

吉益为则《方极》云:桂枝汤,治上冲、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

雉间焕《类聚方集览》云:芍药、甘草、大枣三味,虽有小异,其所主治,则挛急也。桂枝汤有此三味,而《方极》不言挛急证者,以不待其言而可知故也。《方极》桂枝加芍药汤下云,本方证而拘挛剧者;桂枝去芍药汤下云,本方证而不拘挛者;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汤证云,或拘挛,可以见己。

吉益为则《方机》云: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正证也。头痛一证,亦当投此方矣。若由咳嗽、呕逆而头痛者,非此方之所治也。

又云:恶寒、鼻鸣、干呕者,外邪之候也,此方主之。脉浮弱,或浮数,而恶寒者,证虽不具,亦用此方。浮数、浮弱,盖桂枝汤之脉状也。

又云:汗、吐、下后,更凑一证,又发热、汗出,而身疼痛者,此方犹为可用。若脉浮紧而疼痛者,则非此汤之所治也。

汤本右卫门《皇汉医学》云:余之经验,凡用芍药、大枣、甘草之证,必诊得肌肉挛急,而于腹直肌最为明确,易于触知,故诊得此肌肉挛急,即可为应用三药之目标。然则此肌肉之挛急,可为三药之腹证,桂枝汤中有此三药,其腹直肌亦当挛急,三药之腹证,亦可为此方之腹证矣。又:桂枝汤证之腹直肌挛急,非属于瘀血性,故其挛急,必现于右侧,而左侧全不现,或左侧稍挛急,比之右侧则甚轻。其气上冲之际,亦必沿右侧而发,不沿左侧也。以上纯属理论,于实际上,本方之应用,当随师论(案:谓《伤寒》、《金匮》也),准据脉证、外证,可以不问腹证也。

渊雷案:

桂枝汤之主药,易知为桂枝、芍药二味。论中太阳正方,无不用桂枝,而不必皆用芍药,是知桂枝为发表解肌所必需。解表既为祛毒,则桂枝能洗涤血液,排除毒害性物质于肌表,从可知也。顾芍药无发表之效,其配伍桂枝,而为本方之主药,果何所取耶?或谓芍药味酸性敛。中风自汗之证,用以敛汗。然葛根汤证无汗,何以亦需芍药?且古今治自汗、盗汗之方,无专任芍药者,知芍药非为敛汗矣。

《本经》云:芍药除血痹。《别录》云:通顺血脉,散恶血,逐贼血。则其效能,专见于血液。邹氏《本经疏证》云:能破阴凝,布阳和,阴气结则阳不能入,阴结破则阳气布焉,是布阳和之功,又因破阴凝而成也。又云:能破能收,世之人徒知其能收,而不知其收实破而不泄之功也。

盖若干种毒害性物质,与血液中某种物质相得而互结,徒恃发表,不能拔除,必借芍药破其结,然后桂枝得成其发表之功尔。

临床经验,凡麻黄汤、大青龙汤诸证,不需芍药者,虽似热高病重,往往一汗径愈。凡桂枝汤、葛根汤、小青龙汤诸证,方用芍药者,虽似热浅病轻,往往缠绵不能速起,此无他,毒害性物质结与不结之异耳。故发表剂中之芍药,所以使毒害性物质与血液相游离。血为阴,故曰破阴凝。病毒游离,则得桂枝而祛出肌表,桂属阳,故曰布阳和。芍药虽能游离毒害性物质,而不能排之外出,故曰破而不泄。此邹氏深思研索所得,其言虽涵浑,其理则致足述也。生姜之辛,佐桂枝以发表,大枣之甘,佐芍药以和血,甘草主急迫而助药力,即皆易知者已。

桂有肉桂、桂枝之异,肉桂为大干之皮,桂枝其细枝也。虽同出一树,而气味之薄厚自殊。古方似多互用,今于攻泄方中用桂枝,于温补方中用肉桂。

芍药有赤白之异,而仲景书混称不别。今于攻泄方中用赤芍,于补益方中用白芍。此则后世辨析之进步,不可以泥古也。

汉晋权量,与今不同,诸家考据,亦甚有出入。林亿以古三两为一两,古三升为一升。李濒湖谓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张景岳以古一两为六钱,古一升为三合三勺。徐洄溪谓汉晋升斗权衡,以今较之,不过十分之二。王朴庄谓古方凡云一两,准今七分六厘。凡云一升,准今六勺七抄。

吉益东洞谓古之一两,不过今之二钱目,古之一升,今一合五勺也。小岛学古谓仲景之一两,当今之二分四厘八毫,一升,今之一合一勺强。章太炎先生平诸汉钱而计之,武帝三铢钱最重,一两当今之五钱一厘一毫,王莽货泉最轻,一两当今之三钱四厘八毫。又以王莽大泉寸法,计汉之一斗,当今之一升四合六勺强。以王莽货泉寸法,计汉之一斗,当今之一升八合三勺强。

今从章先生所考,而折取其中,则汉之一两,当今之四钱二厘九毫半,汉之一斗,当今之一升六合五勺也。又唐《新本草》,苏恭曰: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后汉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古方惟张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则水为殊少矣。据此,则药秤又当折半计算,然则桂枝汤桂、芍、姜各三两,分为三服,今当每服用各二钱,三服之水七升,今分三次煮,则每服用水三合八勺半也。

桂枝去皮者,盖古人用粗树枝之桂皮,其外层有虚软甲错之枯皮,须去之耳。今用细枝,则无皮可去。陶氏《本草序例》云: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呋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张景岳云:古人以口嚼药,碎如豆粒而用之。后世虽用刀切,而犹称呋咀者,其义本此。

又案:本方为解肌发汗剂,故药效以汗出为候。其云一服汗出病瘥,若不汗,又不汗者,意在病瘥,不在汗出,不然,证本自汗,药汗与病汗,将何从分辨哉。

山田氏云:服法中,“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十三字盖叔和注文,误入正文中也,观伤寒例可见矣。食禁十五字,后人所加,古无五辛之目,其说盖出释氏。酪者兽乳所制,其法本出胡貉,古昔中国人之所不食者。魏晋以来,其法渐人中国。若夫礼记所谓体酪、盐酪之酪,皆指酢截言之,非乳浆也。

经方中医程医生注:

1.文中“呋咀”之“呋”字,本为左右结构,左边一个“口”字,左边一个父亲的“父”字。

2.文中“絷絷”之“絷”字,本为上下结构,上面一个“执”字,下面一个“水”字。

3.文中“酢截”之“截”字,本为半包围结构,此字的“隹”字换成“酉”字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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