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了教师多年而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教师的满工作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才合理?

笑拥人生侃教育认为:各地对教师的满工作量的计算根本没有统一的标准,基本上是领导安排什么课程,每学期下来完成自己所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就可以了,至于绩效考核基本差别不大,教师工作量也没有从绩效工资当中体现出多劳多得,但大致情况如下: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或中职教师教学工作量

各门功课课堂教学工作量是由差异的。语数外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史地生和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其他如信息技术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教学工作量

语数外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史地生和体育及信息技术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三)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基本控制在14—18节这个区间,语数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

每周工作量的设定是根据语数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及学校领导的工作量折算标准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具体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有些学校是先按实际核算总的工作量,最后均分到每位教师,这是一种平均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现在由于班主任有班主任津贴,而班主任津贴根据班额的大小分A、B、C三个档次,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因此,班主任工作量或副班主任(数学老师)工作量另外考核了。

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书记等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都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避免职称评定或年终考核胡编乱造;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兼职人员的工作量确定是一个难题,究竟给这些兼职人员确定多少工作量就算合适?现在有的兼职人员的工作比专任教师的工作量还大,比如会计工作。

(四)跨科目教师工作量

如果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工作量;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如果没有实行班主任津贴的地方,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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